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公司调动员工普通员工签名能代表公司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5:21:40 195 人看过

普通员工签字不能代表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凡是执行职务的行为均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若是滥用法人地位的,可以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一、公司债务法人代表是否要承担责任

对于公司的债务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法人代表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如果公司债务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或者法人代表是公司股东,且存在下列情况的,则法人代表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虚假出资。

二、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二、起诉公司和法人有关系吗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如果与公司有关的话,就不能起诉法人代表。《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财产混同法律规定股东需要担责吗

1、公司、股东的财产若是混同,可能将会导致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我国《公司法》对公司人格否认作了特别规定,公司与股东财产发生混同,并且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性时,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法人,公司法人的人格独立于任何个人,包括公司的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主要体现在公司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与公司的股东并无直接联系。基于这种法人人格独立性,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债权人也只得向公司主张债务,而不能起诉股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7: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普通员工能否做法定代表人
    普通员工不行,如果员工同时也被任职为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是什么?(1)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必须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法人组织内部成员;(3)必须是从事法人业务活动的人;(4)必须是执行机构的主要负责人;(5)必须经法律和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并依法登记注册。但是,已经担任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者,原则上不得再担任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二、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023-04-03
    233人看过
  • 套路贷公司普通员工能取保候审吗
    满足条件就不难。取保候审适用条件如下: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2023-04-21
    172人看过
  •  公司员工能否在外担任法人代表?
    该段内容讲述了在职员工是否可以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相关规定和解释。员工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但需要注意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的内部关系和对外关系。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授予行使法人权利的自然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和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是自始有效,由法律直接授予。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在职员工可以成立公司并成为法人代表。除国家公职人员和除公司法等明确规定不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原则上是可以的。相关规定来看,并未对企业员工担任法定代表人作出明确限制性规定,但是仍然需要考虑,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在内部关系上可能为劳动合同关系,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可以以法人名义进行各类民事活动。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法人代表是公司授予行使法人权利的
    2023-09-03
    329人看过
  • 员工调店不符合公司招聘要求
    合法合理调岗是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体现,劳动者无权拒绝,但不合理的调岗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不想赔偿给员工调店要如何处理1、公司不想赔偿给员工调店,公司不能强制要求员工调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调岗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公司不能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
    2023-07-07
    273人看过
  • 公司返聘员工属于什么员工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劳动者劳动年龄在法定年限届满之后,也是劳动者劳动年龄的终止之时,退休人员重新受聘,在工作岗位上付出的劳动,应享有获取报酬的权利,同时其已经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了退休金,国家已保证其老有所养,因此退休再就业的,不应在划入劳动关系中,双方应当属于劳务关系。一、退休返聘人员因工负伤构成工伤吗退休返聘人员因工负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办理了离职手续,享受到退休待遇后,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一般不认可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是认定为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因其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能被认定为是工伤。劳务关系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能《民法典》中相关内容主张人
    2023-04-06
    252人看过
  • 怀孕期间公司可以把公司员工调动吗?
    职工怀孕期间如果公司与女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为其调动工作,但应当遵守以下限制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怀孕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
    2023-08-16
    220人看过
  • 公司的辞退通知需要员工签名吗
    一,公司的辞退通知需要员工签名吗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不需要员工签字,原因如下:1、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不需要员工签字。公司辞退员工是公司单方面的行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的本质是通知而不是协议。公司为了确保被辞退员工收到通知书,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一般直接递交(以便被辞退员工签收)或者以挂号信发出(以便收取回执)或者以登报公告的形式发出,都是被辞退员工收到通知即生效,而不是辞退员工签字同意才生效。2、要求被辞退的员工在辞退通知书上签字,其目的在于证明员工已经收到用人单位的辞退通知书或知道用人单位已经将其辞退,如果有其它的证据能够证明员工已经收到用人单位的辞退通知的,就不一定要求员工在辞退通知书上签字的了。3、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不需要利用可以辞职。4、辞退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单位辞退劳动者必须要有法定的理由,必须要有法定的条件。5、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法定
