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是指基于某种共同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民事主体共同享有权利和义务的共同关系。共同的法律权利义务如下:
1、共同共有基于共同关系;
2、共有人在共有关系中不分份额;
3、共有人平等享有权利和义务;
4、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连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权。其法律特征有:
第一,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产生,必须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这种共同关系,或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或是由合同约定的,如合伙合同。没有共同关系这个前提共同共有就不会产生,而丧失这个前捉,共同共有就会解体。
第二,共同共有没有共有份额。共同共有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就不能划分自己对财产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消灭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时,才能确定各个共有人应得的份额。所以,在共同共有中,各个共有人的份额是一种潜在的份额。
第三,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各个共有人对于共有物,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并平等地承担义务。但是,在合伙关系中,依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合伙人可以按一定的份额享有表决权。
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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