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实施的应报告债权人委员会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0:36:28
306 人看过
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一)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
(二)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
(三)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
(四)借款;
(五)设定财产担保;
(六)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
(七)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八)放弃权利;
(九)担保物的取回;
(十)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
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实施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维护银行债权
98人看过
-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实施哪些行为时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445人看过
-
委托人实施哪些行为其辩护人可告知检察院处理
487人看过
-
工行发起债权人维权委员会
181人看过
-
行政管理人员辞职报告范本
321人看过
-
共益债权应向管理人申报
23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委员会
词条
债权人委员会是遵循债权人的共同意志,代表债权人会议监督管理人行为以及破产程序的合法、公正进行,处理破产程序中的有关事项的常设监督机构。 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 更多>
#债权人委员会
最新文章
#债权人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村委会监管人员在执法中与村基层组织人员实施不当行为应承担何种罪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10这里,可能涉嫌了2个罪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0.4.2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哪些工作时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解释如下: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防
-
当债务人实施有害债权人的行为时是怎样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3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知识,当债务人实施有害债权人的行为时的回答是撤销债务人,撤销权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
防止人员实施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11、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但对事先挑拨、故意挑逗他人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制止违法侵害为名对他人加以侵害的行为,以及互相斗殴的行为,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
债权人必须在债务人成立后实施行为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1-09-03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
-
破产企业管理者应向委员会报告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2对于破产企业管理者,《破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根据《破产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破产企业的管理者应向债权人委员会报告以下事项: 1.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 2.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 3.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