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房地产业司
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房地产处,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省会城市房地产管理局
建设部房地产业司
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房地产处,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省会城市房地产管理局:
为加强房地产交易管理人员的廉政建设,树立好的行业风气,促使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工作准则”,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准则
1993年12月23日
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准则
为了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完善市场运行和管理机制,按照(90)建房市字02号文《关于印发房地产市场管理、产权管理创全国先进水平考核标准和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进一步理顺部门间工作关系,继续扩大管理范围和影响,树立市场管理权威,实现市场管理一体化、一条龙服务,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准则。
一、管理内容:
(一)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管理市场。在搞好现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的同时,制定地方性的房地产市场中、近期立法规划和计划,通过实践和理论探索,使各项房地产市场法规配套、健全,并严格执行。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管理规范化。建立和完善《科室职责范围》、《个人岗位责任制》、《业务工作程序》、《业务联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制定《考核办法》和《奖惩规定》,实现工作目标具体化、工作程序规范化、管理制度化。
(三)加强业务建设,扩大管理范围。房地产市场管理从房地产买卖(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屋交换、逐步拓展到房地产抵押、房地产拍卖、房地产价格评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中介和信息咨询等纳入管理范畴。
(四)加强廉政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对易于产生权钱交易的环节,制定具有制约机制的制度,实行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政策规定、收费标准、职业道德、职工守则等各项制度和查处结果公开,依靠完善的管理制度形成廉政建设的良性机制。
二、管理措施:
(一)加强横向联系,取得各方支持。在发挥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作用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协调工商、财政、土地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搞好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
(二)搞好目标管理,实行承包责任制。把职能落实到科室,与各科室签订“目标管理承包责任状”,实行科室领导负责制,把具体指标落实到人,严格执行考核方案,坚持科室月查,处季查,半年系统考核,全年总评,奖惩兑现。
(三)开展达标竞赛,争创全国先进水平。以处和科管理目标为竞赛内容,开展比速度、赛质量;比效益(经济资益和社会资益)、赛贡献;比团结,赛协作的达标竞赛活动,从而保证管理目标的实现,达到全国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
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房地产建筑教育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320人看过
-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部《房地产物业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的通知
499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建设部主管全国房屋产权产籍工作的通知
349人看过
-
关于印发《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失效]
399人看过
-
商业部、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产权属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市镇粮店改造工作的通知
82人看过
-
印发《抚顺市工程建设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335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7]13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精神,规范建设工程
-
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全文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0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银发〔2007〕359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根据2007年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关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
-
房地产交易中,应当由哪些主管部门指定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本条的规定,对该法的分则和附则具有统领和规范的作用。因此,该法第四章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应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
-
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确权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2按户确权、保持承包权稳定,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村组实际,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允许村组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调整。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耕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也可以确权确地。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
-
房地产开发企业属于建设单位还是属于工程行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0首先声明:房地产开发应属一个独立机构,它的资质里面就含有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等,属于建设方(即:建设单位),建筑公司一般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但是它可以另外注册一个下属公司(即:房地产公司)。总之,房地产公司投资建设把项目总包给建筑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建设单位(即房地产公司)要在合同中注明那些项目又建设方指定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