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失职渎职行为引致投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5:24:15 282 人看过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所以警察滥用职权的,可以到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投诉。同时,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所以发现警察滥用职权的,也可以向其所属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投诉。

拆迁不合理去哪投诉

拆迁不合理找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如下: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二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第四十四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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