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有纠纷的土地怎么确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19 06:43:45 424 人看过

一、农村有纠纷的土地怎么确权

农村有纠纷的土地不能确权,首先应当解决争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哪些资料

我国有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和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资料;

3.政府对于土地使用的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使用现状调查资料;

6.政府颁布的房产证明;

7.界线协议;

8.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9.法院判决。

三、农村土地确权证如何发挥重要作用

农村土地确权证如下发挥重要作用:

1.土地流转:很多农民工不在家就把土地承包给别人,有土地证就能更好的流转;

2.领取农业补贴:部分农业补贴按土地确权证发放,以后没有这个证就不能领取农业补贴;

3.抵押贷款:目前有些地方已经确认这个证书的土地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纠纷怎么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怎么调处好处理
    农村土地纠纷一般是对于土地权属的争议等等。那么,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是怎么处理的?土地纠纷调处的程序因争议双方的主体不同而有不同。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三)协商、调解不成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如属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区、县级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是怎么处理的(四)发生严重的侵犯行为,引起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触犯法律的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五)跨越县、市、省级行政管辖区的土地权属争议,各由其上一级人
    2023-02-06
    20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有哪几类纠纷处理原则
    土地确权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你真的懂土地确权吗?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土地确权6类纠纷处理原则: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的,各村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对农户承包地原四至范围内的实测面积,应据实确权登记给原承包户,对超出的部分承包地不得强制收回(很重要!)。2.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对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已得到相应补偿,在确权登记工作中,一律从承包地块的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对因国家、省、市、区建设道路被用作取土用土,且无法复垦的承包地,仍按原
    2023-04-21
    18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所有权纠纷没有证据
    农村土地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1.当事人双方共同进行协商。2.第三方进行调解;比如法院的庭前调解。3.向法院提起诉讼。4.向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一、土地纠纷找什么部门来处理(一)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原则上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找以下部门依法处理:1、村委会或镇、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处理;2、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申请;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4、其他部门。二、有民事纠纷怎么解决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分别是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方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纠纷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在民事活动中产生的摩擦。如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介入第三方进行调解,根据双方的意志处理纠纷。也可以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三、二手房交易纠纷怎么处理?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023-06-21
    363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和宅基地纠纷要如何调解
    一、先行政后司法的原则,未经政府调解的法院可以不予受理《土地管理法》里面,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土地管理法的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土地有纠纷,首先应经过调解,而调解的首选单位就是乡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人民政府调解的,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不予受理。二、在纠纷解决之前,土地要保持现状农村土地目前就三种权利。耕地和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这是毫无疑问的。耕地地又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宅基地分为使用权。在纠纷解决之前,当事双方或多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在有争议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
    2023-06-02
    202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确权?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
    什么是土地确权?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1、土地确权的本质“土地确权”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登记行为。这个行为是土地部门的工作,常年或者周期性的开展。所以“土地确权”没有是否终身制这一说法。2、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年限在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中有些权利是有年限的。土地所有权分国有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是不会改变的,土地始终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如果没有发生国家征用或者
    2023-03-02
    33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证纠纷怎么处理
    一、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证纠纷怎么处理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证纠纷处理方法是:可以向土地确权的法定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接受申请,则需补办登记;登记机关不接受申请则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如行政复议结果仍不予接受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维权。《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二、农村宅基地确权的程序农村宅基确权的一般流程如下:1.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2.提交申请书等材料;3.材料经过审核,符合确权条件的,办理确权登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
    2024-01-01
    128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如何理解农村土地确权的概念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土地确权的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农村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
    2023-05-05
    373人看过
  • 土地权属争议纠纷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定承包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对没有具体法律、政策为审理依据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人民法院应从维护承包人合法权益出发,根据现有的法律和政策的基本精神,妥善审理。人民法院在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对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在法定承包期限内,除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其他一律不得收回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将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发包给别的农户,外出务工农民请求收回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人口田邻居可以继承吗农民的人口田不是基本农田,这两个不是一个概念。农民的人口田是责任田,就是按人口平均分配给农户的耕地。俗称人口田。基本农田是国家政策保护不得占用的耕
    2023-03-07
    467人看过
  • 如果农村土地确权中出现纠纷如何办
    1、如果农村土地确权中出现纠纷,能不能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能不能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4、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能不能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能不能根据权利人的申
    2023-02-26
    378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是找哪个部门解决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时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农村土地确权纠纷能更改吗是可以修改的,土地确权后可以修改,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的书面请求;(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023-08-02
    185人看过
  • 解决农村私有土地使用权纠纷
    一方面,私人土地本质上属于集体所有土地。《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私有土地和私有山也属于集体,《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可见,农村私有土地与宅基地、承包地一样,虽然是个人使用的,但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你和李某之间关于私人土地的纠纷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另一方面,法院不具备受理案件的条件。《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
    2023-05-08
    125人看过
  • 该向哪个部门举报农村土地确权纠纷?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1、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处理原则(一)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的原则。土地权属争议产生的原因很多,但多数是因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所引起的,这种情况在集体组织之间的土地权属关系中十分常见。(二)现有利益保护的原则。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前,土地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争议双方应本着保护现有利益的原则,不得有任何破坏土地资源、阻挠争议解决的行为。(三)诉讼解决以行政处理为前置的原则。政府处理在土地权属纠纷解决方式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
    2023-07-06
    262人看过
  • 法院能否代理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案件
    人民法院一般不受理农村土地确权纠纷,该类纠纷通常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政府要求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一、专利侵权案件的维权步骤(一)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三)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四)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土地置换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土地置换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
    2023-03-19
    16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现在全国各地农村都在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那么,农民进行农村土地确权有哪些实际好处呢?1、从根本上确定这地就是咱家的,让咱农民吃上“定心丸”土地确权相当于给农地发一本“身份证”,证上包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姓名及基本情况;发包农村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土地区位(坐标)、土地面积、土地用途;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等信息。土地一确权,谁家有多少地块、多少亩,一清二楚,这无疑给咱农民吃了定心丸。2、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后,土地作为一种物权,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原来的耕地承包合同书,说白了就是个证明,证明那块承包地归你使用,农民除了种庄稼外别无他用。土地确权后,给咱老百姓发放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一下子从资源摇身转变成资本了,咱农民不仅可以耕种,而且依法赋予了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等。3、为下一步土地有序流转奠定基础通过颁发权属证书,实现权能
    2023-05-05
    28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确权死人怎么办农村土地确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
      家庭承包人员死亡的,其他成员还存在,也没有与家庭死亡人员分户的,家庭承包户没有消亡,还按原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家庭承包户消亡的,原家庭承包土地不予确权登记(死亡人员与原家庭承包人是分户的,死亡人员单独立户的;死亡人员的原家庭人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转为国家在职公职人员或婚嫁后在居住地已取得承包田,只剩死亡人员的;死亡人员属孤寡户)。
    •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谁能应对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19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问题,原则上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找以下部门依法处理: 1、村委会或镇、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处理; 2、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申请; 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部门。
    • 乡镇农村土地确权矛盾纠纷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如果是村民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由土地管理所协调解决。如果是村民与组上或组与组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有国土资源管理局协调解决。如协调不成,都可向法院起诉。
    •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台账范X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2
      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 (二)同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台账范文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 农村土地怎么确权农村土地一定要确权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2
      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