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在行政复议中寻求侵害人的救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4 10:40:23 347 人看过

根据所给条件,被侵害人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需满足以下条件: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时;或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

依据所给的条件,被侵害人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当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当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时;或者当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

行 政 复 议 条 件 : 如 何 满 足 行 政 复 议 的 条 件 ?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机关提出申诉,请求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要满足行政复议的条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方面:

1. 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侵犯其合法权益,否则无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 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否则将失去行政复议的权利。

3. 符合法定形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以法定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否则行政复议机关将不予受理。

4.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提出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否则行政复议申请也将被驳回。

5. 具有行政复议申请资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有行政复议申请资格,否则也无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此,要满足行政复议的条件,必须确保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提出申请、以法定形式提出申请、具有行政复议申请资格,并且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符合上述任何一个条件,将无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被侵害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首先,必须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或者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或者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其次,必须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提出申请,并且必须以法定形式提出申请。此外,还必须具有行政复议申请资格,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如果不符合任何一个条件,将无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此,要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必须确保自己符合上述所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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