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咨询:
2002年,我和老婆结婚,2003年生了我儿子。2011年我们一起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在老婆名下。今年年我们开始分居。老婆自己签了赠与合同,把房子赠与给儿子。
这份赠与合同有效吗?
婚姻律师李晓娟解答: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案中,您和您老婆对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您老婆赠与房屋应取得您的同意。
你们婚后购买的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对该房屋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您老婆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您儿子,严重侵害了小明的产权权益。
因此,您老婆未经您同意擅自赠与房屋的行为应属无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没有约定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式是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该赠与行为应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有没有效
203人看过
-
单方是否有权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
115人看过
-
夫妻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效力
424人看过
-
夫妻一方私自赠与财产如何取证
239人看过
-
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的行为是否合法
443人看过
-
夫妻一方把财产赠与他人,是否有效
450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
-
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是否具有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效力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2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
-
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房屋赠与他人赠与行为有效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0案例简介: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房屋赠与他人A与汤某某系再婚夫妻,双方于1988年登记结婚。本市浦东新区XX143弄*号*室房屋系1994年时因动迁安置分得的公房,承租人为汤某某,A、金玉贞(汤某某母亲)为同住人。1994年2月,金玉贞死亡。2000年4月18日,汤某某未经A同意购买系争房屋产权,产权登记在汤某某一人名下。2001年3月,汤某某与第三人签订一份《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汤某某将系争房屋
-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赠与一方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9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也无权在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半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