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房地产法律实务中易被忽视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1:25:20 362 人看过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概念

通常状况下,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签订。但是,在物业建成之后、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就需要进行物业管理活动,由于此时业主大会尚未成立,不可能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因此,为了避免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出现物业管理的真空,明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责任主体,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地规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这种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在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签订,称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不仅涉及到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也涉及到业主。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物业从建设到管理关键环节的顺利衔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有以下特征: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

这是因为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首次业主大会尚未召开,业主还不能形成统一意志来决定如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而此时已有实施物业管理的现实必要。为了维护正常的物业秩序,保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常情况下,在房屋买受人签署的临时管理规约中,明确了建设单位代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而且由于建设单位作为物业的初始业主,自然享有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优先权,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和建设单位的初始物权,构成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法理依据。

前期物业的期限,是指从首户业主入住起,至全体业主与开发商完成物业公用部分交接为止。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过渡性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仅存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的过渡期间内。物业的销售、业主的入住是持续的过程,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时间的不确定性,决定了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间的不确定性,因此,前期物业服务的期限也是不确定的。但是,一旦业主大会成立并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即终止,意味着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结束,进入了通常情况下的物业管理阶段。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由于前期物业管理涉及广大业主的公共利益,为了防止建设单位侵占或者不了解未来业主的利益需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对合同形式作书面要求,便于明确合同主体的责权利,防止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侵害业主权益的情况发生,发生纠纷时也有据可查。

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签订

虽然建设单位有权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但由于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业主共同代表者的缺位,而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与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应当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引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过程,而招投标方式体现了机会均等的市场原则,既有利于遏制建设单位利用优势地位损害业主的权益,也有利于物业服务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因此,《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一般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与衔接

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服务内容的条款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基本相同,二者主要差别在于: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

