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如何解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08:10:07 156 人看过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超越定价权限,擅自制定、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责任人予以处分。

律师代理费分三种收费方式:

(1)按件收费。

对于一些没有标的额的案件和标的额较小的案件以及刑事案件通常按件收费。

(2)按标的额收费,根据司法局、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方式,按标的额收费呈现阶梯状,比如10万以下部分一个收费标准,10-50万部分一个标准......以此类推,然后根据所委托案件标的额分不同部分收费,最后叠加。以上两种收费方式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同规定不同,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标准执行。

(3)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分两种,一种全风险代理,委托之处不收取代理费用,案件胜诉或执行款到账后结算,具体根据双方协议规定执行。代理费通常为标的额的20%-30%;另一种半风险代理,即委托之时收取部分费用,案件胜诉或执行完毕之时依约定比例收取剩余部分代理费,这种代理方式比照全风险代理收费比例较小。

关于印发《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司法局:

现将《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省物价局、司法厅。

附件:1、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2、山东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律师服务收费通知

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

山东省物价局办公室2009年3月31日印发

附件一: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依法在山东省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下同)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接受委托跨省提供法律服务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两种形式。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五条下列律师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山东省物价局会同山东省司法厅制定。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提供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法律服务,应当根据下列因素,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一)办理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二)需要耗费的工作时间和费用;

(三)委托人的经济承受能力;

(四)承办律师的业务水平、社会信誉以及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

法律事务特别重大、复杂、疑难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政府指导价上限基础上协商确定。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提供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法律服务,委托人确有经济困难又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减收或者免收律师服务费:

(一)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劳动报酬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追索因交通、工伤、医疗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赔偿金等费用的;

(四)主张因见义勇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五)依法应减免收费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提供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法律服务,曾代理一审或者二审,又代理二审或者重审、再审的,其服务费按照初次代理的收费数额或计费比例的50~70%收取。初次代理依法实施收费减免的除外。

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或者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适用于所有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实行计时收费的,按照办理法律事务所需要的律师完成承担工作所需时间之和计算计费时间。律师事务所应就办理法律事务所需要的律师人数、工作时间和内容、服务效果、计费时间核验办法、收费标准等,向委托人提供详细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

第十二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除下列情形外,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等。

办理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禁止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提供法律服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明确规定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数额或者比例、付款和结算办法、违约金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还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风险责任等。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数额等;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收费的补充合同或者协议。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律师服务收费达成协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合同约定不完整、不明确,又没有其他书面凭据,致使收费标准、数额或者比例等难以确定的,参照办理同类或者相近法律事务的政府指导价执行。但委托人已经或者自愿按照约定履行的除外。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合法票据。

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办理律师服务业务,需要预收异地办理业务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双方协商一致,由委托人预付,并签订书面协议;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上述差旅费用包括:承办律师的交通费及相关的保险费等、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通信费、邮资以及其他因异地办理业务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九条结算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有关费用,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支出清单及有效凭证;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委托人可以拒付。

第二十条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理业务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承办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

除前款规定的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或者财物。

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不得接受委托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第二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律师应当严格执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在本所网站和办公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律师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一)不按规定公示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的;

(二)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三)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者浮动幅度收费的;

(四)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五)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照《律师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一)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

(二)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理业务差旅费规定的;

(三)不向委托人提供预收异地办理业务费用概算,不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不向委托人提供代交费用、异地办理业务差旅费有效凭证的;

(四)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举报。

第二十六条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由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按照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合同没有约定或者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或者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超越定价权限制定、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办法由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2: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3%~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2%~3%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1%~2%

50000001元以上部分0.5%~1%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8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四、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一)侦查阶段:

1、提供法律咨询:300~500元/次;

2、申请取保候审:500~3000元/件;

3、代理申诉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三)审判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元~20000元/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计时收费

办理本标准一至五项所列法律服务,可以适用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00~2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时花费在旅途上的时间,折半计算。

七、本标准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八、本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期满后,由省物价局、司法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律师服务是如何收费的
    一、计件及按标的比例收费标准(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1.一般刑事犯罪案件(1)侦查阶段:1000~5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1000~5000元/件;(3)一审阶段:1000~10000元/件。2.经济类犯罪、共同犯罪案件(1)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1000~10000元/件;(3)一审阶段:1500~15000元/件。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执行。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600~8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600~8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争议标的收费标准100,000元以下免收;100,001至1,000,
    2023-06-04
    354人看过
  • 请律师律师费怎么给,律师服务如何收费
    一、政府指导价:(一)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1、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代理行政诉讼案件;3、代理国家赔偿案件;4、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5、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二)政府指导价与风险代理1、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1)婚姻、继承案件;(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2、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3、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2023-04-13
    274人看过
  • 请律师律师费怎么给,律师服务如何收费
    请律师律师费怎么给根据合同的约定支付方式给付。一、政府指导价:(一)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1、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代理行政诉讼案件;3、代理国家赔偿案件;4、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5、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二)政府指导价与风险代理1、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1)婚姻、继承案件;(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2、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
    2023-06-13
    355人看过
  • 发生人事争议如何解决
    一、发生人事争议如何解决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法律规定:《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三条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其中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可以向聘用单位的上一级单位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条当事人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地位平等,适用法律、法规平等。当事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申请仲裁的权利。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不熟悉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翻译。二、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有哪些在人事争议仲裁过程中,仲裁庭和仲裁员须遵循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
    2023-06-16
    152人看过
  • 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民法典合同纠纷跟劳动纠纷有什么区别合同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而劳动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
    2023-04-01
    353人看过
  • 发生人事争议如何解决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三条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其中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可以向聘用单位的上一级单位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条当事人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地位平等,适用法律、法规平等。当事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申请仲裁的权利。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不熟悉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翻译。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在人事争议仲裁过程中,仲裁庭和仲裁员须遵循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着重调解
    2023-04-30
    87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解决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7
      一、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并有权申请调解或仲裁。 二、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 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解决?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7-1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 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解决?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6
      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
    • 因律师费发生争议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8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超越定价权限,擅自制定、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责任人予以处分。
    • 因律师费发生争议怎么办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11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超越定价权限,擅自制定、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责任人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