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已征地临时用地复垦怎么办?
土地已征地临时用地复垦需要积极的配合,因建设项目施工的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占用期限届满后,占用耕地的应当恢复种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
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其中占用耕地的应当恢复种植条件。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利用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建设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生产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
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必须经过征用,使之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取得使用权,即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允许全民所有制单位或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拥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非法占用土地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方式主要包括:
①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即将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到占用以前的状态,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公共用地或未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要恢复到占用以前的原貌;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要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原使用者,由此而给原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追究违法使用者的民事责任;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交还原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②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如果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上新建了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并且这些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③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如果在非法占用的土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没收。
-
临时用地什么时候复垦
270人看过
-
土地复垦手续怎么办理
375人看过
-
复垦宅基地土地归谁?
313人看过
-
农村复垦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
93人看过
-
铜仁土地复垦费的征收办理时限多久
245人看过
-
复垦土地补偿费
261人看过
-
临时用地占用采矿用地需缴纳土地复垦费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确定的“谁损坏、谁复垦”原则,临时用地造成土地损毁的,均应承担复垦责任,落实土地复垦费用,履行复垦义务。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耕地保护司)
-
-
复垦土地是不是农用地?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4从《土地管理法》意义上讲,“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即:占用了1亩耕地,就得开发1亩复垦耕地。那也可以说,重新开发出来的复垦耕地,可以在原址上,也可以不在原址上;可以在农用地上开发,也可以在非农用地上开发。但一旦开发后复垦的耕地,应当是农用地。
-
土地复垦一亩地收多少土地费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4一、荒芜费收取标准为每亩600-2000元,此费由国土管理部门收取,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二、土地复耕费征收法律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2、《关于修改土地荒芜费等三项收费的通知》(苏价房[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