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是否能够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24 05:29:54 471 人看过

一、代位权诉讼是否能够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法院就会判决债务人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二、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有什么条件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此规定是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此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三、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中的时效是多久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中的时效是三年,自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之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n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n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0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务人是否能够发起民事诉讼?
    债务人在民事诉讼中提起诉讼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首先,原告必须与本案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其次,必须明确被告,并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在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后,当事人需要将起诉状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债务人可以在民事诉讼中提起诉讼,只要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这包括原告与本案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备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当事人提起诉讼时,还需准备起诉状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将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法律知识】债务人如何提起诉讼?债务人想要提起诉讼,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首先,债务人必须拥有与诉讼直接相关的法律权利或利益受到侵犯的权利。例如,如果债务人欠债给别人,而这个人想要收回借款或获得其他形式的补偿,那么债务人可能需要提起诉讼。其次,债务人必须知道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包括知道如何填写起诉状、提供证据、雇佣律师等等。债务人也应
    2023-08-24
    97人看过
  • 代位求偿诉讼如何列债务人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起诉书要载明被告人,而被告人就是债务人和债务人的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一、债权人的代位权如何行驶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式有诉讼方式和径行方式两种。我国《民法典》中规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限制性规定。因为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随意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不当侵犯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债权人与其他未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因代位权的行使产生纠纷。1、以径行方式行
    2023-04-04
    58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是否以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为前提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一、代位权能否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如果债务人怠于履行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债权行使代位权,但不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
    2023-03-21
    89人看过
  • 债务人对代位权诉讼有上诉权吗
    对债务人是否对代位权诉讼裁判享有上诉权未明确规定,而民事诉讼法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诉讼权利义务的相关规定,与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特殊性又存在着明显的冲突,这种立法规定上的缺失不利于对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债务人对代位权诉讼行使上诉权的依据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除享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一般诉讼权利以外,基于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特殊性,应赋予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上诉权。理由是:第一,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来源于债务人,对法院的实体裁决,只有债务人最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已经得到法院的充分保护;第二,代位权诉讼的判决对债务人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受既判力的约束,也就是说,法院的代位权诉讼的判决对于债务人的民事实体权利将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如不赋予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上诉权,显然是不公平的,也难以实现程序公正;第三,法院判决虽然没有涉及债务人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但是
    2023-04-17
    149人看过
  • 代位权是否能够要求债务人负有连带责任
    一、代位权是否能够要求债务人负有连带责任如果债务人怠于履行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债权行使代位权,但不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代位权诉讼与直接诉讼的区别是什么代位权诉讼是直接诉讼的对称(债务人对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即为直接诉讼)。依据传统理论,债权人代位诉讼在诉讼法律关系、诉讼结果的归属及诉讼标的等方面均有不同于直接诉讼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原告是依法取得代位权的债权人,即代位权人。代位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代债务人(即被代位人)行使
    2023-10-17
    122人看过
  • 欠债不还是否能够越位代诉
    一、欠债不还是否能够越位代诉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能够提起代位权诉讼,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能够向债权人主张。二、父亲欠债不还是否能够起诉子女父亲欠债不还是否能够起诉子女,视情况而定。1、若父亲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且子女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子女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债权人能够起诉子女。2、如果父亲是完全民事行为
    2024-01-17
    363人看过
  • 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如何行使债权?
