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违法强行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失,怎样索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7:12:14 304 人看过

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而且一些行政处罚会给当事人带来损失,比如责令停产停业。这种情况依法应给予以赔偿。当事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赔偿。

当事人因在行政机关违法强行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失的,可以这样做:

第一步,当事人明确自己可以获得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规定确定行政机关的责令停产停业是属于违法行为,若判断不定,建议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责令停产停业律师;

第二步,确定损失数额。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金;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第三步,如果要求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规定,赔偿损失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难以相融,在行政诉讼中不能附带提起行政赔偿,而是分别立案,可以并案审理。条文中的“一并”含义,不是合在一起,这里的“并”字是作副词使用,例如“两说并存”,“相提并论”。表示不同的事物同时存在,不同的事情同时进行。

最后,建议当事人如果遇到损失较大时,要求赔偿过程中最好有责令停产停业专业的律师介入。

一、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

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

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

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谓“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是指企业、商店、公民等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如水电费、房屋租金、职工基本工资等。其中职工基本工资是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劳保工资的平均数来计算的。但不赔偿法人或组织在正常情况下,在此期间必定能获得的利益,也不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一切开支,而只是赔偿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并且是赔偿损失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0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没收财产相关文章
  • 行政机关强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他人造成损失,怎样索偿
    一、什么行政侵权行政侵权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的职务行为,将给予赔偿。它属于行政违法,但并非所有行政违法都侵权。二、行政侵权怎样认定行政侵权赔偿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由国家对受害人承当赔偿责任的制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行政侵权赔偿的构成要件即国家承担行政赔偿须符合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项:(一)侵害必须是由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造成的,这是对构成行政侵权赔偿的主体要件的要求;(二)损害行为必须发生在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行使其他性质的行为如民事行为,则不会发生行政侵权赔偿问题;(三)损害必须是由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如果是合法的职权行为造成损害,也不会引发行政侵权赔偿;(四)损害后果的产生。损害的发生
    2023-06-01
    23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包括责令停产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责令停产停业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实际上,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要求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停止生产、停止经营的处罚形式。因此,答案为“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责令停产停业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实际上,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要求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停止生产、停止经营的处罚形式。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处罚。 答 : 不 是 , 是 行 政 处 罚 。问题:行政机关对于违章建筑进行责令拆除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处罚的相关范畴?分析和解答: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而行政机关对于违章建筑进行责令
    2023-10-06
    174人看过
  • 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协议造成损失该怎样赔偿
    一、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协议造成损失该怎样赔偿行政机关不履行协议造成损失的,按协议约定赔偿,如果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在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可能出现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被告作出变更、解除协议的行政行为后,原告请求撤销该行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行为合法的,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补偿。被告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的行政行为存在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责令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被告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的行政行为违法,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协议、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赔偿。第十九条被告未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结合原告
    2023-04-19
    403人看过
  • 行政机关依据错误的法律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处罚,怎样撤销?
    如果一个工厂或者一家店铺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这是属于很严重的行政处罚。此时作为被处罚者肯定想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如果是行政机关依据错误的法律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可以通过申请撤销来维权的。什么是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指行政处罚主体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法人、非企业经济实体或个体经营户,依法在一定期限内剥夺其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如果说行政机关是依据错误的法律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首先应该了解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的相关的适用范围和作出机关。1、责令停产停业一般适用于下列违法行为:(1)生产经营者实施了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后果比较严重;(2)从事加工、生产与人们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如药品、食品、保健品等)的已经或可能威胁人们的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出版发行对人们的精神生活产生不良影响的出版物、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
    2023-05-01
    74人看过
  • 强拆违法建筑造成停工停业损失有国家赔偿吗
    一、强拆违法造成停工停业损失有国家赔偿吗1、强拆违法造成停工停业损失没有国家赔偿。2、虽然有关政府对当事人的违法建设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但是国家赔偿法保护的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的赔偿。3、当事人的房屋系违法建设,不属于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是没有国家赔偿的。这是依照法律进行赔偿的必然要求。二、遭遇强拆如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2、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
    2023-02-14
    475人看过
