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推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53:16 350 人看过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2号)精神,针对2013年度参加考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和2014年度已报名考试的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司法部将制定过渡性政策措施。在过渡性政策出台前,原定考试日期推迟,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2013年考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0: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文章
  •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周期如何计算?
    问: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周期如何计算?答:企业法律顾问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由企业聘用,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并经注册,本企业内部的专业人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在参与企业的决策、经营、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种法律纠纷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企业法律顾问就业前景非常广阔,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是用人单位选择法律顾问的一个重要因素,由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统一考试,由每2年组织一次调整为每年组织一次。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通过全部科目,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原国家经贸委、司法部用印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023-06-09
    320人看过
  •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辅导之管理职能
    第二节管理职能一、计划广义的计划工作是指制定计划、执行计划和检查计划三个阶段工作过程的总和。狭义的计划工作是指制定计划,即根据组织内外部的实际情况,权衡客观的需要和主观的可能,通过科学的调查预测,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组织所需达到的具体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法。(一)计划工作的基本特征(1)目的性。(2)主导性。即计划职能在管理职能中居首要地位。(3)普遍性。(4)效率性。(二)企业计划的种类二、组织(一)组织的含义与类型在管理学中,组织的含义可以从静态与动态两个方面来理解。从静态方面看,指组织结构,即反映人、职位、任务以及它们之间的特定关系的网络。从动态方面看,指维持与变革组织结构,以完成组织目标的过程。组织的类型,一般有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其中,正式组织一般是指组织中体现组织目标所规定的成员之间职责的组织体系。我们一般谈到的组织都是指正式组织。(二)划分组织部门的原则1.目标任务原则2.
    2023-06-09
    186人看过
  •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复习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问题
    消费者在展览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那些途径解决?《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在消费中受到经营者侮辱、诽谤、搜身怎么办?《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
    2023-06-07
    325人看过
  •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工伤处理办法规定
    以下是工伤处理办法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企业工伤处理办法规章制度公司各有关部门: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遭受生产、工作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妥善处理善后,并明确事故部门应承担的责任,预防工伤事故再度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杭州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1、公司对职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车间(部门)领导应立即组织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2、事故部门领导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填写工伤事故认定表,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同时帮助工伤者处理医疗事项。3、公司(企业管理部)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根据工伤认定资料,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和工伤保险待遇申报。4、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由公司先垫付。医疗终结后,由企业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5、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
    2023-06-09
    388人看过
  •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债务重组所得税处理
    咨询: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000元,现双方签订协议甲公司支付乙公司现金15000元可抵货款20000元,是否可以,可凭协议做账吗?该怎样做分录?问题回复:如您所说的情况可以视为债务重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所谓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就其债务人的债务作出让步的事项。企业发生企业债务重组,相关交易通常情况下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2、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3、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
    2023-06-09
    271人看过
  •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破产清算律师的任务
    破产清算律师的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破产企业债权的审查2、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审查3、破产企业财产的产权界定4、对破产企业投资进行权益比例和股权比例的界定5、代理破产企业进行起诉和应诉6、负责财产所有人行使取回权的审核工作7、负责审核破产企业所签定并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8、负责抵销权、别除权内容的审核9、其他应由律师处理的法律事务。破产清算律师律师如果作为清算组组长,还承担以下工作:1、编制清算组工作计划并报告法院2、主持清算组的清算工作3、负责与法院联络,向法院报告工作4、代表清算组对外签定合同、参加谈判、出席会议、代理诉讼等活动5、以清算组名义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起草各类报告6、掌管清算组公章7、审批破产清算支出8、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代表清算组做工作报告9、主持清算会议,并形成清算组清算工作会议纪要。清算组有主要以下职责:(一)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
    2023-06-09
    93人看过
  • 法律顾问考试相关问题
    每年的10月份考试,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24、25日。成绩有效期限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以2年为一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及以下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注册管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经贸委、司法部用印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经贸委申请注册,企业法律顾问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2023-06-09
    322人看过
  •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合同纠纷案件中不适用履行地确定管辖的情况: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各种合同履行地的具体规定方法:1.购销合同:①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从约定,未明确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注: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③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合同中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
    2023-06-09
    308人看过
  •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合同诉讼中的证据问题
    合同诉讼中的证据问题1.证据的分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书证,是指用文字记载人的思想或行为以及用符号、图表等表达一定的思想,其内容能够证明事件真实情况的物品。(2)物证,是指凡能够以自己的外形、质量、规格、特征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3)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所记录的内容或者反映的图像以及电子计算器储存的数据和材料,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这是将现代科学技术应用到诉讼中来的一种新证据。(4)证人,是指了解案件情况并受人民法院传唤出庭作证的人。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证人证言一般应由证人到庭用口头陈述,但证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也可提供书面证言。(5)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6)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根据所提供的案件材料,对人民法院所指定的案
    2023-06-09
    372人看过
  •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公司事务尽职调查
