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文号: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企业破产的会计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财务制度,制定本规定。一、破产企业的会计处理(一)破产企业在宣告破产并成立破产清算组后,应接受清算组的指导,协助清算组对企业的各种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登记,编造清册;同时,对各项资产损失、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定查实。(二)破产企业应于法院宣告破产日,按照办理年度决算的要求,进行财产清查,计算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结转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利润分配等,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在此基础上编制宣告破产日的资产负债表、自年初起至破产日的损益表,以及科目余额表,报表格式和编制方法按现行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并将编制的会计报表报送主管财政机关、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三)破产企业按上述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后,应向清算组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会计档案移交以前,企业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处理。二、清算组的会计处理清算组应当接管属于破产企业的财产,并对破产清算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清算、变卖和分配财产等)加以如实的记录。(一)科目设置清算组应于清算开始日另立新帐。清算组应设置以下会计科目:1.资产类(1)现金,核算被清算企业的库存现金。(2)银行存款,核算被清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以及持有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等。(3)应收票据,核算被清算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4)应收款,核算被清算企业除应收票据以外的各种应收款项。(5)材料,核算被清算企业库存以及在途的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6)半成品,核算被清算企业尚未完工产品的实际成本。被清算企业的自制半成品也在本科目核算。(7)产成品,核算被清算企业库存的各种产成品、代制代修品等的实际成本。被清算企业的外购商品也在本科目核算。(8)投资,核算被清算企业持有的各种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9)固定资产,核算被清算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的净值。(10)在建工程,核算被清算企业尚未完工的各项工程的实际成本。被清算企业的库存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以及预付工程款,也在本科目核算。(11)无形资产,核算被清算企业持有的各种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2.负债类(1)借款,核算被清算企业需偿还的各种借款,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2)应付票据,核算被清算企业需偿付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3)其他应付款,核算被清算企业需偿付的除应付票据以外的各种款项。(4)应付工资,核算被清算企业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5)应付福利费,核算被清算企业需支付给职工的福利费用。(6)应交税金,核算被清算企业需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所得税等。企业尚未抵扣的期初进项税额,也在本科目核算,并应单独设置“期初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7)应付利润,核算被清算企业需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8)其他应交款,核算被清算企业需交纳的除应交税金、应付利润以外的其他各种需上交的款项,包括教育费附加等。(9)应付债券,核算被清算企业需偿付的债券本息。3.清算损益类(1)清算费用,核算被清算企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科目应按发生的费用项目设置明细帐。(2)土地转让收益,核算被清算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支付的职工安置费等。企业发生的与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关的成本、税费,如应缴纳的有关税金、支付的土地评估费用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
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中若干问题通知
95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
159人看过
-
有关小企业会计管理的问题处理
339人看过
-
企业连锁经营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
190人看过
-
关于本市国有企业破产实施中有关职工安置问题的暂行意见
262人看过
-
北京市国有企业破产工作暂行规定
443人看过
会计处理是指企业采用合适的处理方法,对企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 会计处理方法一般也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 更多>
-
国有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问题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1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 (一)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二)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三)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四)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五)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
-
清算中国有企业的破产问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4清算中国有企业的破产问题 新企业破产法对国有企业破产采取了有条件的双轨制,规定了依法破产和政策性破产两种形式和机制,但同时对政策性破产设置了时间和范围的限制。第133条规定:“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该条系对国有企业破产问题原则性规定。 对国有企业破产的规定应作如下理解: 一、政策性国有企业破产由国务院在2007年6月1日前确定一
-
国家在若干城市实行国有企业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作了哪些规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8国务院于1994年10月25日下发了《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997年3月2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两通知中对试点城市中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破产财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处置、银行贷款损失的处理等破产法实施中的一些难点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 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费用主要涉
-
企业破产财产处置有没有规定要进行处理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09企业破产财产的处置,属于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不应当从中谋取私利或者是损害债权人利益。在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
若干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1国务院关于若干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具体内容有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破产企业的职工,破产企业对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对财产的处置,担保的处理,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破产企业的整体接收,濒临破产的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等。各市政府在处理国有企业破产的时候都应该进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