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第八条原告仅凭借据起诉而未提供付款凭证,并主张该借据系借贷双方对往来款项结算后重新出具的,人民法院应当注重审查该借据的形成过程以及利率是否超出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界定的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
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若干意见》
第二条债权人依据借条起诉债务人还款的纠纷,对借条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应视情况区别处理民间借贷合同具有实践性特征,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中,首先看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即借据是否真实有效,在该前提下,还应审查履行情况。对于小额借款,出借人具有支付借款的能力,如果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的,除了借条又没有其他证据的,按照交易习惯,出借人提供借据的,一般可视为其已完成了举证责任,可以认定交付借款事实存在。而对于大额借款,涉及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金额,当事人也主张是现金交付,除了借条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的,则还要通过审查债权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及相关证人证言等来判断当事人的主张是否能够成立,仅凭借条还不足以证明交付钱款的事实。
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借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法院应当审慎审查借据的真实性。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借据所记载的内容,一般不轻易否定借据的证明力。
债务人对借据内容的笔迹或者签章的真实性提出异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提供补充证据或者反驳证据。法院应当根据双方提供的有效证据,结合案件的其他证据及相关情况,对借据的真实性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对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认借据是否真实的,双方均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双方均不申请的,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处理:
(一)债权人仅凭借据起诉,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或者借据的真实性存在合理怀疑的,由债权人申请鉴定,债务人应提供笔迹比对样本。
(二)债权人提供的借据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具备一定的可信性,债务人对借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驳证据的,由债务人申请鉴定。
经依法释明,债权人或债务人不申请鉴定或者不提供笔迹比对样本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的,法院应依法裁判。
司法鉴定的申请应向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具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提起。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交,最终负担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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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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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中,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能够成为审理案件的依据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1原则上来讲,有借条即可证明借款事实,法院应支持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的请求。但是,实践中,有些时候借贷双方并未发生实际借款关系,而仅有借条,如果一概仅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并不十分妥当。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规定,债权人依据借条起诉债务人还款的纠纷,对借条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应视情况区别处理。民间借贷合同具有实践性特征,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因此,在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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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法院对于民间借贷案件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11、如果对方是以个人名义借款,法院判决是由其个人偿还借款,你可以查询下,其名下是否有别的房产,或车辆等财产,如果有的话,可以要求法院拍卖,拍卖所得款用来偿还债务。还可以查询下,其在儿子的公司是否是股东,如果是,你们可以要求对方用股利偿还债务或要求转让对方的股权用来偿还债务。 2、如果对方是以公司名义借款,你了解下厂子是如何手续不足,能否补足,也可以要求其转让厂子的股权,说白点就是卖掉厂子用来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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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中, 法院对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处理方式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121、在保障你生活基本需求的情况下可以执行你工资, 2、如果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在保障你们生活需求情况下,也可执行你妻子工资, 3、如果他是原债权人(出借钱的人)的话,他出具的声明就是你已偿还借款的证明,否则,他的声明只是一份证据,且其证明力要低于欠条的证明力, 4、民间借贷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无效。如借条没写利息,开庭你不认可,法院不会支持。 5、如果声明人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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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借贷案件审查中。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6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的几个问题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分别处理:1、案件当事人确实有犯罪嫌疑,公安机关发行的正式立案资料,应全案转移的,驳回诉讼,退还案件受理费,将相关资料转移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2、当事人一方主张有犯罪嫌疑,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书或者有犯罪嫌疑,但与贷款纠纷案件没有必然相关或者不是相同的法律关系,案件继续审理,但是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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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对借贷案件该如何处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0对于借贷纠纷,分具体情况解答如下: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四、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