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举证责任,刑事诉讼被告人的举证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7:53:27 117 人看过

什么是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也称证明责任,指司法机关或是某些当事人应当收集或是提供证据证明应予认定的案件事实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否则将承担其认定、主张不能成立的责任。举例说明,如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举证责任就在原告一方,也就是说原告在起诉时应当就其起诉的案件与事由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否则将导致其主张不能成立。

刑事诉讼被告人的举证责任

(一)被告人负有控方所指控的主观要件不存在的举证责任。

(二)被告人负有证据要素不存在的举证责任。

(三)被告人负有要件之外的事实的部分举证责任。

二、我国关于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的立法与实践。

三、完善我国刑事被告人举证责任制度。

(一)完善对某些积极抗辩事由被告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二)完善对存在一个可反驳的推定被告人应承担举证责任。

(三)完善对独知的事实被告人应承担举证责任。

(四)完善对主张的程序性事实被告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五)完善对刑讯逼供被告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的主要原因

一般情况下,控方负担指控犯罪的法定责任(即“举证责任”),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在关乎被告人财产、自由乃至生命安全的罪与非罪等事实主张上强调控诉方的举证责任,是具体贯彻无罪推定原则的表现,对于防止国家公权力的滥用、保障被告人的权利都是极其重要的。但又不能以这种一般性规则否定某些特殊情况所要求的特殊的分担规则,而应积极探求这种特殊的分担规则。被告人之所以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承担一定举证责任,主要原因如下:

