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公民大卫被乙国某公司雇佣,后双方因劳动合同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6:17:21 229 人看过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第38题:

甲国公民大卫被乙国某公司雇佣,该公司主营业地在丙国,大卫工作内容为巡回于东亚地区进行产品售后服务,后双方因劳动合同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关于该纠纷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

B.甲国法

C.乙国法

D.丙国法

【答案】D

【考点】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本题中,大卫工作内容为巡回于东亚地区进行产品售后服务,难以确定其劳动工作地,所以,应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丙国的法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1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合同纠纷相关文章
  • 某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诉金某某劳动合同纠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嘉民一(民)初字第844号原告某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某,公司职员。委托代理人喻某某,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金某某。委托代理人李某某,上海全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陆某某,上海全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某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金某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庄羽凤独任审判,并于2010年3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之委托代理人张某、喻某某、被告金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李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某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诉称,被告金某某于2009年1月1日起在原告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被告担任总经理韩国语翻译,月基本工资为每月6000元,岗位工资1000元,考核工资1000元(不固定)。合同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止。被告在原告公司工作期
    2023-06-05
    324人看过
  • 中国某器材公司与李某财产权属纠纷
    上诉人中国京安器材公司因财产权属纠纷一案,不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并民初字第1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中国京安器材公司(下简称京安公司)委托代理人丁亚平、端木芳,被上诉人李建平之委托代理人赵育晋、张中瑞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判决认定,李建平根据检察院的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组建京安公司山西分公司,于1992年7月借款30万元,凭京安公司函及进账单进行了验资,并在山西省工商局登记注册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1992年8月22日、9月3日,山西分公司分两次从京安公司拉回10万元器材,并一直将此列入应付款账目中。为了山西分公司正常经营,李建平向其亲友筹资14000元投入公司,还垫支支付了房租等费用。李建平在经营期间共向京安公司交纳管理费115000元。山西分公司还为京安公司召开的一次年度会议支付了全部会议费用。1998
    2023-06-08
    220人看过
  • 胡某诉罗某劳动合同纠纷
    2005年2月16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胡某与***模具厂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双方约定:①胡某每月的基本工资是1000元;②胡某的提成为每份合同金额扣除相应税金及给客户的回扣后的4%;业务费为当年度签订的合同金额的5%;③***模具厂收到客户第二期模具款后,支付胡某该份模具合同金额的50%的业务提成;当收齐客户模具款后,支付胡某该份合同金额剩余的50%的业务提成。2005年5月30日,罗某辞退了胡某,终止了与胡某的劳动关系。并且,***模具厂在2005年5月30日制作好通知书,于2005年5月31日向客户发出,告知对方胡某已于2005年5月30日离开***模具厂,今后胡某与客户发生的一切事项概与模具厂无关。但2005年5月的工资并未支付给胡某。之后,胡某没有在***模具厂工作。胡某离开***模具厂后,双方曾就提成款问题对数,罗某同意将提成款及所欠的工资1000元一次性支付给胡某,但
    2023-04-23
    96人看过
  • 长沙某物流有限公司诉黎某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长沙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被告黎某(以下简称被告)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08年11月5日,以黎某为被告、以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拨营业部(以下简称中铁快运长沙营业部)为第三人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朝晖独任审判,于2008年12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当庭变更诉讼请求,庭审后撤回对第三人中铁快运长沙营业部的起诉,本院裁定予以准许。原告代理人李豪、被告黎某、第三人中铁快运长沙营业部代理人王兢、谢穗轩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08年1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书》,招聘被告为原告的员工,从事长途货车驾驶,工作地点为中铁快运长沙营业部,劳动报酬实行计件工资。2008年1月,原告与中铁快运长沙营业部签订《长沙分拨中心营业部部分作业任务外包协议》,约定由中铁快运长沙营业部将其公路运输、装卸搬运、商务业务处理等部分工作任务委托原
    2023-04-23
    114人看过
  • 吉某与某广告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吉某被告某广告公司原告吉某与被告某广告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顾国钧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吉某,被告某广告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潘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吉某诉称,2007年初,原、被告签订了原告全年销售指标为人民币250万元的协议。2007年7月底签订了一份下半年团队销售指标为500万元的协议,如果不完成指标业务员就没有佣金,这份协议被告未与原告协商,在签名时原告即提出异议。原告认为团队的指标应当由业务经理来承担责任,不应当由业务员来承担责任。2008年春节前夕,同事看见被告人事部已经核算出原告的佣金是1.5万元。之后被告认为团队未完成指标不予发放。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1、支付2007年业务提成中年底部分约1.5万元;2、2006年4天双休日加班费841元。被告某广告公司辩称,原告的诉请已经超过了劳动仲裁申请时效。原、被告双方就原告200
