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会不会有股权
有限公司有股权。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所以股东既然投资了就当然应当享有股权。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
有限公司的股东不仅享有股权,而且其可以将享有的股权进行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份有限公司怎么分红
可以按照股东认购的股份或者实际缴纳的股本额来分配。但全体股东也可以协商按其他的方式分取红利。如果公司章程已经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分配。
一、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流程如下:
1、先由企业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
2、提交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才能进行分配。
3、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分配预案后,向股东宣布发放股利的方案,并确定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股利发放日。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三、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分红
可以按照股东认购的股份或者实际缴纳的股本额来分配。但全体股东也可以协商按其他的方式分取红利。如果公司章程已经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分配。
一、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流程如下:
1、先由企业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
2、提交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才能进行分配。
3、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分配预案后,向股东宣布发放股利的方案,并确定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股利发放日。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
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公司股权变更时间会不会有限制
240人看过
-
股份公司股东会不会有权查阅公司账簿
218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会不会需要缴税
193人看过
-
公司会不会有权强行要求股东退股
287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出席股东会还有表决权吗
241人看过
-
公司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职权分配
393人看过
-
股东会有权限停止公司财务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01首先要明确大股东是相对定义,大股东是相对控制还是绝对控制。根据《公司法》,公司股东有权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公司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股东行使权利的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能够决议的事项由公司在成立时规定在章程上。当然,股东大会的决议也可以修改章程。一般来说,持有股权并约定决策权比例达到公司股权2/3以上,形成绝对控股,可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和股权有限公司股份怎么区分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7所有权是所有者所拥有的与所有比例相应的权益和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利。根据股东的地位,公司可以主张的权利是所有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为股票表彰的权利。股权的主体是股东。一般而言,公司是资合而成的经济组织,其股东的个性无关紧要,因而不论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可以成为股东。股份是股份公司均分其资本的基本计量单位,对股东而言,则表示其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投资份额。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的均等的计量单位。把公司的资本
-
公司有权不召开股东会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6一、公司自治是原则,而且是国际通行原则,我查了公司法有关条款,也没有发现工商部门对召开程序有审查义务的条款。所以说,工商管理部门没有义务对召开程序进行审查。 二、《公司法》第38条二款规定:“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这一款表明,有限公司公司有时候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
-
法院执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会强制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11、可以执行。2、为顺利得到执行,你可以受让被执行人的出资(纠正你的用语,有限公司不叫股份而叫出资,股份有限公司才叫股份);也可以由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的出资。
-
公司股权转让会有收购公司股权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4收购公司股权转让是不一样的,股权转让并不以控制公司为目的,公司收购以控制被收购公司为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和收购公司都需要进行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