(一)被告人负有控方所指控的主观要件不存在的举证责任

(二)被告人负有证据要素不存在的举证责任

(三)被告人负有要件之外的事实的部分举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0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自诉案件刑事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就是公诉方和辩护方在审判中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之案件事实的责任。在自诉刑事案件中,原告人即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人不承担举证责任。这也是司法活动中“谁主张谁举证”基本原则的体现。如果自诉人不能用充分证据证明其指控的犯罪事实,在开庭审判之前,法官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用裁定驳回其起诉;经开庭审理之后,法官则应当判决被告人无罪。总之,自诉人举证不能或不充分,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刑诉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时间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举报、控告
    2023-08-02
    101人看过
  • 被告履行举证责任的标准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要认定被告是否履行了举证责任,必须按下述标准进行衡量,即被告必须按法律要求和举证时限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供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其举证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举证必须真实,所举证据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取得途径、方式必须合法,并且要在法律规定时限内举证,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同时要提请注意的问题是:(1)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不能提供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的,不管被告出庭与否,应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判决被告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否则,《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就形同空文。(2)被告为应付诉讼提交了部分证据材料,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一是人民法院不能代替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2023-06-06
    325人看过
  •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民事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是谁
    一、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二、民事举证责在民事诉讼是谁民事举证责在民事诉讼当中一般由起诉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因为我国是实施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所以由起诉方的当事人对他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并予以证明,若诉讼终结时根据全案证据仍不能判明当事人主张事实的真伪,则会由该当事人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三、民事举证责任原则民事举证责
    2023-06-27
    308人看过
  • 被告应负举证责任的范围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举证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所谓被告应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是指被告既要就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举证,又要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举证。事实依据既包括实体上的事实,也包括程序上的事实。如有关法律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应当举行听证的,则诉讼中被告应当就是否依法举行过听证进行举证。法律依据则主要是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特别是对于规章和规章以下效力层次的规范性文件,既要证明其存在,也要证明其合法;既要证明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不与有关的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及这些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不矛盾。有些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作了特殊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条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
    2023-06-06
    171人看过
  • 如何理解被告举证责任
    第一,被告负举证责任是依法行政原则的应有内涵。第二,被告比原告具有举证优势。第三,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这一原理在行政诉讼领域的特殊体现。《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第三十六条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2023-04-21
    66人看过
  • 我国对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在被告吗
    我国对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在原告和被告双方,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一、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失怎么赔偿因不合格产品造成损失的,可以恢复原状,折价赔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不合格产品造成他人财产和人身伤害的,产品的生产、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运输人或储存者对此负责,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产品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二、快递签收后破损的责任怎么承担主要是看该产品是否在签收之前就存在破损或产品缺陷,签收后破损一般来说是由签收人承担责任,如果签收人有证据证明产品破损是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而产生的,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
    2023-04-02
    431人看过
  •  民事纠纷中,原告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当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根据民事诉讼举证的规定,人民法院还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当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根据民事诉讼举证的规定,人民法院还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 证 据 期 限 】 民 事 诉 讼 中 举 证 期 限 的 法 律 规 定 与 应
    2023-10-09
    429人看过
  • 举证责任的举证规则
    一、举证责任的举证规则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二、举证责任是什么意思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依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是按照实体法观点,举证责任与诉请适用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密切联系;仅特定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才属于证明对象内容。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举证责任的规定所谓举证责任,是
    2023-05-06
    344人看过
  • 怎么确定出借人举证责任,借款人举证责任
    一、怎么确定出借人举证责任1、对债权人能提供借款协议但无法证明给付事实的,债权人应当继续证明其已经将款项实际交付给债务人。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债权人起诉时只向法院提交借据。借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借据记载的内容,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否定借据的证明力。对于金额较小的现金交付,债权人做出合理解释的,一般视为出借人已经完成了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可以认定借贷事实存在。对于大额现金交付的借贷,债权人仅凭借据起诉而未提供付款凭证,债务人对款项交付提出合理异议的,法院可以要求债权人到庭陈述自己的经济能力、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并接受对方当事人和法庭的询问,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对债权人能证明给付事实但不能提供借款协议,双方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存在争议的,债权人
    2023-04-02
    436人看过
  • 税务行政诉讼一定是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么
    一、税务行政诉讼一定是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么举证责任制度是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意思是在举证责任人未能充分举证的情况下由责任人承担不利后果。举证责任制度保障的是实质平等的法治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便是貌似强大的行政职能,在处于相对劣势的某些具体领域,也应当有资格受到举证责任制度的公允保障。行政诉讼案件审判实践中不应无视举证的难易度、便利性等现实因素,机械适用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则。设定举证责任的最本质目的在于,在案件事实真假虚实难以判断的情况下,法院能够公正地作出裁决,平息争议。在遵循行政诉讼法确立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针对特定证明对象,应按照遵法理、合事理的原则分配举证责任。举证之所系,败诉之所系。这句罗马法时代的格言说明,与证明责任永恒相伴的是败诉风险,彰显举证责任的重大意义。而从当前我国税务行政诉讼的实践来看,不同地区法院适用举证责任制度的标准不尽相同,一些裁判结果并未体现出举证责任
    2023-06-07
    223人看过
  • 原告在民事诉讼举证责任若干是合理的吗?
    原告在民事诉讼举证责任若干是合理的。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这个过程是需要双方进行举证也就是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的,这对案件的结果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一、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的规定是什么?1、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起诉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2、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3、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是否负举证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
    2023-06-20
    165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吗
    一、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吗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即《民事诉讼法》64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审判实践中,单一的举证责任分配几乎不存在,从理论上讲,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是对立双方为支持己方主张的事实而进行的交替举证的辩证的矛盾运动过程。原告对自己的事实主张举证证明,经法庭认可,如对方反驳或提出新的主张,也应举证证明,该举证经法庭确认,若原告反驳,则要再举证,以此类推。二、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主要适用于如下范围:1.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如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如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如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新《民法典》颁布后,高空抛物的侵权也属于此类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4.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三、民事诉讼逾期举
    2023-04-25
    175人看过
  • 什么是举证责任,劳动仲裁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一、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其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风险。二、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责任,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劳动争议的性质确定相应的原则。1、对因履行劳动合同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是一种平等主体关系之间的争议,应确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申诉方负举证责任;2、对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发生的争议,这是一种隶属关系的争议,应确定“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作出决定的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3、对因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拖欠职工福利待遇、拒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等发生的争议,这是一种由人身依附关系引起的争议,也应确定“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一、合同纠纷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
    2023-06-20
    346人看过
  •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原告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有限,主要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一、行政诉讼原告如何提交证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
    2023-02-24
    4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中负举证责任的是谁,被告有没有举证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1
      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第三十八条在
    • 行政诉讼中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是指什么?行政诉讼被告举证责任原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3
      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之一。是指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负有向人民法院提交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依据的责任,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法规依据如不进行举证以及举证不充足,则可能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由于行政诉讼的客体是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清楚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行政相对方
    •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中举证责任的概念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
      举证责任的概念举证责任,就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举证责任的划分一、一般举证责任1、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2、被告对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二、特殊举证责任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
    •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如何应对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
    • 被告负什么样的举证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4
      作为患者接受医疗单位治疗、护理和损害结果的证据:(1)医疗单位治疗的病历及相关票据(2)治疗过程中的体温表、实验室检查表、医学影像、照片、检查材料(3)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造成不良后果,现场实物(4)身体受损造成的后果(5)医疗单位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6)如果患者构成残疾,还必须提供权威部门的残疾等级鉴定书(7)其他证据材料,如医疗过程中治疗造成的损失和侵害结果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