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展览涉溥仪肖像权纠纷案今二次质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8:03:54 110 人看过

因涉及末代皇帝溥仪,被告王庆祥对中国最后的帝王世家展被诉侵犯肖像权案格外重视。7月8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第二次证据交换。王庆祥先生称已经最大限度的缩减了证据,由原来的200多份证据减为33份证据。

本案的原告金友之老先生,原名爱新觉罗。溥任,系我国末代皇帝溥仪的胞弟。2005年11月,原告发现被告中华民族团结友好协会、王庆祥在故宫博物院端门东朝房内举行中国最后的帝王世家展,并以营利为目的,票价5元,展览中大量使用了末代皇帝溥仪的照片,原告对上述行为进行了公证。该展览举办了六年之久。

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使用大量末代皇帝溥仪的生前照片,严重侵犯了死者的肖像,同时对死者近亲属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侵害,侵犯了原告对死者末代皇帝溥仪肖像的使用权。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展览行为,在至少五家全国性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并承担公证费用。

原告方今天向法庭提供了原告有关单位的证明信,证明了原告与溥仪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的事实,并提交了经过公证的被告方办展览的公证书等材料。

被告方在质证中,当庭宣读了33份证据材料,其中包括自己与溥仪妻子李淑贤、溥仪的另一个弟弟溥杰等人来往的照片和文字材料,以证明自己研究末代皇帝家族史是经过了溥仪家族的认可和支持的。中国最后的帝王世家展中所展出的许多照片都是作为当时的新闻图片,在当时各报刊登载,已经是家喻户晓,对这些照片的使用无须溥仪后人授权,自己并未对原告构成侵权。

本案另一被告杨某也参加了此次证据交换,并称自己与端门主管单位签订了合法协议,展览没有侵犯原告权益。

至发稿时止,被告方仍在举证质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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