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供养人员指哪些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7:10:36 495 人看过

一、特困供养人员指哪些人

特困供养人员指如下: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特困供养人员享受什么待遇

特困供养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近亲属的鳏寡孤独及重度残疾等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必要的照料。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综上可以得知,符合上述条件可申请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三、特困供养人员和五保是一样的吗

特困供养人员和五保不一样,特困供养和五保户区别如下:两者的对象范围不同。特困户就是家庭平均收入低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平,每个地区的标准都不一样,具体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实行分散供养的五保人员,应当由乡镇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委托的抚养人和五保对象三方签订五保供养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04: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特困供养的形式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困供养的形式包括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三)提供疾病治疗;(四)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第十九条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供养直系亲属范围的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
    2023-06-01
    424人看过
  • 对于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吗
    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国务院前几年发布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这项政策专门针对的就是残疾人、城乡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主要解决的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相关政策不衔接、工作机制不健全、资金渠道不通畅、管理服务不规范等问题。相关法规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第二条(一)对象范围。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具体认定办法由民政部负责制定。(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可以通过实物或者现金的方式予以保障。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包括日常生活、住院期间
    2023-04-17
    301人看过
  • 长春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
    近日,《长春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开始实施。资格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可依法申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三)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四)省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收入总和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特困人员财产状况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财产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特困救助供养:(一)应急之用的货币财产(主要包括现金
    2023-12-13
    181人看过
  • 国家对老年人的特困人员有什么供养制度?
    国家对老年人的特困人员有以下供养制度: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基本生活条件;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特困人员指哪些人特困人员是指五保户。《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一条特困人员的认定办法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
    2023-07-27
    404人看过
  • 部门发现特困供养的人员可主动办理供养申请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社会低保的条件及对象有什么要求申请社会低保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农村户口的家庭申请,另一种是城市户口的申请。居住在农村的,要申请低保前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手里有本地农业城镇居民的有效户口本,而且必须是原件进行申请,复印的资料是没有效用的;2、本人的居住地要是在农村,而且家庭在乡村里是有合法土地的,换句话来说,也就是说那些从外地乔迁
    2023-04-17
    99人看过
  • 特困人员的遗赠扶养协议有哪些条件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4)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5)遗赠人有配偶并同居的,应以夫妻共同为一方签订协议;6)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7)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及担保财产。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第一
    2023-06-23
    77人看过
  • 特困人员监护人协议
    监护人住址:祥云县普淜镇力必甸村组联系电话:与乙方关系:根据云南省《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协议书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祥云县普淜镇力必甸村。根据本人申请,村委会调查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确定为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为落实好特困人员供养政策,特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的特困人员金由民政部门拨付到乙方设在金融机构的个人帐户,实行社会化发放,乙方凭本人的特困人员供养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第二条、甲方指定丙方为乙方的义务监护人,并与丙方签订包户责任书。甲方应经常到乙方家中检查了解丙方包户责任落实情况,对丙方不尽责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活的,应进行批评教育,难以改正的要调整监护人。第三条、丙方负责照料乙方的日常生活包括吃、住、穿、行、医、教(未成年人,指16周岁以下或包含16周岁)等方面的问题。照料过程中丙方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及时帮助解决。丙
    2023-03-02
    83人看过
  • 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是否有权申请医疗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均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所以,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申请医疗救助。一、离婚诉讼费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离婚诉讼费用可以减免的情况是: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执行费用不由申请人预交;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3.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4.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二、大病救助需要什么手续办理大病医疗保险所需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4、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5、城乡
    2023-03-21
    376人看过
  • 长春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标准830元/人/月
    2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长春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长府办发〔2017〕6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救助供养资格认定条件《实施办法分十一章三十五条,明确了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责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资格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自理能力评估、救助供养内容、救助供养标准、救助供养形式、救助供养资金筹集管理、档案及信息化建设、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保障要求、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实施办法落实了国家、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统筹要求,以“三无”作为特困人员的认定依据。《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可依法申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和第九条分别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如
    2023-05-29
    314人看过
  • 龙岩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13日,龙岩市下发通知,全面提高各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此举将更加有效地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各地月保障标准为380—468元,平均提高4.5%。农村低保标准按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25%确定,新罗区年保障标准为2760元,其他6县(市、区)统一为2300元,平均提高12.7%。各地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401—541元提高到485—645元,平均提高21.3%;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485—650元提高到582—774元,平均提高17.2%。城市“三无”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00%提高到130%,各地月保障标准为494—608元;集中供养的比分散供养提高20%,各地月保障标准为593—730元。社保
    2023-05-29
    451人看过
  •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法律综合知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三)严格规范,高效便民;(四)公开、公平、公正。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供养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特困人员认定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第五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一)60周岁以
    2023-12-06
    231人看过
  • 特困供养学生的标准
    法律综合知识
    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是指具有当地户籍,且同时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特困救助供养对象的认定按照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各地资助标准不一样,例如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2017年秋季教育补贴工作的通知》补助内容及标准(一)学前教育生活费补助标准1400元/生·年。已获得贫困残疾人教育扶持(福彩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的不再享受。(二)小学教育生活费补助标准2400元/生·年。(三)初中教育生活费补助标准2900元/生·年。(四)高中教育生活费补助标准1900元/生·年;免除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五)中职教育生活费补助标准3500元/生·年;一、二年级学生教材费补助标准
    2024-04-27
    189人看过
  • 特困供养的定义是什么?
    特困供养人员是指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1.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重度残疾(一、二级)的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视为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财产认定标准的,视为无生活来源。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均无履行义务能力。如何保障特困职工的医疗待遇?如何保障特困职工的医疗待遇?答:市政府对特困职工医疗待遇问题十分关心,对于享受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上给予照顾,为保障这些人员的医疗待遇提出了很多办法。如特困职工享受基本医疗待遇时,统
    2023-07-16
    397人看过
  • 特困供养与五保的区别
    法律综合知识
    特困户就是:家庭平均收入低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平,(每个地区的标准都不一样,具体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2024-05-04
    378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特困人员供养政策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特困人员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老年人保障、残疾人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2
      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确实困难人员的基本生存问题,同时也使该困难群体有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保障。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也就是说,对特困人员的供养不仅包括保障基本的生活,还包括对疾病的治疗,甚至包括丧葬事宜。
    • 特困人员申请供养的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3
      建立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可以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近亲属的鳏寡孤独及重度残疾等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必要的照料,体现了社会救助的宗旨。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那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5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应当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所需。照料护理标准应当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类制定,体现差异性。
    • 特困人员五保供养情况介绍?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31
      特困户就是:家庭平均收入低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平,(每个地区的标准都不一样,具体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