    2023-04-13
    370人看过
  • 公司解聘员工协议书
    写明双方信息,主要内容是: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如下,劳动合同终止时间,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公司辞退员工注意事项1、认定员工严重,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违员工的重要依据。2、规章制度只有公示过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
    2023-07-07
    60人看过
  • 公司可以聘用16岁员工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公司可以雇佣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但不能雇佣不满16周岁的员工。由于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教育的需要。公司负责人应采取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禁忌从事的劳动。未成年工也应加强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公司员工福利有哪些公司员工福利有哪些包括:餐饮福利、服装补贴、住房福利、交通福利、带薪休假、节日福利、生日福利、员工大事福利、健康体检。员工福利是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或其他组织以福利的形式提供给员工的报酬。扩展:(一)员工福利一般包括健康保险、带薪假期或退休金等形式。这些奖励作为企业成员福
    2023-02-25
    157人看过
  • 公司普通员工的辞职报告
    公司的员工辞职报告尊敬的公司领导:你们好!今天呈给你们的是我的辞职,也许这个是无奈之举。但总的来说,写这个辞职报告我是带歉意的。历来公司员工离职的缘由无非有二,一是钱没给够,二是觉得没有价值体现。其一是钱的问题。我目前所做的工作,其实和刚毕业的大学生所能做的内容,程度一致。拿着人家两倍的工作做着一样的活,就公司来说是损失,对我个人来说,也是受之有愧。这里我向xx和xx表示诚挚的歉意,二位领导曾对我寄以厚望,可惜个人能力有限,没有实现二位领导当时所付重托。所以对于工资,以及20%的绩效,我对公司只有感激,没有抱怨。其二是价值体现的问题。我早在daway做轨道项目时就已经试用过先施的读写器和标签,产品的品质和性能给我们这些技术人员很深的印象;后来在**国际也参与过物联网项目方案的制定,对物联网rfid技术产生浓厚兴趣。时值张总组建无锡研发团队。我才疏学浅却跃跃欲试,完全是对xx总的技术向往。在
    2023-05-09
    215人看过
  • 公司能聘用没有辞职的员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的连带赔偿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相关知识什么情况员工可随时辞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023-04-26
    302人看过
  • 公司应如何通知员工裁员
    公司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公司的裁员程序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意见后,予以裁减:e工会或员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计划”,根据本条规定,裁员必须遵守以下程序:(1)人数要求:裁员人数达到20人以上或20人以下,但占企业员工总数10%以上时,方可开始裁员。如果数量少于此数量,则只能按要求终止劳动合同(2)提前说明: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请注意,它可以向工会或所有员工解释情况,雇主可以选择报告程序:裁员计划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请注意,法律不要求在裁员前获得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只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了不能裁员的报告程序,“老弱病残”职工在企业下岗时不得下岗:(1)从事接触职业病
    2023-05-07
    401人看过
  • 公司只发聘书不签劳动合同解聘员工和两倍工资
    张某在文登某房地产公司工作6个月后被辞退,因为公司只为其颁发了聘书,没有签订劳动合同。1月14日,经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裁决,文登某房地产公司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去年7月份,来自青岛的张某来到文登一房地产公司应聘销售主管,公司认为张某符合要求,为其发放了加盖公章的聘书。聘书不仅明确了张某报到时间,还对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进行了说明。一周后,张某到公司担任销售主管,但双方一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今年1月,该公司口头将张某辞退。张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和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但遭公司拒绝,于是张某就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经审理认为,企业向张某所发聘书只对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进行了说明,并且只有公司一方加盖印章,并无张某本人签字,不符合劳动合同订立要件,因此不能视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2023-06-08
    201人看过
  • 公司给员工调岗,员工可以拒绝吗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一、辞退74岁门卫是否需补偿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
    2023-03-14
    40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员工盖手印签字能代表该公司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3
      普通员工签字不能代表公司。只有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 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公司名义所从事的行为,即视为公司行为,应当由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员工签字能代表公司吗?怎么规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13
      普通员工签字不能代表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凡是执行职务的行为均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若是滥用法人地位的,可以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 普通员工可以做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相关法规: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 总公司招聘招聘的业务员,能否以分公司名义与其他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前不久,我所在的总公司在某市成立分公司,任命我为分公司经理,但分公司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经总公司同意,我招聘了8名业务员,提出以分公司名义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但他们要求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分公司招员工,能否以分公司名义与所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
    • 员工入职公司调动公司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7
      公司要调动员工不同意跟公司耗着,应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条 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