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要诉讼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09:02:05 378 人看过

撤销权的行使要诉讼,如果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一、哪些情况下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1、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

2、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情况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的设立要求因债务人的行为是无偿行为或者有偿行为而有所不同。

二、撤销权行使的后果都有哪些

权利人行使撤销权所产生的后果包括有对债务人所作出的侵害权利人债权的行为进行撤销。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合同保全形式有哪些

合同保全的方式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是什么,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是请求人民法院进行撤销。撤销权的行使效力是,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房产合同出现侵权事项房产没确认无效怎么办房产合同被确认无效的,一方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不能返还的,可以折价补偿;如果因为一方过错导致对方受到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合同无效法律后果处理原则是怎么规定的合同无效法律后果是
    2023-03-11
    52人看过
  •  非诉讼途径:公告行使撤销权是否可行?
    根据公告,行使撤销权必须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履行,否则将无法依法实现。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公告,行使撤销权必须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履行,否则将无法依法实现。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解 析 】 撤 销 权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与 实 践 操 作根据素材1的内容,撤销权是当事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
    2023-09-18
    346人看过
  • 通过反诉行使撤销权成立吗
    反诉是不能行使撤销权的,反诉已经是在民事诉讼的第二次诉讼了,就不可以行使撤销权了。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一、民事诉讼被告向法院提出答辩答辩,是相对起诉而言,是当事人行使辩论权利的一种形式。即被告人针对原告人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答复和辩解。答辩不同于答辩权,答辩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享有的重要的诉讼权利。原、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均享有答辩权利,只不过由于原、被告在诉讼中的诉讼身份不同,因此表现的形式也不完全一样。对于被告来说,其针对原告起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权利,即为答辩权。被告行使答辩权的一个体现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后提交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人
    2023-06-28
    324人看过
  • 撤销权诉讼申请书如何书写,撤销权行使时限是多久
    撤销权诉讼申请书:1、原告被告的信息;2、诉讼请求;3、事实和理由;4、日期签字。撤销权行使时限: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一、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撤销权有哪些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撤销权行使期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撤销权行使期间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
    2023-03-23
    449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对于撤销权如何行使
    (1)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即撤销权人将撤销合同的意思告知相对人就可产生撤销合同的后果。该种立法例以德日为代表,德国民法典第143条第1款明确规定:“法律行为的撤销在向相对人表示后生效。”日本民法典第123条亦规定:“在可撤销行为的相对人已经确定时,其撤销或追认,以对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做出。”(2)须以诉讼的方式为之。即当事人须向法院提起撤销合同的诉讼,经法院判决才可撤销合同。如法国民法典第1117条规定:“因错误、胁迫或欺诈而订立的契约并非当然无效;此种契约,依本编第五章第七节规定的情形与方式,仅产生请求宣告其无效或宣告其应予撤销之诉权。”(3)区分不同的撤销事由而规定以意思表示或者诉讼方式为之。一、合同欺诈与合同无效的区别(一)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属于可撤销合同而非无效合同依照《民法典》第144条、第146条、第153条以及第154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
    2023-03-11
    335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权还是行使撤销权的行为有效吗
    第三人撤销权一般都是发生在合同订立的时候,对于善意的第三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一个月以内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恶意串通损害第三利益的,该合同是无效的合同,第三人可以依法行使合同撤销权。一、无效与可撤销区别无效与可撤销一般适用于合同纠纷的情况,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瑕疵,撤销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的合同。与无效合同相比,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在被撤销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而无效合同在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且可撤销合同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
    2023-04-12
    480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1、实体法上的效果自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之日起,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无效。债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或受让人向自己返还所受利益,并有义务将所受利益加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责任财产。2、诉讼法上的效果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受益人、受让人有过错的,应适当分担。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所以需要我们具体是分析。一、撤销权的对象是什么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行使的对象是人还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第三人(或者受让人),应视具体情况确定。1、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如单方放弃债务,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2、债务人与第三人通
    2023-03-09
    444人看过
  • 民事误解撤销权该如何行使撤销权的行使措施
    民事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是: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可以依法撤销。一、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因为欺诈而签订的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因胁迫而签订的合同。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