    2023-06-05
    284人看过
  • 甲国人李某长期居住在乙国,并在乙国经营一家公司,在甲国则只有房屋出租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第44题:甲国人李某长期居住在乙国,并在乙国经营一家公司,在甲国则只有房屋出租。在确定纳税居民的身份上,甲国以国籍为标准,乙国以住所和居留时间为标准。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只能对李某在甲国的房租收入行使征税权,而不能对其在乙国的收入行使征税权B.甲乙两国可通过双边税收协定协调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冲突C.如甲国和乙国对李某在乙国的收入同时征税,属于国际重叠征税D.甲国对李某在乙国经营公司的收入行使的是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答案】B【考点】居民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叠征税【解析】选项A项错误。由于甲国以国籍为纳税标准,所以只要具有该国国籍,无论是否在该国居住,均为该国的纳税居民,李某为甲国人,因此,甲国既可以对李某在甲国的房租收入行使征税权,也可以对其在乙国的收入行使征税权。选项B正确。由于各国在确定居民身份上采取了不同的标准,因此,当纳税人进行跨越
    2023-06-12
    453人看过
  • 许某诉某塑胶(深圳)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许某诉称,其于2004年8月9日进入被告工厂,担任高车A级技术工,月工资为2027元,被告没有为原告办理养老保险。原告工作一直认真负责,但2006年6月4日却无故被解雇,并不给工资。为此,特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以下款项:1、6月份1日到14日工资1013.5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253.38元;2、经济补偿金6081元及额外经济补偿金3040.5元;3、代通知金2027元;4、补办养老保险。被告某塑胶(深圳)有限公司辩称:1、本案没有经过劳动仲裁即起诉到法院,违背了法定程序:2、原告于2004年8月9日进入被告工厂,月工资1724元。双方于2005年12月31日签订了合同期至2006年6月30日止的劳动合同。2006年6月14日被告通知原告将不再续签合同,同时给原告放假,但6月份的工资全额发放,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因此,被告无须支付代通知金。办理养老保险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处理范围。故
    2023-04-23
    71人看过
  • 朱某诉某房产公司阻碍其终止劳动合同纠纷
    朱某系东品房产公司职工,2005年1月1日与东品房产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间发给1500元基本工资,奖金另计。在单位工作期间,东品房产公司曾派朱某到海南大学进行过为期5个月的短期专业培训,支付了5000元培训费。与东品房产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以后,朱某要求终止劳动合同,东品房产公司不同意朱某的要求,而且要求朱某与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朱某不同意续订合同。东品房产公司遂要求朱某缴纳其在海南大学所花费的培训费5000元,否则将拒绝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朱某不服东品房产公司的决定,到东品房产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终止与东品房产公司的劳动合同,并且办理相关的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提供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后,经过调查,朱某申诉的事实基本属实。东品房产公司在答辩时称,朱某是公司的主要业务骨干,公司为培训他花费了很大的心血,因而不同意朱某解除劳动关系。
    2023-04-23
    161人看过
  • 牛某某诉某某酒家劳动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牛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暂住本市某区某镇某号某室。被告某某酒家(经营者许某某),住所地本市某某区某某路某某号某室。原告牛某某诉被告某某酒家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于2010年1月11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顾正恺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牛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某某酒家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进行缺席审判,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牛某某诉称,其于2004年4月7日进入被告处从事厨师长工作,月工资人民币4,000元,另有全勤奖等。2009年9月30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期间,被告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故要求被告以每月4,000元标准支付原告自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被告上海某某酒家未到庭参加诉讼,无书面答辩意见。经审理查明:2004年4月,原告进入
    2023-06-05
    222人看过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诉成某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佛中法民二终字第801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1号平安大厦。负责人:隗*牧,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陈*原,**国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成*新,男,汉族,1973年8月25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联和乡学校宿舍中梯102房。委托代理人:邵*容,**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温*琼,女,汉族,1974年9月29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烟草公司宿舍。上诉人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公司)为与被上诉人成*新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05)佛禅法民二初字第11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5年11月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11月18日公开进行了
    2023-06-12
    370人看过
  • 毛某某诉某某公司劳动合同救济一案
