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员工试用期管理存在哪些误区?
1。试用期仅口头约定,试用期满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与新员工口头约定试用期,但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双方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的,企业应当无书面合同向新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由于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职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企业要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提前30天通知职工并支付经济补偿。先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合同实质上是无试用期的短期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根本不能产生试用期的法律效力。企业因职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由于合同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签订合同的次数来看,这被认为是一种合同签订行为。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属于连续第二次定期合同。续签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3。试用期满后,可以延长试用期一段时间。企业与新员工约定试用期。企业认为试用期太短,对员工了解不够,往往在试用期满后做出延长试用期一定时间的决定。这个决定是非法的。法律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在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比较短,企业和员工第一次约定的试用期大多是法律允许的期限上限。试用期延长一定期限的,设定试用期是违法的。企业违规设置试用期的,应当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4。对于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限,最多只能设定一个月的试用期
这是一个非常低级的错误,但一些企业HR仍然沉浸在错误的认识中。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一年以上”包括一年,即可以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在实践中,我们经常看到“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零一天,试用期为两个月”这样的用语。
5。试用期内,企业可以无理由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实践中,有的企业还认为企业可以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这是错误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有规定的,企业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说明理由,不得无故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有固定期限三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工人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
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完成一定任务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试用期。
-
在试用期管理上有哪些误区
489人看过
-
企业员工试用期管理有哪些误区
285人看过
-
企业试用期管理常见误区
479人看过
-
求职者对试用期有哪些误区
364人看过
-
企业员工试用期管理常见误区
226人看过
-
单位在试用期的错误主要有哪些?
218人看过
-
物业管理费误区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20很多业主对物业管理费有一些误解。我们来看看:误区一:不入住就不用交物业费。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或者物业服务费一般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的绿化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等。所以买房后,无论住不住,都要交物业费。误区二、未签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根据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
-
物业管理费的误区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15许多业主对房地产管理费有一些误解。误解1:不入住就不需要支付房地产费。根据《房地产服务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服务成本和房地产服务支出一般包括房地产共享部分、共享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的房地产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的房地产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的房地产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等。所以无论在购买房屋以后,不管住与不住,都应该缴纳物业费。误区二,未签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根据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
-
在处理加班者有哪些误区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0在实践中,企业和员工在特殊工时制度中的加班纠纷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很多工人对综合工时制度中的加班工资有误解,认为休息日加班也应该有加班费。企业综合工作时间一旦符合法定标准,员工提出的仲裁申请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相应地,认为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员工无论如何加班都没有加班费。二是部分企业在原特殊工时制行政许可决定到期后未及时申报。这种情况往往导致双方实际实行综合工时制,但由于缺乏必要的行政许可生效要件,双
-
试用期和转正期区别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1试用期与转正期的区别如下: 1、工资不同。试用期的工资是转正后工资的80%。 2、辞退意愿不同。 3、劳动补偿金不同。试用期被辞退是没有任何补偿金的,转正后被辞退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金。
-
试用期与见习期有哪些区别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91、从功能上看:设立见习期是用人单位便于对劳动者熟悉业务、提高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其主要功能是学习;而试用期强调的是相互了解、选择,认定彼此是否适应,其功能是评判。 2、从适用对象上看:见习期仅适用于首次参加工作的劳动者(一般为毕业的学生);而试用期对变更工作后的劳动者同样适用。 3、从适用上的不利后果看:用人单位对表现特别不好的见习生退回学校,由学校重新分配;而对试用工则是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