    2023-06-28
    293人看过
  • 了解撤销权的特点,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一、了解撤销权的特点了解撤销权的特点有: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也是不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但这种不符合体现在意思表示不真实上。2.可撤销合同在未撤销之前为有效合同,只有在被撤销后才归于无效,可撤销合同自成立之时起就发生效力,只是因存在可撤销的事由,经撤销后才自始无效。3.合同的撤销与否取决于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由合同的当事人行使,此与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属于第三人也不同。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撤销权的行使需要以下条件:1.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4.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
    2023-06-22
    371人看过
  • 合同行使撤销权可以不行使吗
    合同撤销权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是完全可以放弃的,即债权人可以放弃行使合同撤销权。由于合同撤销权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放弃撤销权的,一年后撤销权也会失效。一、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包括哪些?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包括如下: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撤销权是指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权人撤销权是什么意思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
    2023-04-10
    464人看过
  • 如何行使撤销权撤销可撤销合同
    (一)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大陆法认为,合同撤销权的主体为法律着重保护的一方当事人(如受欺诈人、受胁迫人、发生误解的当事人等),另一方当事人不享有此项权利。我国《民法典》关于撤销权的主体采取了有别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作法,采取区别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主体资格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起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立案、审理并作出撤销合同的
    2023-03-19
    366人看过
  • 行使撤销权是否需要向法院起诉
    需要。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所以,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一、债权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什么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的有关规定如下: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撤销债务人的有关行为。2、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计算。二、债权人撤销权规定有哪些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
    2023-03-04
    300人看过
  • 抵销权能否诉讼行使
    一、抵销权能否诉讼行使否定说认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不得作为主动债权而主张抵销。理由是主张抵销的债权人之所以可以“强制地以他人财产供自己之用”,是因为合法债权本身就具有“法律上之请求力”。这构成了抵销具有强制性的根据,因此,法律为节约交易成本,允许通过抵销之方式实现其债权。显然,这一权利的行使,需要以“法律上之请求力”即可强制性为前提。已过诉讼时效之债权,已经失去其法律上之请求力,故其债权人不具有强制地以他人财产供自己之用的权利,不得作为主动债权进行抵销。被动债权人如果可以主张抵销,则无异于强迫对方履行自然债务,此时被动债权人通过抵销不仅实现了债权,而且优先实现了债权,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形同虚设,事实上保护了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损害对方当事人的时效利益。但如果被动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则可用抵销。于此场合,可认为债务人抛弃了时效利益。二、抵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民法典》是从债务的
    2023-05-03
    63人看过
  • 撤销权诉讼的概述
    1、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一、撤销权对债务人的效力的后果是什么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3-03-08
    8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撤销权的行使,能否作为行使撤销权的诉讼标的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7
      撤销权的行使需要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相关延伸】问:起诉书包括哪些内容?答:起诉书应当注明以下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 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提出诉讼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7-13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所以,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
    • 行使撤销权后的诉讼法律后果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8-30
      根据《合同法》第56条规定,撤销权人行使合同撤销权后,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处于无效状态。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被撤销后并不是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也要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这也是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后的共同处理原则。
    •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行使撤销权要注意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行使撤销权的条件1、从主观方面,债务人在实施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时主观上具有恶意。当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而危及债权人利益,即构成债务人的恶意;这里特别指出的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受让的第三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如果第三人在受让时不具有恶意,则债权人就没有必要对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予以撤销。2、从客观方面,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的行为,也就是说债务人
    • 行使赠予撤销权必须通过诉讼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7
      1、行使赠与撤销权不是必须通过诉讼,赠与人也可以通过通知的方式。 2、如果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的享有任意撤销权,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如果经过公证的赠与出现以下情形也可以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法定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