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21:50:54 96 人看过

1、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是多少?

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2.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3.单位怎样缴费?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7.5%的比例缴纳。例:一单位有职工100人,月工资总额90000元,用人单位每月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00元乘以7.5%=6750元。

4.个人怎样缴费?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例:甲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乘以2%=18元。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是医疗保险结算机构为每一个参保人员建立的医疗保险帐户,用于记录、储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划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供参保人员专项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定点药店购药费和住院医疗费中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支付时,本人用现金支付。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支付时,本人用现金支付。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支付时,本人用现金支付。个人帐户中的资金节余归己,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息。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予以注销,资金余额(含利息)按规定继承。

6.个人帐户资金如何构成?

个人帐户由下列资金构成: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

三、个人帐户利息收入。

7.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是多少?

国务院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8.2004年度我市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比例是多少?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在职职工个人帐户的比例:从2003年5月1日起按以下标准执行:

职工年满35周岁及其以下的,以本人缴费基数的0.6%划入;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的,以本人缴费基数的0.9%划入;

45周岁以上的,以本人缴费基数的1.5%划入。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资金,从2004年1月1日起,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3%的比例划入。

9.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不缴或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应当认真履行缴费义务,不缴纳或欠缴医疗保险费时,职工个人帐户资金停止计入。个人帐户的结余资金可以继续使用。

10.个人帐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哪些费用?

供参保人员专项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中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

11.个人帐户的结余资金可否继续使用?

可以继续使用。

12.职工在统筹地区范围内调动工作时,个人帐户怎么转移?

职工在统筹地区范围内调动工作时,个人帐户随之转移。

13.参保人员调离统筹地区范围或出国(出境)定居时,个人帐户怎么结算?

参保人员调离统筹地区范围或出国(出境)定居时,交回《社会保障卡》以后,其个人帐户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14.驻外地工作人员、异地定居的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资金如何发放?

个人帐户资金按年结算,由参保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后发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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