2.合同期限不同。一般的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由订立合同双方约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比,具有期限明确、稳定性强等特点。而《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此条规定不仅说明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也为两份合同的衔接作了规定。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仅仅是在业主不具备自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条件下的权宜措施,因此在业主自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条件具备后,必须赋予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自主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5: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形式相关文章
  • 前期物业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两者的区别
    一、前期物业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两者的区别物业服务合同是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签订的。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二、前期物业合同注意事项在实践中,物业的销售及业主人住是持续的过程。这个阶段要求2/3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投票形成业主大会决定是不现实的,而这个阶段的物业管理服务又是必需的。因此,为了避免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出现物业管理的真空,明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责任主体,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地
    2023-05-06
    335人看过
  • 前期物业管理的“灭火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义分析
    近年来,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相关各方的矛盾、纠纷也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由于是建设期的业主(建设单位)向最终业主(住户)过渡的物业管理,各种问题尤为突出。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案例窥见一斑。2003年7月,福州市海景花园业主因对“老管家”信源物业管理公司不满,决定结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另与新三泽公司签定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信源公司以当初签定合同的是开发商,必须由开发商提出移交为由拒绝被“炒鱿鱼”,甚至出现流血冲突。2004年1月,上海锦灏佳园发生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剧烈冲突事件,业主的不满归结为:小区不开正门,不论步行还是机动车只能走侧门,给业主造成极大不便;物业管理公司强行拆掉业主封露台的栏杆;绿地被物业管理公司改成停车场;公共维修基金帐户使用情况一直未公开;破坏业主之间的联络等等。2003年9月1日,《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物业管理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在此基
    2023-04-22
    233人看过
  • 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服务的内容是什么
    日前,武汉市房管局出台新规,已经交付业主居住的新小区,业主委员会如果对前期物业公司不满意,可在交付日起3个月内提出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般来说,小区在交付前三个月就得有物业公司进驻。按照武汉市的规定,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必须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签合同,但进驻费用却由业主承担,矛盾就在这里,很多业主对物业服务水平并不买账。本次武汉出台的《招标文件示范文版》(征求意见稿)明确给予一定期限内的业主权限,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不用等到合同到期。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服务指的是在业主和业主大会尚未成立前,开发企业为了完成正常的住宅交付和管理,自行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服务的内容1、帮助业主完成新房验收。2、向业主发放《业主手册》,帮助业主了解物业管理的内容,各种规章制度,如车辆停放,装修管理规定,物业保修规定等内容。3、物业需根据有关规定向业主预售物业费或者车位租金。4、业主
    2023-05-04
    471人看过
  • 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提前多少天通知物业服务人?
    一、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提前多少天通知物业服务人?1、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提前60天通知物业服务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业主合同任意解除权】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2、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二、物业服务纠纷类型有哪些?1、无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纠纷有不少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在无合同约定并无规约可依的情况下,双方就十分容易发生纠纷,而且无法得到很好地解
    2023-04-13
    98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易被忽视的关键点
    注意事项: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3、住房用途。4、租赁期限。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0、违约责任。租赁合同中的附加协议怎么写租赁合同附加协议的写法具体如下:1、出租方(甲方);2、通信地址;3、联系电话;4、法定代表人;5、承租方(乙方);6、通信地址;7、联系电话;8、法定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2023-07-19
    371人看过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最长多少年
    通常不会超过五年,依照业委会的合同为基准。业委会成立后需与物业公司签署正式的物业合同,通常合同期限为3到5年,假如物业公司长期服务于某个小区,并且绝大多数业主对公司的服务满意,那么经业委会投票审核则可以签署5到10年的服务合同。一、物业必须与业主签合同吗物业不是必须跟业主签订合同。物业公司必须跟业主签订物业合同的情况:开发建设中的项目,由开发商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前期管理合同》正式项目,只有一个或者几个大业主的,由业主直接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正式项目,有多个业主的,由业主大会决议,并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不需要跟业主签订物业合同的情况:如果是住宅,通常物业公司不会和具体某一位业主签署物业合同的。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服务,任何一位业主都无法对服务标的全权负责。因此住宅项目的物业合同只有开发商和业委会可以同物业公司签署。而开发
    2023-06-28
    286人看过
  • 前期物业服务和普通的物业服务有关系吗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房屋自售出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由前期物业管理的具体内容分析可见,前期物业管理的许多工作,尤其是前期物业管理的许多特定内容是以后常规期物业管理的基础,对常规期物业管理有着直接和重要的影响,建立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并提供服务。一、签订物业管理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1、要明确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期限;2、除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拥有的权利外,其它一些权利,也应在服务合同里更具体地约定;3、明确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4、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5、采用书面的形式。二、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住之日
    2023-04-03
    382人看过
  • 房屋交易合同是否包含物业服务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不包括物业合同。房屋销售合同有:1、当事人姓名、姓名、住所;2、商品房基本情况;3、商品房销售方式;4、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总价、支付方式、支付时间;5、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6、装修设备标准承诺;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及相关权益和责任;8、公共配套建筑的所有权;9、区域差异的处理方式;10、办理产权登记相关事宜;11、解决争议的方法;12、违约责任;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什么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包括:(一)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二)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三)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四)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管理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2023-07-05
    152人看过
