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案件管辖权争议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5 10:50:19 81 人看过

针对管辖不清的刑事案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具体管辖权。对于有争议或特殊情况的案件,共同上级公安机关可以指定管辖。公安机关内部则依据侦查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分工来确定刑事案件的管辖。

对于那些管辖不清的刑事案件,相关部门可以进行协商并确定具体的管辖权。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

公 安 机 关 内 部 如 何 划 分 刑 事 案 件 的 管 辖 ?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法律守护者,对于刑事案件的发生和处理具有重要的职责。为了保证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公正、公平的处理,公安机关内部需要对刑事案件的管辖进行合理的划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立案。对于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因此,公安机关在划分刑事案件管辖时,需要遵守法定程序,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合法、及时、公正的处理。同时,上级公安机关也可以通过指定管辖来解决下级公安机关之间对于案件管辖的争议,从而保证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

公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需要遵守法定程序,对管辖不明确或有争议的案件,可以协商或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公平的处理。同时,上级公安机关也可以通过指定管辖来解决下级公安机关之间对于案件管辖的争议,保证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七条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必要时,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侦查相关文章
  • 对行政处罚管辖权争议的案件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简称为:属地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1、特别管辖:特别管辖是级别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的一种例外。在行政实践中,如我们严格遵循级别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的原则确立行政管辖权,有时无法解决行政管辖权中所出现的特殊问题。于是,有必要在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之外创设一种特别管辖权,以弥补行政管辖制度的缺陷。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行政主体系统中确定
    2023-04-16
    327人看过
  • 对行政处罚管辖权争议的案件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简称为:属地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此之外我们来看看有哪些行政处罚管辖权?一、特别管辖:特别管辖是级别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的一种例外。在行政实践中,如我们严格遵循级别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的原则确立行政管辖权,有时无法解决行政管辖权中所出现的特殊问题。于是,有必要在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之外创设一种特别管辖权,以弥补行政管辖制度的缺陷。二、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行政主体系统中确定同级行政主体之间首次处理行政事务的分工和权限。任何一个行政主体都有其独立的行政管辖区域,但是,在其管辖的行政区域内,由于行政事务的繁杂而导致的分工,在行政主体之间因
    2023-06-02
    320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的案件怎么处理?
    首先,指定管辖是上级法院依职权指定其下级法院对某一案件实行审理,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的裁判。对指定管辖,下级法院应当服从,但是,当事人对法院的指定管辖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表示接受或提出异议。其次,允许当事人对指定管辖提出异议,是程序公正的外在体现。指定管辖的案件,上级法院在指定时已经考虑了公正审判的因素,当事人再提管辖权异议,没有任何意义,只是无谓的延长了诉讼期间。当事人应向接受指定的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当事人可提出上诉;如果异议成立,接受指定的法院则不能改变上级法院作出的指定管辖,而应报请上级法院裁定是否变更指定管辖。管辖权异议案件是指诉讼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在答辩期内提出对管辖权的异议,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予以处理的案件。正是
    2023-06-03
    150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的案件怎么处理?
    首先,指定管辖是上级法院依职权指定其下级法院对某一案件实行审理,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的裁判。对指定管辖,下级法院应当服从,但是,当事人对法院的指定管辖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表示接受或提出异议。其次,允许当事人对指定管辖提出异议,是程序公正的外在体现。指定管辖的案件,上级法院在指定时已经考虑了公正审判的因素,当事人再提管辖权异议,没有任何意义,只是无谓的延长了诉讼期间。当事人应向接受指定的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当事人可提出上诉;如果异议成立,接受指定的法院则不能改变上级法院作出的指定管辖,而应报请上级法院裁定是否变更指定管辖。管辖权异议案件是指诉讼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在答辩期内提出对管辖权的异议,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予以处理的案件。正是
    2023-06-17
    334人看过
  • 管辖有争议案件审查起诉指定管辖的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管辖权有争议的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但要与人民法院协商一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十二条对于下列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管辖:(一)管辖有争议的案件;(二)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三)需要集中管辖的特定类型的案件;(四)其他需要指定管辖的案件。对前款案件的审查起诉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与相应的人民法院协商一致。对前款第三项案件的审查逮捕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与相应的公安机关协商一致。刑事案件地域管辖是怎么确定的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立案管辖所要解决的是哪类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司法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立案受理的问题。具体地讲,也就是确定哪些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侦查,而由人民
    2023-06-11
    424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辖权有异议怎么办
    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存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在答辩期满前提出。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案件会被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同时当事人会收到书面的通知。一、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交几份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按对方人数提交副本,正本只需要一份。管辖权的异议,应由法院内部自行根据法律规定来审查并作出裁定,无需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也无需对方当事人答辩,所以提供一份异议书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4、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二、管辖异议,审限扣除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
    2023-06-24
    46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及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侦查活动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扣押、冻结存款、汇... 更多>

    #刑事侦查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破产案件的管辖权争议?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06
      对于破产案件管辖权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当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 争议双方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在对破产案件进行指定管辖时,除考虑法律规定管辖权的立法目的外,还应考虑破产案件本身的特点,本着方便当事人,便于破产案件审理的原则和精神来进行案件的制定管辖。
    • 有关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管辖权的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6-30
      摘要: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清楚案件的诉讼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那么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每一个仲裁委员会都有一定的管辖范围,即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通常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履行地是重合的,因此劳动合同履行地也是用人单位所在地。而现代社会,
    • 什么是指定管辖?如何处理管辖不明或有管辖争议的案件?(刑事)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指定管辖是相对法定管辖而言的,具体是指,当管辖情况不明、或者管辖发生争议、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事实上不能管辖时,可以由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管辖或指定某下级法院不管辖。这样可以避免案件无人管辖或管辖争议久拖不决的现象发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判,但要求在开庭审判前将指定书分别送达有关法院。
    •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的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
    • 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