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退保的权威问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9:26:03 206 人看过

长期寿险,在不满2年内退保,为什么不能退全部保险费?

答:要解释这一问题,有必要弄清楚寿险饱保费的构成及退保金的计算问题。

个人长期寿险(以下简称寿险)的保费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两部分组成。纯保费用于承担保险责任(合同中约定的死亡、伤残、满期生存、年金等的给付),附加费用于保险公司的各项开支。附加保费又分为管理和佣金两部分,管理费用于保险公司本身的各项费用开支。佣金用于对寿险营销员(其正式名称应为个人代理人)的开支。佣金又分为直接佣金和间接佣金。直接佣金是按保费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营销员的报酬,间接佣金用于对营销员的管理、培训等费用。

不同的险种,附加保费占总保费比例不同。即使同一险种,因交费年期不同等原因,附加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也有差别。一般来说,大多数险种的管理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不超过10%,佣金(直接佣金和间接佣金之和)不超过总保费的5%。

但必须注意的是,在每一保单年度,附加保费占当年保费的比例是不同的,其变化规律一般是:在第一个保单年度附加保费占当年保费的比例最大,在第2-5保单年度逐渐递减,在第5个保单年度之后,则维持在一个较低的固定水平。假设某险种交费期为20年,每年交纳保费100元,附加保费占12%,很可能是:在第一个保单年度附加保费占年保费60%,第2、3、4、5个保单年度分别占25%、15%、10%,以后各保单年度占8%。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是:

1、在第一个保单年度,保险公司支出的管理费用较多,如对被保险人体检、核保、出具保单,将保蛋输入电脑的费用,均只在第一保单年度发生,以后各种保单年度则不再发生。

2、在第一个保单年度,保险公司对营销员支付的直接佣金较高,这一方面是因为营销员为达成一件新合同付出的劳动和费用(交通费、通讯费等)较多,另一方面是保险公司以此鼓励营销员更多地达成新合同。在第2-5个保单年度,保险公司向营销员支付的直接佣金逐年递减(支付佣金是为了让营销员继续为投保人、被保人提供售后服务)第5个保单年度之后,一般不再支付直接佣金,管理费用也已减少,所以附加保费可维持在较低的固定水平。

问:据我所知,依据《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投保寿险后满2年退保,保险公司扣除手续费后将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那么这些手续费包括哪些内容?

答:从以上关于寿险保费的构成分析,应扣除的手续费包括:1,保险公司以向营销员支付的直接佣金和发生的间接佣金。2,保险公司的管理费。

3、从出具保单到退保这一期间内保险公司已承担保险责任所需的纯保费。

问:如何才能避免退保发生争议呢?

