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参与调解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14:13:21 488 人看过

参与度是用来确定交通事故中不良后果与事故关系的个指标。是指有某种既存疾病的人,于交通事故后死亡、伤残或遗留某种后遗障碍,依照交通事故对死亡、伤残或后遗障碍寄予何种程度的关系来判断肇事者应负责任的程度,或者说,是事故外因与疾病内因包括老化现象诸因素对死亡、伤残或后遗障碍的影响程度大小。

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本标准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667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T16180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26341-2010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术语定义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总则

A、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B、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时机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二、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发生医疗事故是非常严重的事,但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后遗症极易混淆,应当掌握有关知识加以区别。

1、医疗差错是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但后果较事故轻。按不良后果的程度,又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

2、医疗意外指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使病人出现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务人员的过失。

3、并发症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自然引起的另一种疾病和症状,如剖腹手术后引起的粘连性肠梗阻,就是并发症。这类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

4、后遗症疾病好转或治愈后遗留下来的组织、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如小儿麻痹后的下肢瘫痪,不属于医疗事故。

三、损伤参与度鉴定标准有哪些

损伤参与度可以分为五级:

1、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

2、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操作所造成,疾病只起辅助作用,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为70~90%。

3、既有损伤又有疾病,两者单独存在都不能造成目前的后果,或者在造成目前后果的作用上同等重要,难分主次,则损伤与目前后果之间系界限型因果关系,为40~60%。

4、既有损伤又有疾病,损伤是诱发或加重因素,即损伤比较轻微,对人体没有大的危害,但能诱发或促进疾病的发作,则损伤与目前后果之间系间接因果关系,为10~30%。

5、既有损伤又有疾病,若后果完全由疾病所致,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为0%概念是指在有外伤、疾病(包括老化和体质差异)等因素共同作用于人体,损害了人体健康的事件中,损伤在人身死亡、伤残、后遗症的发生上所起作用的比例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有哪些,交通事故调解的注意事项
    一、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有哪些(一)交通事故当事人;(二)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三)交通事故车辆所有权人;(四)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上述人员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准参加调解,一方人数不得超过三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须向交通事故办案人员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二、交通事故调解的注意事项1、全面了解对方赔偿能力、车辆保险情况,比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商业险保额。掌握上述信息是调解的前提条件。如果对方有足够的赔偿能力或交强险、商业险齐全,在调解时就没必要过多做出让步,相关的赔偿是保障的。2、作为事故赔偿义务人,一般是车主,在调解时对各项赔偿要考虑全面。第一,严格按照保险理赔的赔偿标准签订协议,否则在保险理赔时会有麻烦;第二对赔偿项目不要有漏项,否则即便是签订一次性解决赔偿的调解协议,对方
    2024-01-14
    265人看过
  • 参与交通事故调解应由哪些人员出席
    一、参与交通事故调解应由哪些人员出席签订交通事故调解协议,需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到场参与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二、交通事故调解书有什么效力交通事故调解书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当履行。如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023-09-18
    288人看过
  • 2024谁可参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谁可参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参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3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
    2023-12-12
    24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必须在场哪些参与人员
    一、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必须在场哪些参与人员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必须在场参与的人员包括: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4.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二、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注意事项1.调解协议书具备一定的法律强制执行,但如果受害者一方因为过于认定调解书能给其多大的法律效力,而对方却怠于执行,这样会延误调解的预期目的,有损受害者一方的权益。因为现实情况是,当赔偿义务人不履行时,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虽然调解书具备合法有效合同的功能。2.特别提醒:调解书协议签字在对方付款前需慎重。3.资料原件的交付是隐患资料原件是一项重大的证据,对于受害人一方极其重要,肇事者往往也会有通过调解协议骗取原件资料后逃逸或是耍赖的情形,借口却是拿资料与保险公司协商保险赔付。4.必要时,调解协议书需要保险公司确认如果需要通过第三者进行直接
    2023-09-16
    25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中必要的参与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调解中必要的参与方有哪些交通事故调解的参与人有这些: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4.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二、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间有限制吗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间有限制的,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是一个月以内,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为十日;有关人员参加调解;由公安机关主持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三、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后
    2023-10-09
    457人看过
  • 法院邀请保险公司参与交通事故调解
    随着汽车进入千家万户,交通事故的调解及保险理赔成了老百姓十分关心的话题。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积极与交警部门、保险协会加强沟通,邀请保险公司直接参与调解,三方磋商,联合推出通事故损害赔偿新举措——一站式理赔服务。此举既能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保险公司赢得市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按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理的一般程序:先由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花费周期较长,特别是在受害人急需医疗费而车方又缺乏相应的赔偿能力时,不利于伤者的保护。而一站式理赔服务的做法:法院及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的同时,邀请车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直接参与调解,负责保险理赔程序的咨询、理赔手续的审核、理赔手续的受理、直至赔偿金的送达,实行调解、理赔一站式服务。三个优势: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分清各方的赔偿责任,最终确定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作为最终赔偿主体和专业的赔偿理赔机构,主动参与调解
