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侵犯姓名权主要表现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8 05:40:09 188 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侵犯姓名权主要表现是:

1、盗用他人姓名,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2、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3、冒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达到某种目的。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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