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认权益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4:20:37 368 人看过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规定是当监护人有性侵害,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孩子或者是将孩子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拒不履行监护职责达六个月以上,有吸毒,赌博等这些恶性习惯,教唆、利用孩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将会被撤销监护资格。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2014年12月18日公布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以下7种情况,父母将丧失对孩子的监护人资格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孩子,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

2、将孩子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孩子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6个月以上,导致孩子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孩子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孩子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3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孩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孩子合法权益行为的。

一、一般规定

1、本意见所称监护侵害行为,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行为。

2、处理监护侵害行为,应当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人格尊严,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3、对于监护侵害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举报。

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制止在工作中发现以及单位、个人举报的监护侵害行为,情况紧急时将未成年人带离监护人。

民政部门应当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包括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因受到监护侵害进入机构的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必要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申请和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并作出裁判。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处理监护侵害行为的工作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设有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工作机构的,应当优先由专门工作机构办理监护侵害案件。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应当充分履行职责,加强指导和培训,提高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未成年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

5、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应当加强与妇儿工委、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未成年人住所地村(居)民委员会等的联系和协作,积极引导、鼓励、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2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处理监护侵害行为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1、处理监护侵害行为,应当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人格尊严,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2、对于监护侵害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举报。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制止在工作中发现以及单位、个人举报的监护侵害行为,情况紧急时将未成年人带离监护人。民政部门应当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包括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因受到监护侵害进入机构的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必要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申请和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并作出裁判。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处理监护侵害行为的工作依法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设有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工作机构的,应当优先由专门工作机构办理监护侵害案件。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应当充分履行职责,加强指导和培训,提高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
    2023-04-22
    377人看过
  • 民法典对于侵害人身权益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时效是多久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3-08-17
    412人看过
  • 侵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侵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2023-06-19
    476人看过
  • 监护人岗位职责是什么,民法典关于监护权的法律规定
    一、监护人岗位职责是什么监护人的岗位职责是:1、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及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二、何时可以终止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出现以下情况可以终止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
    2023-11-30
    459人看过
  • 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要怎么做
    1、学校、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其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人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也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2、公安机关接到涉及监护侵害行为的报案、举报后,应当立即出警处置,制止正在发生的侵害行为并迅速进行调查。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应当立即立案侦查。3、公安机关在办理监护侵害案件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保证办案质量。询问未成年人,应当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采取和缓的方式进行,防止造成进一步伤害。未成年人有其他监护人的,应当通知其他监护人到场。其他监护人无法通知或者未能到场的,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以及专业社会工作者等到场。4、监护人的监护侵害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
    2023-04-16
    355人看过
  •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如何处理
    可以起诉,取消监护人资格。《民法典》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第三十七条【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负担义务不免除】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
    2023-06-04
    370人看过
  • 法律规定未成年怎么解除监护人关系
    一、怎样和监护人断绝关系?未成年要想解除监护人关系,需要提出申请,要求法院撤销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3、须由人民法院撤消。监护关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缘由而终止。出于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消灭,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而辞去监护职务或依法被取消监护人资格等。二、变更监护人的程序主要有哪些?(一)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二)申请变更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须是与未成年人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三)法官裁判变更。法院根据具体
    2023-03-17
    154人看过
  • 应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作为一名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已有21年的少年法庭法官,我深知少年是和谐社会的希望,需要受到全社会的关爱和呵护。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尚秀云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着未成年人自身的发展,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也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尚秀云委员的提案基本上都围绕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问题而展开。尚秀云在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五年中,先后提交了《关于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提案》等多个提案和《关于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建议》等二十多项建议。2006年12月,提案中所提到的20余条建议中有4条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得到体现。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增长,仅从海淀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犯罪人数看,1987年为99人,2005年为420人,2006年为424人,是1987年的4.24倍,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我国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2023-06-06
    98人看过
  • 父母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怎么办?
    一、父母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怎么办?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二、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
    2024-01-15
    470人看过
  •  规定未成年人辩护的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也属于指定辩护的法定范围,但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首先,未成年人的家属必须没有聘请律师,或者在法院通知后坚决拒绝给未成年人聘请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才会指定辩护。未成年人也属于应当指定辩护的法定范围,但法院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就自动为其指定辩护。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的前提条件是,该未成年人的家属没有聘请律师,或者在法院通知后坚决拒绝给未成年人聘请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才会指定辩护。 指定辩护未成年人的范围是什么?指定辩护未成年人的范围是指在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中,由人民法院指定的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辩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对于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及未成年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维护合
    2023-08-21
    414人看过
  •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适用法律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为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制定本意见。三、准确适用法律19.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20.以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21.对幼女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论处。对已满十四周岁的
    2023-06-02
    351人看过
  •  未成年人在财产方面的监护权益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无权处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若是因为被监护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被监护人需支付赔偿金,则监护人可依据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进行处置。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无权处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若是因为被监护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被监护人需支付赔偿金,则监护人可依据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进行处置。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民 法 典 规 定 : 监 护 人 如 何 处
    2023-09-03
    146人看过
  • 未成年人侵权监护人担责吗
    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侵权监护人应当担责,但是如果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由教育机构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未成年人侵权如何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法律规定诉讼活动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意即法律承认未成年人有被告主体资格。由监护人代为诉讼,仅仅是因为未成年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已。一、监护人的义务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
    2023-03-11
    208人看过
  • 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可以撤销监护资格吗
    一、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可以撤销监护资格吗?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可以撤销监护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二、请求法院撤销监护资格的起诉状怎么
    2023-04-16
    49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用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9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公布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以下7种情况,父母将丧失对孩子的监护人资格: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孩子,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 2、将孩子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孩子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6个月以上,导致孩子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
    • 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6
      在处理监护侵害行为,应当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人格尊严,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对于监护侵害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举报;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制止在工作中发现以及单位、个人举报的监护侵害行为,情况紧急时将未成年人带离监护人等等。
    •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其他监护人应当怎么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7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其他家庭成员或者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劝诫、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抚养义务,由其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诫、制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拒不改正的,未成年人的
    • 离婚案件中,关于未成年人权益的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1-06
      1. 父母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共同生活。如果母方有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无法与子女共同生活、有其他原因无法与子女共同生活等情形,父方可以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可以予以准许。 2. 如果父母双方都有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并且双方都有能力抚养和照顾子女,那么父母双方可以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确保子女
    • 关于法定监护人的依据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9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