  • 责令停产停业法律规定怎样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二十八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
    2023-05-01
    155人看过
  •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擅自责令停产停业,要承担什么责任
    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需要根据相关的程序执行,如果违法相关程序,或者本不应该责令停产停业而责令停产停业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想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指行政处罚主体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法人、非企业经济实体或个体经营户,依法在一定期限内剥夺其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这在性质上属于行为罚,或称为能力罚。责令停产停业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其直接后果就是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剥夺其经营利益。所以一般是较严重的违法行为才适用。责令停产停业一般适用于下列违法行为(1)生产经营者实施了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后果比较严重;(2)从事加工、生产与人们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如药品、食品、保健品等)的已经或
    2023-06-13
    435人看过
  • 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未告知听证权利可以诉讼吗
    一、什么情况下会告知听证权利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二、组织听证的程序(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三、行政机关未告知听证权利,怎样维权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9月对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没收财产是否应当进行听证及经营药品行为等相关法律问题的答
    2023-03-03
    421人看过
  • 停产停业给谁造成的损失
    首先,在索赔依据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给予的补偿征收包括:(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对房屋征收造成的拆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3)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条例》规定了房屋拆迁造成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室内装修费等补偿费用的归属,属于业主。也就是说,房屋出租后征收房屋所产生的补偿费原则上应当归房屋所有人所有,但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给予承租人直接的民事索赔依据。承租人与出租人(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对上述赔偿没有约定,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承租人应当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这是另一种法律关系。第二,就生产经营损失赔偿的实质而言。《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暂行)》第六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产权交换的,应当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2023-05-31
    67人看过
  • 拒不执行公安机关责令停产停业决定怎么处理
    一、拒不执行公安机关责令停产停业决定怎么处理1、被处罚人拒不执行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二、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有哪些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指行政处罚主体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法人、非企业经济实体或个体经营户,依法在一定期限内剥夺其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这在性质上属于行为罚,或称为能力罚。责令停产停业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其直接后果就是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剥夺其经营利益。所以一般是较严重的违法行为才适用。责令停产停业一般适用于下列违法行为:(1)生产经营者实施了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后果比较严重;(2)从事加工、生产与人们的生命健康密切
    2023-06-16
    334人看过
  • 责令停产停业多久算重大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无论多长时间都算是重大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可以要求听证。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
    2023-06-29
    256人看过
  • 行政机关强行征用公司车辆,造成损失会赔偿吗
    一、行政机关强行征用公司车辆,造成损失会赔偿吗肯定要赔偿的。如果行政机关因为因紧急执行任务的需要,可以强行征用公司的车辆,比如最为普遍的公安机关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强行征用公司里的车辆的,就必须先通知公司,并支付费用;如果没有通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应当赔偿,由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二、行政赔偿的范围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其赔偿范围包括:(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5)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
    2023-06-01
    191人看过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是不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不是,《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所以,责令停止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排除妨碍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排除妨碍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023-08-13
    209人看过
  • 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什么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必须依据《行政处罚法》程序,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是否需要听证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需要进行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2023-07-03
    48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没收财产
    相关咨询
    • 渔业行政处罚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有什么相关的法律?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入。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 对于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的,如何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0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
    • 刑法关于强制执行责令停产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9
      责令改正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至第九十一条规定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程序和期限。责令改正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形式。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
    • 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是否必须当时停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能力罚,即在停产停业期间,受处罚的当事人不得进行生产、作业或者工作,但法律资格并没有剥夺,在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以后,无须重新申请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就可以继续进行生产、作业或者工作。责令停产停业实际上是限制当事人已经具有的权能,这是责令停产停业与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之间的本质区别。
    • 责令停业行政复议申请怎样写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9
      法律另外规定的可以停止执行行政处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