    2023-06-14
    11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交通事故调解人必须要去吗
    交通事故调解当事人是必须要到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交通事故案子到法院还调解吗一、交通事故案子到法院还调解吗1、交通事故案子到法院还是会调解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属于可以和解的刑事案件,法院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调解的。在审限内,事故双方调解不成的,法院会依法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
    2023-08-07
    27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赔偿参考标准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
    2023-02-20
    388人看过
  • 谁有资格参加交通事故调解?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可参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1、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的拥有人或其管理人;3、承保事故中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4、其他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认为理应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参加调解的每方人员不应超过三人。交通事故调解要叫保险公司参加吗交通事故调解应当叫保险公司参加。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的人员。私下调解,保险公司不赔。必须要事故认定书,即经过公家处理,才有责任,因为责任才有赔偿,才有理赔。经过交警处理时,保险公司人员在场参与最好,而且要把赔偿的金额写入事故认定书和调解协议书中才有保障能得到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交警部门主持调解时,相关保险公司没有派员到场,其
    2023-07-01
    16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保险公司是否有必要参与?
    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调解保险公司必须要到场。如果是私下调解的,那保险公司不赔。经过交警处理时,保险公司人员最好在场参与。交警主持调解时,如果保险公司没到场,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该协议有效力。如果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撤销或确认无效的。那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交通事故调解保险公司赔偿吗?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协商处理,如果达成和解协议,应该出具书面的协议书,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会按照双方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赔偿的,去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交赔偿的计算依据,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否则保险公司拒绝赔偿。1、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
    2023-07-01
    287人看过
  • 交事故赔偿调解的参加人
    调解律师:交事故赔偿调解的参加人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2023-06-14
    417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什么人是能参加调解的
    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一般情况下,以下的三种类型的人员可以参加交通事故的调解:第一、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第二、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第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交通事故调解的其他人员。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能超过三个人。一、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对方不肯签字怎么办必须配合交通部门调解,否则,不到场。交通部门可以结案,并记录在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二、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哪些人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这些人: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是有授权的亲属也可以是委托的律师;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保险
    2023-03-07
    34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中哪些人员需要参加
    一、交通事故调解中哪些人员需要参加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二、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有时间限制吗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有时间限制。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调解期限是10天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形,损害赔偿调解的起算时间点有所不同:1.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调解时间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调解时间从规定办理的丧葬事宜借宿之日起开始。3.
    2023-09-29
    27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时所有参加人都是谁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一方不得超过三人。交通事故调解所有的费用清单怎么弄(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不需要区分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一律由保险公司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由致害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
    2023-08-09
    43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调解当事人不参与会受理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2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规定解答如下:第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权是以事故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共同书面申请为存在条件的。第二,当事人是否参与、接受办案交警的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的。当事人不会因为不参与、不接受调解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交通事故调解的参与人都有谁,怎么规定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1
      交通事故调解的参与人主要有: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 4、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 什么人能参与交通事故调解,如何去申请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25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最多应为几人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 交警调解交通事故需要保险公司参与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8-26
      交通事故调解保险公司必须要到场 1、如果私下调解的,保险公司不赔。必须要事故认定书,即经过交警处理,才有责任,因为责任才有赔偿,才有理赔。 2、经过交警处理时,保险公司人员在场参与最好,而且要把赔偿的金额写入事故认定书和调解协议书中才有保障能得到保险公司全额赔偿。 3、交警部门主持调解时,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派员到场,其他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应确认该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向人
    • 调解可以与人解除交通事故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6
      1,可参加交通事故调解的人员: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2,引起调解终结的情形。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交警部门应当终结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