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江苏省醉驾标准2024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2 17:36:15 80 人看过

最新江苏省醉驾标准2018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酒后驾车处罚规定: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该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据专家估算:

20毫克/100毫升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

80毫克/100毫升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

而100毫克/100毫升就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江苏省最新醉驾标准中,主要对醉驾和酒驾的标准做了详细的规定。醉驾、酒驾已经成为社会热议的词语,每年都有大量的交通事故起源于醉驾,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醉驾被捕的,情节严重的,不仅要罚款,还要吊销驾驶证,甚至要面临牢狱之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4: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最新江苏省工伤伤残津贴标准
    一级伤残增加伤残津贴250元,二级伤残津贴增加240元,三级伤残津贴增加230元,四级伤残津贴增加220元。调整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苏州市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调整2010年度苏州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明确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增加额度,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250元。调整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江苏省实施办法》和苏州市《关于贯彻的意见》规定,我市对工伤职工的定期待遇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对象为2010年6月30日前领取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职工(不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人员)、领取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人员。具体调整标准如下:(一)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额分别为:一级伤残增加250元,二级伤残增加240元,三级伤残增加230元,四级伤残增加220元。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增加
    2023-04-22
    119人看过
  • 江苏省产假最新规定是什么
    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2016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婚假统一延长10天,再加上国家法定的3天,江苏人的婚假共13天。不管何时生,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延长30天,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28天。男方的护理假延长了5天,一共可以休15天。生孩子不止能休128天,女方最多可休149天假按照《条例》关于婚假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也就是说正常婚假为13天。《条例》关于产假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也就是说,江苏女方正常产假可休128天,男方正常护理假15天。不过,《条例》又特别增加了对于婚假和产假规定的两句补充条款:“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
    2023-05-05
    458人看过
  • 江苏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
    量刑时,应当依照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和要素,结合本意见规定的量刑基准、量刑要素、量刑适用规则、量刑方法,决定被告人的刑罚。量刑应与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进行。一、江苏省量刑指导意见厅量刑的指导原则: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梭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量刑主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到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量刑的基本方法:量刑时,应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依次确定
    2023-03-29
    236人看过
  • 江苏酒驾和醉驾的标准
    一、酒驾标准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酒驾和醉驾标准主要是看酒精含量。二、醉驾标准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此外,还首次针对有些司机试图通过当场喝酒等方式蒙混过关的,明确规定只要其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也应当立案侦查。
    2023-04-18
    219人看过
  • 2024年最新江苏省实施办法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15年4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省长李学勇2015年4月2日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
    2023-12-08
    209人看过
  • 江苏醉驾不起诉标准
    法律综合知识
    以下情况醉驾可以不起诉:在农村人员稀少、偏僻道路上醉酒驾驶摩托车,行为人血液酒精含量未超过醉酒标准20%,且未发生事故,或者虽然发生交通事故但仅造成自伤后果或者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江苏醉驾不起诉标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
    2022-07-10
    139人看过
  • 构成醉驾含量的标准是什么?江苏醉驾规定是什么?
    一、构成醉驾含量的标准是什么?1、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2、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二、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
    2023-05-20
    431人看过
  • 浙江省醉驾新规定标准处罚
    醉驾规定的标准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一、酒驾醉驾最新规定有哪些酒驾的新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
    2023-02-15
    208人看过
  •  江苏省聚众淫乱罪最新立案标准
    江苏省聚众淫乱罪的立案标准包括组织、策划或指挥三名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参加聚众淫乱活动三次以上、参加卖淫团伙、鸡奸派对等。如果满足这些标准,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也应予立案追诉。江苏省聚众淫乱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组织、策划或指挥三名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三次以上,将被视为犯罪行为。2.聚众淫乱活动的定义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参与的不法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卖淫、嫖娼、鸡奸等。3.参加聚众淫乱活动指的是三次或三次以上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卖淫团伙、鸡奸派对等。4.如果满足上述立案标准,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2、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应予立案追诉。聚众淫乱活动会被如何处理?聚众淫乱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聚众淫乱活动会被处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可以并处罚金。在聚众淫乱活动中,组织者或者参与者会面临更加严重的
    2024-05-01
    393人看过
  •  江苏省关于夜班津贴的最新标准
    单位对员工的中班、夜班和通宵班津贴进行了调整。具体来说,中班津贴标准已调整为2元2角,夜班津贴标准调整为三元四角,夜间连续工作12小时的津贴标准调整为四元四角。此外,早餐补助费从八角调整为二元二角,事业单位津贴提高部分所需的资金仍由原渠道列支。调整后的津贴办法从1995年1月1日起执行。从中午开始工作到晚上10点以后下班的中班员工,其中班津贴标准已调整为2元2角。从事夜班工作到二十四点以后下班的,夜班津贴标准调整为三元四角。从事夜间连续工作十二小时的,夜间津贴标准调整为四元四角。二、五点前上班的早班职工的早餐补助费,调整为八角。三、正常日班在夜间值班的夜餐费,值班到二十二点以后的,可发给二元二角。通宵值班不睡觉的,可发给三元四角。四、事业单位津贴提高部分所需的资金,仍由原渠道列支。五、上述调整津贴办法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江苏省关于夜班津贴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关于夜班津贴的实施意见主要涉
    2023-12-01
    285人看过
  • 江苏省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江苏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具体内容被征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男)出生年月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2023-07-24
    491人看过
  •  江苏省小时工工资标准最新动态
    江苏省发布通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同地区标准不同。同时,规定加班加点的工资、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等都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口径内,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经过修改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同地区的标准如下:一类地区为690元/月,二类地区为550元/月,三类地区为480元/月,四类地区为400元/月。同时,按小时计工资的小时最低工资新标准是:一类地区5.8元/小时,二类地区4.6元/小时,三类地区4.1元/小时,四类地区3.4元/小时。据介绍,今年最低工资标准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而这笔费用在以前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需由企业另行支付。按照规定,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福利待遇等三类工资待遇,都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口径内,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这三类项目并缴纳个人最低住房
    2023-11-02
    381人看过
  • 浙江最新醉驾标准有哪些
    浙江最新醉驾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就可以认定为醉驾。醉驾是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2024-08-07
    72人看过
  • 2023江苏省最新产假
    江苏省最新产假江苏省出台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从3月31日起已经正式施行。据了解,《条例》中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128天,男方护理假15天,而婚假统一为13天。此外,还明确了四种情形可以生育“三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产假和护理假。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介绍,《条例》修改前,婚假是3天加上晚婚假10天,其中晚婚是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而原来的产假为98天加上30天晚育假,其中晚育是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对于关注度较高的“错过的假期能否可以补”,上述人士表示,今年已经休过婚假的补不了。对于产假,尤其是今年1月1日起生二孩的,目前女方还在产假当中的,可以接着再休30天;同样,配偶的护理假也可以补休,已经休过10天的,可以再补5天;生二孩的,男方也有
    2023-05-31
    13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江苏省2017醉驾最新标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请问一下关于最新江苏省醉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4-09-18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江苏省醉驾都有哪些标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3
      1、醉驾的具体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江苏醉驾最新规定有什么变化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5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 江苏醉驾新规定是怎样的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31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