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能否收回出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7:54:22 280 人看过

1、隐名股东能否收回其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收回其出资

,股东不允许撤资。股东只能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提取资本。因此,隐名股东要退出资本,首先要确认其股东身份,然后转让其股权

其次,隐名股东身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投资者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义务的依据。许多人设立公司或参与设立,或转让公司股份,或取得科技股、赠与股等,但在行使股东权益时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他们需要确认自己的股权,即确认自己在公司中的股东身份,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涉及到实际出资额、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等,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在确认股东资格时要考虑诸多因素。在具体案件的事实证据审查中,应当根据具体民事行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选择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有些公司的创始人虽然投资兴办了企业,但由于种种原因,不要以自己的名义这样做,而是以亲戚、朋友、同学或其他人的名义这样做。实践中,隐名股东较多,一般是指一方(以下简称大股东)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章程中记载的出资人,股东名册或者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为他人(以下简称名义股东),大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处理。首先,如果大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大股东不能对公司进行投资,而名义股东可以作为投资者设立公司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种协议肯定会被视为无效,大股东将不能享有股东的权利,公司还将面临一系列的股权变更、减资、退股等风险和其他法律问题,如果隐名股东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大股东出于某种原因只让名义股东出资,但公司绝大多数股东知道这种情况,应视为大股东拥有股权,但隐名股东(大股东)要表明姓名或者确认其资格,必须先到人民法院确认,在确认过程中,隐名股东必须有共同设立公司或者通过转让取得公司股权的相应意思表示。如果隐名关系的双方只是资金交换关系,提供资金的人并不意味着成立公司或实际取得股权,那么双方关系的实质应该是借贷关系,第二,隐名股东的认定需要其他股东的意思表示来确认其身份。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性,如果其他股东不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并且不同意与其建立共同投资关系,隐名股东不能明确认定为公司股东

股东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后,也可以依法享有公司收益权。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但是,如果股东在经营过程中能够根据自身情况转让股权,未经许可不得提取或者使用资金。

股东资本提取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公司法中如何清算股东资本提取

股东虚假出资的认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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