    原告毛某某。委托代理人高某。委托代理人王某。被告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职务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杨某。委托代理人叶某某。原告毛某某诉被告某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顾正恺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毛某某的委托代理人高某、王某,被告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某于2010年2月25日到庭参加了诉讼。本院通知2010年3月19日继续开庭,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进行缺席审判,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毛某某诉称:2008年4月,原告进入被告处担任客服专员一职。双方曾签订劳动合同,自2008年12月起被告开始拖欠原告工资。2009年5月22日,被告与原告结算工资后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期间,被告已从原告工资中扣除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及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但未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现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2008年1
    2023-06-09
    358人看过
  • 朱某诉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案情1995年3月3日,在北京一所学院任贸易系教研室主任的朱某与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进出口部签订了聘用工作人员合同书,期限2年。双方约定:聘用期满后,进出口部根据业务需要和朱某的工作表现如拟不再聘用朱某,须提前2个月通知朱某,并在聘用期满后3个月给朱某寻找工作的时间,在此期间,进出口部支付朱某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合同签订后,朱某于同年5月5日出国工作至1996年1月12日回国。出国期间,朱某的国内工资每月800元由其妻代领;国外工资每月300美金,因双方未商定如何领取,朱分文未取。1996年2月至1997年2月朱某回国工作期间,单位却未支付其工资,1998年5月,朱某向北京市宣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以超过规定时间为由,驳回了其申诉请求。朱某又投诉至北京市宣武区法院,请求判令机电公司补发其工资及利息,并给付赔偿金。庭审在法庭上,机电公司答辩道:朱某受聘于我公司进出口部,并正式签
    2023-06-09
    490人看过
  • 刘某诉某服装公司特许合同纠纷
    原告刘某与被告某服装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某诉称:2008年4月,我在网上看到被告公司运动休闲服装专卖经营加盟的广告,遂与被告反复联系加盟事宜。4月2日,应被告要求,我自带30000元现金与被告公司签订了《服装专卖经营合同书》。后被告拒绝了我到展厅挑选时尚服装促销的要求,说第一次进货只能由其配送。后因五一期间促销活动中,服装款式及价格都没有竞争力,销售业绩不佳,未能将被告服装由原告在新洲区中商平价商场进行专卖,我为此也做过很大努力,但都无效。无奈之下我告知被告解除该合同,但是被告公司以需要报国家商务部批准为由一拖再拖。我认为,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服装专卖经营合同书》是格式合同,显失公平,原因在于:1、签订合同书的被告与原告主体显失公平。被告于2006年9月成立,现处于开拓销售市场阶段,在没有被市场所认同和时间验证
    2023-04-23
    449人看过
  • 武某兰诉法院国家赔偿纠纷案
    【案情摘要】原告:武某兰;被告:衡东县人民法院2006年3月,武某兰未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衡东县城关镇恒建大市场开办了一家新世纪塑钢门窗加工店。10月8日,衡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湘衡东)质技监罚字[2006]J02092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武某兰给予了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此后武某兰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并且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亦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07年3月23日,衡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强制执行。6月7日,衡东县人民法院作出(2007)东非执字第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扣押被执行人武某兰的相关财产。衡东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在扣押武某兰的上述财产时,武某兰强行阻拦。衡东县人民法院即于当天作出(2007)东非执字第10号拘留决定书,决定对武某兰司法拘留十五日。6月21日,衡东县人民法院以武某兰已承认错误为由,决定提前解除对
    2023-06-06
    32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列举了七种情形: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更多>

    #劳动合同纠纷
    相关咨询
    • 甲公司与某进出口签署的国际物流合同有效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8
      极有可能会被认定有效。附《》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 外国公司与中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3
      外国公司驻中国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后,再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到该分支机构上班。你们之前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因此我认为你要求补偿工龄款比较难。如果原来是与国内注册的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改用劳务派遣的方式使用员工,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之前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 如还有不明确之处,可进一步咨询我。
    • 两床地的纠纷,因国家占地,甲乙双方合同终止,该怎样解决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7
      国家占地属于不可抗力属于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之一,你可以解除合同
    • 赵某某、李某某、张某某与李某某继承纠纷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1-22
      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某某,女,1967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冯某某,男,1949年7月 15日出生,汉族,登封市司法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丁银州,登封市嵩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女,1998年9月 24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诉人赵某某。   法定代理人赵某某,基本情况同上,系上诉人李某某之母。   诉人(原审被告)张某某,男,1990年8月
    • 北京告某某公司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3
      你已经签了合同了,如果合同中约定你需要付款,则不付款就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