答:就投保人而言,在投保前,一定要认真考虑所投保的险种是否适合自己需要,自己有无能力长期负担保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9: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十问答
    1.什么是住宅性能认定?答:住宅性能认定是我国实行的一项旨在提高住宅质量的长期性制度,由适用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经济性能等五个方面组成。按照建设部《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住宅由低至高分为1A、2A、3A三个性能级别,每个级别都有相应的量化指标,经由专业机构按照规定的评价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后,分别给出相应的性能级别。通过住宅性能评审,可以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住宅综合质量,为消费者购买住房提供技术支持,有利于消费者在购房时依据经济能力选择住宅性能。2.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对购房者有哪些好处?答:由于住宅产品的复杂性和后验性,有些质量问题只有在使用过程中才能逐渐发现,因此购房者面临着很多无法预知的风险。办理了住宅质量保险,一旦发生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购房者就可以及时得到保险公司的经济赔偿。3.开办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对住宅开发商有哪些好处?答: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可以转嫁住宅开发商的风险
    2023-04-23
    357人看过
  • 关于社会保险的实务问答
    【实务问答】1、劳动者可否要求用人单位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变现支付给自己?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对国家的一项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但是不得要求将社会保险费直接补偿给个人。2、用人单位招收在校实习生和退休反聘人员是否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校实习生和退休返聘人员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并非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3、试用期员工是否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存续的一种状态,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4、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应如何处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
    2023-05-03
    213人看过
  • 工地工伤赔偿问题:权威解答
    工地干活受伤一般属于工伤。赔偿多少根据根据工伤的等级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一至四级的,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
    2023-07-15
    494人看过
  • 新工伤保险条例的解读问答
    新工商保险条例对劳动者的工伤保护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已于2011年1月1日开始施行。新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进一步的完善了对劳动者的工伤保护,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负担,提高劳动者获得工伤补助金的效率,并且扩大了工伤的认定范围和提高了工伤补助金的待遇。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就新《条例》的有关问题做了解答。延伸阅读: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律师解读:工伤保险条例修改5大亮点新工伤保险条例十大变化问:新《条例》颁布实施主要有什么意义和作用?答:这次《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既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又是贯彻落实刚刚颁布的《社会保险法》的重要内容,对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2023-04-26
    375人看过
  • 关于养老保险缴费、转移、退费等问题的解答
    关于缴费:缴多少平均工资说了算问:每月的缴费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灵活就业人员以沈阳市上一社保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它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纳入社会统筹基金。问:缴费是否可以中断?银行代扣是缴费的基本方式,每月18-24日扣费,需要在18日前将钱存入卡里。如连续六个月欠费,将视为中断缴费,如需再次缴费,应到区分局灵活就业人员科重新办理代扣手续,将卡激活扣费。关于转移:外省转入需2个月提前量问:户口从于洪区变成皇姑区,是否需要办理转移?需要。养老保险市内转移有两种情况,一是户口信息发生变化,如沈阳行政区划变了,原来的于洪区现划入皇姑区。二是工作单位在其他区,参保人员持单位用工合同到缴费区的分局个体科办理转出手续,再至转入区的分局办理接续手续。问:养老保险是否可从沈阳转到大连?可以。如果灵活就业人员的户口转到外地,或者由于工作需要想转至沈阳以外的地区
    2023-05-04
    150人看过
  • 权威解答:车祸死亡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及流程?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规定来进行赔偿,其他部分有商业补充保险或被保险人来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女儿出车祸死亡未婚父母55左右怎么赔偿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023-07-11
    142人看过
  • 【保险常识】交强险常识问答
    什么是交强险交强险是简称,正式名称叫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不同,这项保险是强制性的,车辆不投保的将禁止上路,否则要被扣车,直至投保并缴纳保费的两倍罚款。机动车投保交强险后,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就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但要特别提醒的是,赔偿对象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对私家车来说,必须要向保险公司交纳1050元的保费,由此可享受到最多6万元的赔偿。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区别一是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二是保障范围不同。除了个别事项,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的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
    2023-04-23
    216人看过
  • 少儿保险典型问题解答
    问:为何要投保少儿险?答:小孩出生以后,人生又会进入一个不同的阶段,对下一代的抚养教育将会成为家庭的重要支出。投保少儿险可对孩子今后的成长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问:目前国内有那些保险公司提供少儿险?答:目前一般的保险公司都会提供少儿险,主要包括少儿健康险,少儿意外险以及子女教育金保险。问:什么是子女教育金保险?答:一般父母作为投保人,在子女幼小时按期交纳一定的保险费,等子女满18岁后开始从保险公司领取教育金作为读大学的费用,至大学毕业。若子女不幸在约定期内死亡,则自死亡时起终止给付年金。问:若保险期间,父母无力继续缴纳保费,有什么办法解决?答:在购买主险时,您可以同时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这样万一父母死亡或高度残疾时,由保险公司代缴保费,使孩子的保障继续有效。
    2023-04-23
    323人看过
  • 人身保险基础知识问答
