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和其他合同相比有哪些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8:33:49 227 人看过

(一)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一旦生效,便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均负有自己的义务,并且必须依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与此同时,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对另一方而言就是权利。例如:投保人有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与此相对应的是,保险人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

(二)保险合同是附合性与约定性并存的合同

一般民商事合同完全或者主要是由当事人各方进行协商以约定合同的内容。但是,保险合同则不然,其内容的产生体现了一种附合性合同的特征。所谓附合性是指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由保险人单方以格式条款的方式提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只有接受或不接受,一般不能改变。

对于那些可依据具体情况由当事人进行选择、商讨的合同内容,当事人可以进行充分协商,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即使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依然可以协商,进行合同的变更。但保险合同的这种约定性往往不过多涉及合同的主要条款,并且在大量的简易保险合同中,可约定的内容相当有限。因此,保险合同的约定性是辅助的。

(三)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所谓要式是指合同的订立要依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进行。订立合同的方式多种多样。在保险实务中,保险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书面形式主要表现为保险单、其他保险凭证及当事人协商同意的书面协议。保险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是国际惯例,它可以使各方当事人明确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并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易于保存。

(四)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即被保险人取得保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五)保险合同是诚实信用合同

鉴于保险关系的特殊性,保险合同对于诚实信用程度的要求远大于其他民事合同。可以说,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完全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因此,保险合同被称为“最大诚信合同”。

(六)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

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即保险合同是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合同。