  • 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一、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以下注意事项:1.物业承接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是前期物业服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内容、标准、责任等作出明确的约定。而对业主自有物业专有部分的承接验收则属于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问题,无需在合同中约定。2.服务的费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涉及的费用种类多,情况复杂,支付主体及责任容易混淆,易造成矛盾,必须在合同中予以列明。例如,应当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不能转嫁给业主;对于由业主支付的费用部分,则应当注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应当在物业销售前予以明示或约定。3.合同解除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受业主入住状况及房屋工程质量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合同的期限具有不确定性,当此类因素致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全面履行时,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提前解除合同或要求补偿的方式规避风险
    2023-04-12
    67人看过
  • 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怎么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一、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物业服务人的义务如下: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公共部位进行维护、维修,承担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扫保洁以及产权人和使用人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3、将主要管理办法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4、接受房屋和土地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机关、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二、怎
    2023-04-10
    458人看过
  • 前期物业及基础物业服务
    从事物业服务那么年了,接触过的住宅项目也有一定的数量了,由于各个住宅开发商设计理念及项目状况、入住业主素质等的不同,也让我们在介入落实物业服务的时侯增加了许多快乐及烦扰。这里也想与希望了解物业企业是如何开展服务的朋友一起分享我们积累一点经验,不足之处望能得到批评及建议。一、前期介入:由于工程的设计人员不是专业的物业服务者,设计规划往往只从设计技术角度考虑问题,很少从业主长期使用及后续物业服务正常运行的角度考虑问题,故容易造成物业建成后管理上的漏洞和功能布局上的缺陷。我们的团队为了协助开发商有效的避免因设计的缺陷或不足而给业主使用和物业服务带来的麻烦,以我们的团队以往管理经验,在前期介入中及时发现并建议开发商对那些日后业主使用时可能会经常性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跟进。使之细节部份更完善,保证了物业的功能设计及实施更有利于日后的使用和管理,物业服务的好坏,从根本意义上来讲要看她原本工程质量的好坏。也
    2023-06-10
    254人看过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理由司法认定
    1.国家规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属于管理性规定,不属于强制性规定。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无效,故是否经过招投标等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2.物业公司的资质等级并非物业服务合同效力的决定性因素。即使存在超越资质经营的情形,也属于行政法律关系范畴,不影响本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3.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所定的收费标准未经物价局价格认证属实,并非《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不影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4.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一、前期物业合同终止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
    2023-04-03
    478人看过
  • 拒交物业费分析物业管理服务的法律关系
    拒交物业管理费该如何处理呢?本文通过分析物业管理纠纷法律关系:购房者与开发者、物业管理公司与产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严格地从法律关系上说,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公司与产权入(购房者)之间是物业管理合同的法律关系,物业管理费的问题属于第二个法律关系的内容,开发商在卖房时可以不涉及有关物业管理会同的内容,这并不是开发商的合同义务。但由于房屋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房屋价值的保持有赖于物业的管理,物业管理费的交付即成了伴随物业产权人是一项长期的义务。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虽然不是一个合同,但却是有前后联系的合同。为了使开发商连在订立前一个房屋买卖合同时披露有关后一个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以保证购房者对其所购的标的有充分的了解,房地产领域所采用的是公约的形式,即通过约束三方当事人的物业管理公约来约束开发商在物业管理公约中阐明物业管理的收费问题。同样,由于物业
    2023-04-22
    274人看过
  • 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提前多久
    物业服务企业要求提前解除物业合同,应提前60天告知业主委员会,按规定做好各项移交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业主大会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提前60天通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原物业服务企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后果《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对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不能再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向其收取物业费,但也不等于这些业主可以不交纳或支付任何费用。如果是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后,原物业管理企业仍拒绝退出、拒绝办理交接手续的,在业主委员会同原物业管理企业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之后的物业服务费,业主不应当再向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如果是单个或部分业主同物业管理企业解除或终止《物业服
    2023-08-01
    16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等。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口头形... 更多>

    #合同形式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物业服务范围包括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2
      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怎么立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25
      为保障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物业管理纠纷,建设部制定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示范文本,供前期物业管理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确定服务协议的各项条款。
    • 应该如何解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6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决定和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处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8
      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决定按以下程序作出: 由十分之一以上业主或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要求,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十分之一以上业主或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可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部门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大会必须经全体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是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为: 1、合同相对方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另一方主体为房地产建设单位;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另一方主体则为业主委员会。 2、订立合同时间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产生于物业管理的前期阶段; 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则产生于业主入住达到一定比例并通过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后。 3、合同履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与普通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