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伤伤残补助、伤残津贴、护理费待遇申报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08:22:48
445 人看过
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残津贴、护理费待遇申报流程:
1、受理环节: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5日后工作日内随时受理单位报送的《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如所需提供证件材料不全工作人员当场退回并告知需补齐内容。受理当日即将基础信息录入系统;
2、初审环节:
受理当日对该职工受伤时间、受伤前本人工资、伤残等级进行核实,并计算待遇;
3、复核环节:
复核人员对初审时核定的内容进行复核;
4、审定环节:
对复核后的数据按支付渠道分别打印支付单,伤残津贴及护理费由邮政储蓄代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单位代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杭州市伤残鉴定费、伤残津贴、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办理手续
82人看过
-
伤残津贴等伤残补助金待遇办理指南
410人看过
-
天津工伤伤残津贴待遇调整
406人看过
-
杭州市伤残鉴定费、伤残津贴、护理费
171人看过
-
工伤伤残津贴最新补助
69人看过
-
惠州工伤伤残待遇申报指南
13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工伤待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伤残津贴
词条
伤残津贴是指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并被辞退的职工,以及被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受伤职工。雇主应安排适当的工作。安排困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或者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津贴。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 更多>
#伤残津贴
最新文章
#伤残津贴
相关咨询
-
工伤伤残津贴与工伤保险待遇中关于工伤待遇中的伤残津贴有哪些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1未安排工作的,可以要求补发;安排了工作的,不能要求补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工作的按本人工资60——7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加的我五至六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之后,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也未支付工资报酬的,应当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没有发给伤残津贴的,可以要求补发。但用人单位安排了适当工作的,不享有伤残津贴,不能要
-
伤残待遇工伤津贴计算公式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7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
工伤六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和伤残津贴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5工伤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9个月,没有伤残津贴的补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
-
-
工伤待遇伤残补助,求解答。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2关于工伤待遇伤残补助,工伤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若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按实际工资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销后,可要求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