税务局对作废专票的处理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0 08:40:08 480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发票作废管理的相关流程。如果不使用这张发票,本月开票软件允许作废该发票。但是,对方已经开了票并付款,你们也已经付款并拿到税局认证,他方无法单方面的作废发票,因为作废发票是有条件的:对方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因此,如果需要作废发票,需要注意对方是否已经开了发票并付款,以及发票联和抵扣联是否已经退回。

如果您不使用这张发票,本月开票软件允许您作废该发票。发票管理-发票作废管理-已开发票作废。如果对方已经开了票,你们也已经付款并拿到税局认证,他方无法单方面的作废,因为作废发票是有条件的:对方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

【 疑 问 解 答 】 如 何 作 废 开 发 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开发票作废分为发票作废、发票红冲和发票补开三种情况。其中,发票作废是指发票开具后,因开具错误或者因经营业务终止等原因需要作废已开具的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发票作废的条件包括:

1. 发票作废必须是在开具发票后,因开具错误或者因经营业务终止等原因需要作废已开具的发票。

2. 发票作废的发票必须是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3. 发票作废的发票必须是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作废期限内作废的。

4. 发票作废的发票必须是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作废范围内作废的。

根据以上条件,如果纳税人需要作废已开具的发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按照规定作废已开具的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发票作废后,已收取的税款不予退还。同时,发票作废后,不得再次开具发票。