    据对全球众多的兼并与收购案的统计,只有大约35%至40%的并购可以达到预定目标,也就是说有将近70%的并购交易是失败的。并购失败的原因固然有许多,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则往往是购买方忽略了对被收购企业或目标公司进行深入细致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是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经营和财务情况、目标公司所面临的机会以及潜在的风险等关键和基本信息的收集。尽职调查主要存在于公司上市、投融资及并购过程中,为购并方(投资方)提供决策的的事实依据。尽职调查一般存在于公司并购双方已达成并购意向但尚未完成并购行为之前的活动。在并购前,目标公司通常会对本公司的存续与经营的风险和义务有很清楚的了解,并购方处于明显劣势地位,。通过实施法律尽职调查可以弥补并购方与出让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发现影响并购成功的致命缺陷,有效控制风险。并购牵扯范围涉及目标公司的方方面面。尽职调查是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关键依据,是确定成交价
    2023-06-09
    244人看过
  •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消费者申诉受理程序
    消费者申诉受理程序*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诉方;(二)有具体的申请请求、事实和理由;(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范围。*消费者申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一)消费者的姓名、往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二)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三)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四)申诉的日期。*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活动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消费者为二人以上,其申诉的是共同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可以合并受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申诉。共同申诉可以由消费者推选二名代表进行申诉。代表人的申诉行为对其所代表的消费者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申诉请求,或者进行和解,应当经被代表的消费者同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以下处理:(一)申诉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诉人;(二)申诉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
    2023-06-09
    273人看过
  •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发布部门: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发布日期:1997-3-12法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从事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的执业准入控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企业法律顾问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范围。第三条企业法律顾问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由企业聘用,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并经注册,本企业内部的专业人员。第四条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和的企业,已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在其机构内应配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人员;未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其聘用的专职独立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第五条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按照本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职责范围负责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有关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的贯彻实施进行
    2023-06-09
    54人看过
  • 企业法律顾问要求通过法考吗
    不是一定要通过司法考试,根据企业不同,评职称的要求不尽相同。企业律师顾问资格证,在某些效力上是跟律师证相同的,但是国家规定,在企业做法务工作,要求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特别是在国企,要求这个证的很多。标准条件1997年,依据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下发了《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国家开始实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并组织相关资格考试,直至2014年。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企业法律顾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2016年《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规定,担任“法律顾问”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第一次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将于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前已担任法
    2023-06-12
    396人看过
  • 江苏省全面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
    继企业设置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之后,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日前在全省正式推行。省经贸委有关人士表示,培养和造就一批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企业高层管理,是积极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促进江苏省依法治企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标志着江苏省向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又迈进了一步。江苏省将在省级重点企业集团,包括在宁的部属企业、市级重点企业集团、大型民营企业首先设置总法律顾问,努力发挥这一制度对全省企业的示范作用。记者了解到,企业总法律顾问将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负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合同管理、商务谈判、改制重组、诉讼、仲裁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工作,并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制定企业法制建设的规划及目标等。目前,江苏省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数超过5000,有逾1800人获得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2023-06-09
    163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顾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而言,是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在我国,有法人组织内部设立的法律机构工作人员和外聘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之分。狭义的法律顾问,即是指后者。... 更多>

    #法律顾问
    相关咨询
    • 个体工商户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1、符合《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2、自2005年度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1)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 国家取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了吗?还是需要从事企业法律顾问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4
      企业法律顾问是指经中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由企业聘用,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专业人员。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企业法律顾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企业法律顾问一般存在于国企和事业单位中,私企和民营企业很少有。私企和民营企业的通常说的企业法律顾问是职业律师或者专业法
    •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第二节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一、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概念和特征(一)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概念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是指企业依法自主设置的专门承担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执业机构。(二)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特征(1)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是由企业依法自主设置的内部机构。这一点把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与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区别开来。(2)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是企业内部承担法律事务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这一点把企业法律事务机
    • 请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的地位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8
      需要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 法律顾问需要具备的条件: 1、应该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 2、有相应的法律素养。解答法律咨询、为合法经营提供建议。 3、需要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然后需要经企业聘用,才能担任。
    • 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顾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5
      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