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将园地改为不同的土地性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6:10:45 190 人看过

园地不能更改土地性质。土地的农业用途有时会被改变,项目建设者往往是通过以租代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获取土地的使用权。虽然在这方面政府有严格的限制。各地的国土监察部门发现这样的问题并不在少数,地方政府的保护回答一般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会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

菜园地赔偿标准

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通常都是根据前3年的平均产值来确定补偿的标准,故而每一个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补偿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果当地政府给予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并不能保持和现有水平持平或者是超出,那么就可以提高要求安置补偿费。

举例说明,湖南省征地的最新补偿标准显示,长沙市区一区域的补偿标准是一亩地99000元,二区域是84000元一亩地,三区域是78000元一亩地,再往下一个级别,就是呈递减的趋势,故而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看文件。

(一)菜地。政府征收菜地补助费需要用地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计算方式一般都是根据所在地省、自治区或者是直辖市规定。

(三)耕地。耕地如果被政府征收了,补偿标准就是上文所述的,按照前3年平均产值的6倍-10倍计算。假如前3年每亩地的平均产值是3000元,按照6倍来补偿就是18000元,按照10倍补偿就是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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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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