(七)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即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不以保险费或其他实物的交付为必要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有限合伙企业相对其他合伙企业有哪些特点
    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3、有限合伙人仅能以劳务以外的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4、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执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不代表有限合伙企业。5、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一、有限合伙人的退伙要承担哪些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
    2023-06-23
    410人看过
  • 买卖合同包括哪些条款,其特征有哪些
    一、买卖合同包括哪些条款买卖合同包括以下条款:1.合同当事人信息;2.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3.履行方式、时间、地点;4.违约条款;5.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等。《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二、买卖合同的特征买卖合同的特征如下: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三、买卖合同
    2023-05-03
    338人看过
  • 担保合同的效力有哪些,担保合同的特征
    一、担保合同的效力有哪些担保合同的效力对于合同双方有所不同:1.担保对于担保权人的效力主要就是担保权人取得担保权。担保权人享有担保权,因而其于一定条件下,可以行使担保权,以保障其债权受偿。当然,由于担保权的标的不同,担保权人行使担保权,以保障其债权受偿的方式和程序,也有所不同。2.担保对于担保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担保人负有担保债权实现的义务。担保义务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以一定方式清偿担保权人的债权的义务。担保义务又称为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可以为有限责任,也可以为无限责任。担保责任的具体范围,得由担保人与担保权人约定,但若无相反的约定,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为无限责任,而在物的担保则以担保财产的价值为限度。二、担保合同的特征担保合同具有如下特征:1.从属性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2.补充性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
    2023-04-25
    239人看过
  • 别除权与其他破产程序中的权利相比有何不同特征
    1.别除权是对破产人之财产行使的权利这与取回权是针对破产管理人管理下的非破产人财产行使的权利不同。所以,别除权人就担保物受偿时,如有余额应返还破产管理人,用于对全体破产债权人清偿,如不足清偿时,未受偿之债权便转化为破产债权,得对破产人其他财产行使权利。通常,别除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便作为破产债权人受偿,但在第三人为破产人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时,不构成别除权,因担保财产不属破产人所有,担保债权依民法有关规定实现。反之,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时,则构成别除权,但因其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债务人求偿。同时,别除权人如放弃优先受偿权利,其债权不得转为对破产人的破产债权,因二人之间只有担保关系,无债务关系。2.别除权是针对破产人设定担保之特定财产行使的权利这就与破产债权和产生于破产宣告后的破产费用是针对一般破产财产行使的权利,在清
    2023-04-17
    442人看过
  • 合同诈骗的特征有哪些合同诈骗犯罪特征
    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具体如下: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等等。一、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具体是怎样的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表现形式:1、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2、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3、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二、合同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合同诈骗罪的界限为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
    2023-06-26
    239人看过
  • 保险合同和其他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一、保险合同和其他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保险合同的分类有哪些?1、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2、在各类财产保险中,依据保险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将保险合同分为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3、按照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与一切险合同。4、根据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价值对比关系,保险合同可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5、按照保险标的分类,保险合同可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6、按照保险合同当事人分类,保险合同可分为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三、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
    2023-06-18
    228人看过
  • 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么有哪些特征和内容
    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以下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3、承揽方独立承担承揽工作风险。4、承揽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一、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同于承揽合同,前者仍属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范畴,后者系承揽合同法律关系范畴,承揽人无须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制度安排。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因季节性用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等原因,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签订该类合同时,需注意以下事项:(1)不能设定试用期;(2)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3)符合法定情形时,劳动者仍可解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劳务合同是劳动合同吗?劳务承揽合同不是劳动合同,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一般在对方组织管理下工作,而承揽合同中的承揽方一
    2023-03-06
    266人看过
  • 无效合同的特征有哪些,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无效合同的特征有哪些无效合同的特征有: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1.产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撤销合同中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撤销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撤销合同
    2023-06-19
    230人看过
  •  合同担保的特征及其规定
    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补充性和相对独立性三个特征。从属性意味着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担保合同具备以下特征:首先,它具有从属性,这意味着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换句话说,担保合同需要依赖于其他合同关系的存在才能成立。2、具有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3、具有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担保合同的特征是什么?担保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其特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担保合同是由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设立的;其次,担保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
    2023-08-22
    427人看过
  • 和总公司相比分公司有哪些特征
    和总公司相比分公司有如下特征: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一、建筑分公司能投标吗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一般必须用总公司名义或由总公司授权进行投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般无法获得重要的资质,因此,分公司很难获得重要的资质,因此,必须使用总公司资质投标。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总公司在那里开展
    2023-06-23
    294人看过
  • 赠与合同是哪些特征赠与合同的特征是哪些
    有两个特征: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因此赠与合同具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特征,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丧失财产所有权,受赠人获得财产所有权。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单方承担将财产所有权转移至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是无偿接受赠与人所赠与的财物,并不需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义务,因此赠与合同是单方义务无偿合同。一、赠与房产可以收回吗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的房产在为转移所有权之前可以要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要回赠与的房产: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二、房子贷款未还清可以赠予子女吗房子有贷款可以赠与。其法律特征:(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
    2023-04-12
    277人看过
  • 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的相同点
    财产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协议。财产保险合同主要以补偿或者填补财产的实际损失为目的,也被称为“损失保险”,因而贯彻损失填补原则。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人身保险的保险人在被保险人投保后,根据约定在被保险人因保单载明的意外事故、灾难及年老等原因而发生死亡、疾病、伤残、丧失工作能力或退休等情形时,给付一定的保险金额或年金。一、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不可抗辩条款作为我国新《保险法》修订的主要亮点之一,规定在《保险法》第16条第3款,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行为的抗辩权,在保险合同成立经过一段时间(又称“不可抗辩期间”)后就不得行使。其法理基础系为维护被保险人对保险的合理期待利益。所谓不可抗辩条款,即投保前,投保人为避免增加保费或拒保而隐瞒病情投保。如果未尽告知义务,根据原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
    2023-04-02
    236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相关介绍,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特征
    一、融资租赁合同相关介绍融资租赁合同的相关介绍是融资租赁交易的产物,而融资租赁交易是由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所构成的交易。这两个合同分别是由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人所签订的融资性租赁合同以及由融资租赁公司与出卖人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作为融资租赁合同构成部分的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并非完全孤立的,恰好相反,二者是紧密的连接在一起的。这主要表现在: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不是向买受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而是向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二、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特征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有这些:1.出租人须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出资购买租赁物;2.出租人须将购买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3.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三、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1.融资租赁合同案件纠纷的当事人包括出租人、承租人;2.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不得采取口头形式
    2023-05-03
    397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以及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什么
    一、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2.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3.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4.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附合合同是指合同内容一般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印就好格式条款供另一方当事人选择,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作取与舍、接受与否的决定,无权拟定合同的条文。5.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为射幸合同。6.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二、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什么?保险主体,就是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除非与投保人是同一人,否则,都不是保险主体。三、订立保险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根据保险合同的特殊情况,在签订保险合同中应明确以下条款:1.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财产的名称。标的必须是投保人所有或经营管理或者与保险有利害关系的财产2.座落地点座落地点是指被保险财产所在地
    2023-06-26
    6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与传统合同相比电子合同特征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3
      1、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交易主体虚拟和广泛。 3、技术化、标准化。 4.合同订立电子化。 5.合同中的意思表示电子化。 6.全证据链,又称完整证据链,是通过技术手段对电子合同签约的整个过程做全程取证。
    • 与其他合同的标的相比,具有以下特性: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3
      (1)建设工程建造地点在空间上的固定性,也即是说,建设工程都是建造在建设单位所造定的地点,建成后不能移动,只能在建造地点使用 (2)建设工程生产的单件性。建设工程的生产,都是根据每个建设单位的特定要求,单独设计,并在指定的地点单独进行建造,基本上都是单个“定做”,而非“批量”生产。 (3)建设工程生产的露天性。因其固定性和“体形”庞大,其生产一般都是在露天进行。 (4)建设工程生产周期长,程序严谨
    • 保险代理协议与其他合同相比有什么特别之处体现在哪些方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保险代理协议作为合同的一种与劳动合同、经济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其他合同一样,明确规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保险代理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保险代理协议是一种经济合同,双方建立的是民事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人之间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所谓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并在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保险代理合同一般
    • 与一般合同相比保险合同的特性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8
      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民商事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共性外,还有其特殊性。具体的特点是如下: (一)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一旦生效,便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保险合同是附合性与约定性并存的合同一般民商事合同完全或者主要是由当事人各方进行协商以约定合同的内容。 (三)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是指合同的订立要依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进行。订立合同的方式多种多样。 (四)保险
    • 国家赔偿与其他赔偿责任相比有哪些特征?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07
      国家赔偿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或存在过错等原因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的责任,与其他形式的赔偿责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国家承担责任,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由国家承担法律责任,最终支付赔偿费用,由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具体赔偿义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公务人员并不直接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履行赔偿义务。国家是抽象主体,不可能履行具体的赔偿义务,一般由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