    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有以下处分债权的效力:1、债权人的代位权,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而且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须遵循严格的条件;2、代位权的行使,原因在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次债务人也未主动履行债务,双方均有过错,尤其债务人往往有逃避债务履行的故意。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有哪些观点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有以下观点:1、债务人应被列为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3、债务人应当列为共同原告;4、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只能是证人;5、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可以因案而异,但不是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6、具体案件要具体分析,区分不同案件,确立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
    2023-07-20
    376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能提起反诉吗
    次债务人原则上不能提起反诉。代位权诉讼是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债务人提起诉讼,因代位权人承接债务人的权利,且无法代债务人履行义务,故代位权不能作为反诉的对象。代位权诉讼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依照这一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简而言之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的债务人,并要求其还债的一种诉讼活动。一、什么情况能提起代位权诉讼,要什么条件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相对人的权利和从权利,影响了债权人实现其到期债权的情况下,能提起代位
    2023-06-19
    436人看过
  • 是否能够买卖债权债务
    法律综合知识
    一、是否能够买卖债权债务能够买卖转让。债务转让即将自己负担的债务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能够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后由第三人承担还款义务,原债务人不再履行还款义务。债务能够转让,但是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2、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能够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个人债务是否能够转让个人债务能够转让,但是下列情况的债务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024-01-07
    94人看过
  • 代位权后原债务人还需要承担偿还债务吗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实现债权后,和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就终止,债务人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后果1、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
    2023-02-22
    248人看过
  • 主债务未判决前是不是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
    一、主债务未判决前是不是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债务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未作出判决的。符合行使代位权条件的,不影响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二、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1、构成要件不同。代位
    2024-01-11
    395人看过
  • 债务人有代位权吗?代位上诉
    债务人对代位权诉讼享有上诉权。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除享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一般诉讼权利以外,基于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特殊性,应赋予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上诉权。理由是:第一,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来源于债务人,对法院的实体裁决,只有债务人最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已经得到法院的充分保护。第二,代位权诉讼的判决对债务人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受既判力的约束,也就是说,法院的代位权诉讼的判决对于债务人的民事实体权利将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如不赋予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上诉权,显然是不公平的,也难以实现程序公正。第三,法院判决虽然没有涉及债务人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但是在事实部分往往已经对其民事实体权利作了认定处理,这与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实质上并没有什么两样。一、被执行人的钱换了一半不还了怎么办(一)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在向欠款人讨债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失信被执行
    2023-04-05
    172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诉讼地位如何认定
    对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应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3)应当将债务人列为共同原告。(4)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只能充当证人。(5)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可因案而异,但并非当然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6)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案情,确立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在审理代位权诉讼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关于案由问题大家都知道,在代位权诉讼中,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两个诉。第一个法律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个法律关系是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是用什么样的案由,从以前,一些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情况看,如果这两个法律关系如果是同一个合同关系,有的法院就用同一个合同关系的案由(比如,第一个法律关系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第二个法律关系也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那么就用买卖合同欠款纠
    2023-07-23
    245人看过
  • 代位权债务人是否应到庭?
    一、债权人的债权具有强制执行力时,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不追加债务人参加诉讼。债权人的债权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指该债权的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直接申请执行的债权包括三类:(1)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所确认的债权;(2)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或调解书所确认的债权;(3)公证机关制作的、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确认的债权。上述三类债权,债务人到期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须再经过审判或仲裁程序。因此,上述三类债权的债权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时,由于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法院在代位权诉讼中无需再对债权人的债权的存在及合法性进行实质性的审查。法院只需要审查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是否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以及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债务人为代位权诉讼审理的法律关
    2023-05-22
    23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代位权诉讼中偿还债务是否胜诉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0
      1、代位权诉讼胜诉后,次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显然,代位权诉讼胜诉后,次债务人应当直接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 代位权诉讼胜诉后,次债务人应向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偿还欠款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0
      1、代位权诉讼胜诉后,次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显然,代位权诉讼胜诉后,次债务人应当直接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 债权人能否在代位权诉讼中中断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诉讼时效?
      上海在线咨询 2024-12-03
      关于代位权产生的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况,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即当在整个诉讼周期内,由于出现了特定的法定事件,会使已过去的时效期限全部失去效力,直到时间上的中断因素得以消弭之后,才会再次计算有效的诉讼时效。 代表权所产生的诉讼时效为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期限。对于中国大陆来说,民事诉讼的一般性诉讼时效通常被设定为三年;而对于短期实效而言,其持续时间为1年左右;至于长期诉讼时效则是从3年到20年之间不等;最长
    • 债权人代位权能否在债务人未偿还债务前提前行使?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2-12
      在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前,如果债权人的债权或与该债权相关的从权利面临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导致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债权人可以代表债务人向相对人发出请求,要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 代位权诉讼,对债务人是否有上诉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21
      债务人有上诉代位权诉讼的权利。债务人不接受地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的,可以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提交上诉和相应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