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出生医学证明补领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20:14:30 180 人看过

根据黑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八条《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应向原签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父母双方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并在《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上注明\"补发\"字样,同时填写补发登记。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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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1日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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