    什么是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指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什么是疾病保险?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疾病保险的保险金给付与具体医疗费用支出没有直接关系。重大疾病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重大疾病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什么是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是指,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照约定的标准确定保险金数额的医疗保险。这种类型的医疗保
    2023-04-23
    216人看过
  • 货物运输保险你问我答
    1、进出口货物运输险有哪些种类???在我国,进出口货物运输最常用的保险条款是C.I.C.中国保险条款,该条款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订,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审批颁布。C.I.C.保险条款按运输方式来分,有海洋、陆上、航空和邮包运输保险条款四大类;对某些特殊商品,还配备有海运冷藏货物、陆运冷藏货物、海运散装桐油及活牲畜、家禽的海陆空运输保险条款,以上八种条款,投保人可按需选择投保。2、进出口货运险种类有哪些???进出口货运险CIC条款按承保保险责任的大小,又可分为若干种不同的险别,具体分类如下:1.海运条款:平安险(FPA)、水渍险(WPA)、一切险(ALLRISKS)2.陆运条款:陆运险(OVERLANDTRANSPORTATIONRISKS)陆运一切险(OVERLANDTRANSPORTATIONALLRISKS)3.航空条款:空运险(AIRTRANSPORTATIONRISK
    2023-06-04
    347人看过
  • 货运保险理赔知识问答
    问:保险承保起是以哪个日期为准的?答:保单上有两个日期,一个是起运日期一个是签单日期。一般以后者为准。问:什么是保险理赔?有什么程序?答:理赔是发生保险事故后,权益人向保险人提出申请,经依据保险条款审核认定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的行为。简单说,就是投了保之后,发生了保险事故,到保险公司索赔。理赔是保险业务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是实现保险补偿职能的集中体现,理赔工作做的好,才会增强人们对保险公司的信任,保险公司的业务才会有更大发展。理赔有其严格的程序1.立案检验。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先立案并编号,在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记录损失的实际情况。2.审查单证,审核责任。保险人通过调查和对单证的审查,确定赔偿责任。其中主要包括保险单是否有效,被保险人所提供的单证是否齐全,被保险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是否违背了最大诚信原则(包括告知,保证),该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该事故是否是保单中承
    2023-02-19
    111人看过
  • 有关工伤、失业保险、社会保险扩面等问题答问
    工伤保险:1、关于“老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问题我市对1994年3月31日前因工致残和2007年9月30日前职业病工伤人员实行发放月伤残补助金办法。在我市的4号令颁布实施后,省、国家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实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实行月伤残补助金,造成我市4号令规定的月伤残补助金制度与省和国家的相关规定不一致。因此,部分享受月伤残补助金的工伤人员提出要求补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决历史上“老工伤”问题是带有全国性的一个复杂的问题,有些地方已经解决,有些地方仍未解决。我市的“老工伤”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探索解决途径,我市的“老工伤”问题会随着工伤保险政策的逐步落实得到妥善解决。2、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问题2009年8月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辽人社发[2009]27号)。文件确定调整范
    2023-03-16
    211人看过
  • 退保后养老保险的退款问题
    社保自己交的部分一般情况是不可以退的。养老保险退保条件养老保险现行允许退保情况只有以下几种:出国定居;死亡,同一时段重复参加保险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转入农保或者城保,并有书面申请。养老保险能退吗退多少未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提前支取,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一次性支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
    2023-07-03
    226人看过
  • 商业医疗保险答读者问
    1李女士问:去年年底我住院治疗后,向保险公司申请医疗保险理赔,但保险公司的理赔款远远低于我的要求,他们给出的解释是,理赔要扣除已获得的社保或其他医疗保险给付款,但保险合同中并未作此规定。保险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理?答:按照保障的具体内容,医疗保险可以分为两种:医疗费用补偿型保险和医疗津贴型保险。李女士首先要弄清楚自己的保单是属于哪一种的类型。一般来说,商业医疗保险应当适用于补偿原则,即如果被保险人的诊疗费和医药费等费用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补偿,则保险公司可以不再重复补偿,以避免被保险人的不当得利。另外,根据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版《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没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明确说明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补偿部分属于责任免除,那就不能拒付。2赵先生问:我们家孩子准备今年上半年去英国留学,我同事跟我说最好在孩子出国前给他买份保险,我不知道是该去
    2023-06-07
    20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的问题,权威者答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你领失业金时交的养老保险和后来交的养老保险的交费挡次和在单位交的社保是同档次的,退休金几乎分不出大小。
    • 社会保险的实务问答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0
      【实务问答】1、劳动者可否要求用人单位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变现支付给自己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对国家的一项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但是不得要求将社会保险费直接补偿给个人。2、用人单位招收在校实习生和退休反聘人员是否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校实习生和退休返聘人员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其与用人单位之间
    • 职工养老保险继承问题的解答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4
      投保者一旦死亡,其死者个人帐户上的余额可有继承人一次性领取,除此之外,还可以享受本人二十个月的抚恤金和一千五百元的丧葬费。上文的内容是职工养老保险继承的解答
    • 1964年的劳动保险问题解答怎么用?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可以去人事劳动局劳动仲裁科或者工伤科如果有的话,只要性质和原则上不抵触就可以了,等待鉴定结果。然后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工伤赔偿,提交工伤鉴定申请,缴纳申请费,出示相关病例。同时你加入的其他商业保险意外保险等仍要另外支付你险费。另:请不要死抠1964,因为工伤的处理大部分是以地方政策法规为主,如果出现意外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属于工伤
    • 请问保险取保金能退回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0
      你可以退货。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嫌疑犯采取保证金保证方式等待审查的,嫌疑犯在等待审查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保证审查时,必须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