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公民人身权的条件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5:50:47 309 人看过

限制人身权利的情形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判处刑罚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

二是受到行政处罚的:这个只能由公安机关做出,要有证据及处罚决定。

三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侦查中须限制人身自由犯罪嫌疑人、具有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人。行政方面的措施有传唤,8个小时,要求是有证据证明与案件有关的嫌疑人;对有可能处以拘留以上的可以传唤24小时,特殊、复杂的可以延长至48小时。在这里传唤和据传还有强制传唤没有什么时限上的区别,区别就是自己来还是让人可拷过来。

四是须接受强制调查与询问的:人民警察继续盘问的四种情形为: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2、有现场作案嫌疑,3、有作案嫌疑但身份不清的,4、携带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也可以最长限制48小时。

五是被刑拘的: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一、哪些是公民的人身权?

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二、宪法如何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

(一)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二)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搜捕。

(三)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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