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相关问题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13:20:21 88 人看过

子女抚养费的常见问题:

(一)抚养费的确定标准。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抚养费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四)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常用标准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比例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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