这段话介绍了发票作废的条件和相关流程。如果纳税人需要作废已开具的发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按照规定作废已开具的发票。不过,发票作废后,已收取的税款不予退还,同时,发票作废后,不得再次开具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纳税人相关文章
  • 税务局如何处理丢失的发票?
    看当地税局的规定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一)对企业每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处200元罚款,累计不超过1万元罚款;每份普通发票处100元罚款,累计不超过1万元罚款;(二)对个体工商户每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处50元罚款,累计不超过5000元财务造假税务局怎么处罚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会计造假直接侵犯了国家和有关方的利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3-07-18
    472人看过
  •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注意事项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作废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作废;二是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前者比较简单,后者手续相对繁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对专用发票作废、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出详细规定,增加了购买方取得已开具专用发票再要求作废的许多限制条件,给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带来一些不便。那么,购买方如何把握政策,达到既能按实际情况作废专用发票,又不至于产生税收风险呢?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条件的规定如下
    2023-05-05
    68人看过
  • 空票作废的发票如果处理
    空票作废的发票,处理如下:1、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选择发票管理源模块。2、选择发票开具管理菜单下的未开发票作废。3、逐份确认要作废的空白发票号码,直至出现取当前发票号失败。4、选择发票领用管理菜单下的发票库存查询,出现金税卡中没有可用的库存发票,说明空白发票已全部作废,可进行抄税。《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2024-05-14
    381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对消费税的规定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发[1995]0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1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0号)的规定,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已税酒及酒精等8种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扣除外购已税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各地税务机关反映,这一规定在执行中存在着以下两方面问题:第一,两种扣除方法之间税收负担不平衡,而且用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与用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这两种生产经营方式之间,也存在着税收负担不平衡的矛盾。第二,在确定当期扣除数额方面,没有明确是按当期销售所实际耗用的数量计算,还是按当期投入生产的数量计算,因此而导致各
    2023-06-07
    208人看过
  • 对重大税务案件能否以稽查局名义作税务处理
    问题内容:A区地税稽查局对某公司实施了税务稽查,因达到重大税务案件标准已经A区地税局审理委员会审理。此时,能否以稽查局名义制作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对此,出现了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可以,因为一是《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属特别法,又明确了稽查局属税务机关,且赋予了稽查局独立完整的且不受限制的行政处罚权,稽查局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二是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内部的监督程序,对外不应具有法律约束力;三是这样避免一个案件出现两个执法主体。另一种观点认为(也即法院的主要观点)谁审理就应以谁的名义制作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且有国税发[2001]21号文为依据)。或者两种都可以?回复意见:对于重大税务案件,尽管由税务机关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仍应以稽查局名义制作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21号)规定,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一
    2023-06-07
    256人看过
  • 对未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罚
    为了强化对专用发票的管理,堵塞漏洞,税法规定:固定业户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如果擅自携票外出,在经营地开具专用发票,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其携带的专用发票逐联注明“违章使用作废”字样。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存放空白专用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专用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而发生丢失、被盗的企业,应于丢失、被盗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通过《中国税务报》和电视等传播媒介公告声明丢失、被盗的专用发票作废。同时,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半年内不得使用、领购专用发票并收激结存的专用发票的处罚。对企业申报丢失、被盗的专用发票,如发现虚开、代开的,该企业还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单位和个人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应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专用发票不单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还是计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
    2023-08-17
    470人看过
  • 税务局对领发票有特定限制吗?
    税务局领取发票需要根据自己的业务量来确定。对于增值税发票,不是必须每个月必须领,至于每次领用的发票可用多长时间、最多可作废多少,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超过了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购票次数、每次购票数量,则需要申请发票增量后,才能继续领购。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发票数量或版面金额的,税务机关会依照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调整购票数量或版面。发票增量电子税务局上怎么操作网上申请发票增量流程步骤如下:1、登陆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上的事项办理。2、进入事项办理界面后,点击【发票】模块。3、进入发票主界面,点击【票种核定】。4、把页面拉到最下方,点击【办理】。5、这时页面会弹出监控提示,选择确定,点击【下一步】。6、进入票种核定主界面,勾选需要增量的发票类型,在下拉框选项中点击【变更】。7、在页面中找到申请每月最高领票数量,在申请每月最高领票数量后面输入需要申请的【发票增量数额】。8、增
    2023-07-11
    176人看过
  • 税务局对土地使用税纳税时间的规定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5、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
    2023-07-06
    118人看过
  • 电子税务局开专票的步骤是什么
    发票电子税务局开专票步骤如下:1、进入网站,点击登录;2、进入页面,点击名字;3、选择公司或者个体户;4、点击常用功能里的发票管理;5、点击发票开具;6、点击已阅读;7、录入对方公司的开票信息;8、点击预交税款,凭取票码拿发票,或者可以选择邮寄发票。专用发票是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是发货票中的一种。发票不仅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而且还是计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电子税务局怎么增加发票份数电子税务局增加发票份数可以点击发票管理,在里面填写需要领购的发票份数后等待审批通过即可。具体流程是点击电子税务局,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信息登录电子税务局,然后点击发票管理,在发票审批里面填写需要领购的发票份数,提交所属税务局审批,如果审批通过了,就是成功的办理了发票用量的增加手续了,就可以增加发票领购份数了。商业所需资料:1、增加发票核定数量申请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
    2023-07-21
    79人看过
  • 销售方怎样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
    (1)销售方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作废电子信息并同时作废纸质发票。(2)销售方若已将发票交购买方,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②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③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或无法认证这三个作废条件的,可要求购买方提供其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未认证证明或“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及“无法认证”的认证结果通知书,将发票全联及证明交销售方作废,并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3)已将发票交购买方,且不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货折让的,销售方凭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和正确的蓝字专用发票。
    2023-05-31
    106人看过
  • 领发票时,税务局是否有特定规定?
    税务局领取发票需要根据自己的业务量来确定。对于增值税发票,不是必须每个月必须领,至于每次领用的发票可用多长时间、最多可作废多少,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超过了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购票次数、每次购票数量,则需要申请发票增量后,才能继续领购。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发票数量或版面金额的,税务机关会依照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调整购票数量或版面。发票增量电子税务局上怎么操作网上申请发票增量流程步骤如下:1、登陆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上的事项办理。2、进入事项办理界面后,点击【发票】模块。3、进入发票主界面,点击【票种核定】。4、把页面拉到最下方,点击【办理】。5、这时页面会弹出监控提示,选择确定,点击【下一步】。6、进入票种核定主界面,勾选需要增量的发票类型,在下拉框选项中点击【变更】。7、在页面中找到申请每月最高领票数量,在申请每月最高领票数量后面输入需要申请的【发票增量数额】。8、增
    2023-07-11
    249人看过
  •  关于次月发票作废的规定
    如果您持有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跨月之后将无法进行作废操作。对于跨月的发票,系统将无法进行作废,但是您可以选择进行发票红冲来进行处理。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如果您持有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跨月之后将无法进行作废操作。对于跨月的发票,系统将无法进行作废,但是您可以选择进行发票红冲来进行处理。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增值税发票作废处理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发票是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和抵扣的重要凭证。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时需要对增值税发票进行作废处理。增值税发票作废处理方法如下:1. 作废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应当在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如果需要作废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应当向购买方说明作废原因,购买方应当出具收据。2. 作废已认证的增值税发票:纳税
    2023-08-27
    111人看过
  • 作废空白发票的罚款规定
    空白发票作废了,也是不能扔掉的。空白发票是指还未开具的正式发票。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发票。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发票作废多了会罚款吗发票作废多了不会罚款。但是企业每月领发票都是限额,作废多的情况下当月不够开,要去税局申请增量。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
    2023-07-20
    288人看过
  •  需不需要处理作废的发票?
    处理作废发票的方法是将作废发票记录在系统中,这与会计记录和账目处理无关。作废发票的金额与实际作废的发票金额无关,重新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即可。如果是当月开具的,在防伪开票系统中作废该发票,并找到全部联次,盖作废章。处理作废发票的方法是将其记录在系统中,这与会计记录和账目处理无关。作废发票的金额与实际作废的发票金额无关,就像这张发票本身可能存在错误一样,重新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即可。如果是当月开具的,在防伪开票系统中作废该发票,并找到全部联次。盖作废章。 处 理 作 废 发 票 的 方 法 是 什 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处理作废发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 收缴地税务机关应当查验作废发票,并将查验结果及时告知购买方。购买方应当在接到查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到购买地税务机关或者购买方开户银行所在地的税务机关领回或者开具发票。2. 购买方逾期不领回或者不开具发票的
    2023-09-07
    268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人
    词条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纳税人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