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劳动合同内容是无效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3 14:32:57 460 人看过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内容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并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订立和修改,应当遵循平等和自愿的共识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签订后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因此,只要签订劳动合同,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吗?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平等原则和自愿的共识。《劳动合同法》规定,在面对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况下,违背了对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或者是用人单位免除了自己的相关义务,排除了劳动者的权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强制性规定的,均为无效劳动合同

霸王条款

1、在合同期内,合同中约定“不得结婚、不得生孩子”的约定是有效的吗?

劳动者享有婚姻自由、生育自由,这项权利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当中对于结婚以及生育的规定违背了人权,属于无效条款,因为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对双方都没有约束力,劳动者不用遵守。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业绩条款,约定“工作的业绩达不到一定的程度就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解除条件,该合同内容是有效的吗?在一些特殊的岗位要求里,员工的业绩影响着公司的发展,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增长业绩,规定了该项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劳动合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不能由双方自由约定,因此,该约定无效。

3、劳动合同当中规定工伤自负条款有效吗?

工伤自负条款就是一种排除了劳动者的权利的条款,该条款是不合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为执行相关的工作任务等导致的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的工伤承担责任。工伤自负条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无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17: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无效合同的内容是否有效?
    是无效的。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合同无效取决于国家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态度和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合同不成立的处理结果和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截然不同。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一、无效合同怎么处理?(一)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无效,所以返还财产就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也就是说,是谁的财产就应当归还给谁。如果标的物已消耗、损坏或灭失,或者已被善意的第三人合法取得而不能返还时,则可用赔偿经济损失的办法进行抵偿。(二)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指承担因自己的过错责任而造成的损失,
    2023-06-22
    35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原则不包括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不包括用人单位利益至上原则。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公平原则;合法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5-01
    125人看过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好处主要在于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性。1、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
    2023-04-11
    9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内容
    一、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内容如果有下列情形的,可认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其真实意思来缔约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3.或者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二、劳动合同无效仲裁时效是多久劳动合同无效仲裁时效是一年,自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
    2023-11-13
    12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如何终止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下列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地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五)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列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培训、保密、补充保险等事项,福利及其他事项如何终止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也可以根据合同的效力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023-05-07
    458人看过
  • 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劳动合同有什么内容
    一、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使自己权益受到侵害;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确定写在劳动合同中,避免用工单位的口头承诺,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因缺少证据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护;4、详尽填写合同条款,避免签订条款不全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
    2023-04-29
    122人看过
  • 合同效力的内容是什么
    ①从权利上来说,当事人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②从义务上来说,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③在一定条件下对第三人的拘束力。一、合同的效力问题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合同的效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合同效力的相关问题作出相关的法律规定,合同效力一共有四大类: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效力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
    2023-03-28
    69人看过
  • 什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
    一、什么劳动合同无效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是: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给对方造成了损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
    2023-04-26
    176人看过
  • 属于劳动合同条款的是什么内容
    一、属于劳动合同条款的是什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应约定期限是一年或几年。(二)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什么工作,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应当履行的劳动义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岗位、工作性质、工作范围以及劳动生产任务所要达到的效果、质量指标等。(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必须提供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即用人单位保证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和劳动过程中安全健康保护的基本要求。包括劳动场所和设备、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用人单位不仅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而且必须提供符
    2024-01-16
    473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合同法第91条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了下列内容:用人单位招用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如果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是劳动合同法第91条的内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2-06-28
    32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3)劳动保
    2023-03-04
    139人看过
  • 合同条款的无效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起,因此,订立合同须有当事人这一条款。当事人由其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加以特定化、固定化,所以,具体合同条款的草拟必须写清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执行的对象。合同不规定标的,就会失去目的,失去意义。可见,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目前,多数说认为合同关系的标的为给付行为,而《民法典》所谓标的,主要指标的物,因而规定有所谓标的的质量、标的的数量。所以,对于《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解释
    2023-07-31
    301人看过
  • 确认合同无效的判决书内容是什么?
    一、确认合同无效的判决书内容是什么?(一)首部1、标题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法院名称,第二行写文书种类,即“民事判决书”。2、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初字第××号”。如系经济纠纷案件,案件性质代字为“经”字。3、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4、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应表述为:“……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已审理终结。”(二)正文事实部分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另起一行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实、理由及各自诉讼请求。即原告具体要求解决什么争议的问题,如何解决及其事实和理由;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所持的态度,陈述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以表明双方起诉或答辩各自所持的态度或依据。二、《民法典》对于合同效力的规定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1-30
    10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条款主要包括什么样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条款主要包括什么样的内容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一、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社会保险。6、劳动纪律。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二、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试用期、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福利待遇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
    2024-01-29
    12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劳动合同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20
      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应遵循的原则有:(一)合法原则;(二)公平原则;(三)平等自愿原则;(四)协商一致原则;(五)诚实信用原则。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及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4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虽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订立,但因劳动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劳动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为:(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骗对方,致使另一方上当受骗,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认
    • 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
    • 劳动合同的效力由谁确认,劳动合同无效中的申诉请求的内容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劳动合同的效力由谁确认?实践中,对劳动合同效力的确认,应当由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所谓的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体状态之诉。确认之诉有肯定确认之诉和否定确认之诉之分。申诉请求应当这样写:请求依法确认申诉人与被诉人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书上签订的效力是怎样的,有什么内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会在劳动合同书的合同期限那里注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字迹。《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