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使用权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1 08:03:10 314 人看过

城市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且没有明确说归一方所有的等。

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理程序

(一)前期工作

1、由晋城市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办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

2、晋城市测绘队出具收回地块的1:500地形图;

3、晋城市市城市规划局出具收回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

4、晋城市市土地房产评估所评估拟挂牌地块的地价并出具评估报告;

5、晋城市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招标拍卖领导小组拟定挂牌地块的出让底价、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报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审定;

6、晋城市土地房产交易所制定挂牌出让文件,包括:

(1)挂牌公告;

(2)竞买须知;

(3)宗地图;

(4)《竞买申请书》;

(5)《报价单》;

(6)《成交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其他资料。

(二)操作程序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土房管局)委托市土地房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组织挂牌出让工作。

交易所在交易大厅挂牌,具体操作如下:

1、交易所在挂牌前20天向社会发出公告,挂牌公告在当地主要报刊、从化电视台和交易所大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电脑、局网站发布;

2、在公告期内,交易所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接受申请、审查,竞买资料;

3、竞买人的资格经认可后,交履约保证金,填写《竞买申请书》;

4、公告期满后,开始挂牌竞价(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在挂牌期内,接受竞买人的报价,填写《报价单》;

6、交易所工作人员审查确认最新报价后,更新竞买价格;

7、挂牌截止后,根据报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8、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9、在交易所大厅电子显示屏和局互联网站发布挂牌结果,并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

10、市国土房管局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收缴税费。

(三)后期工作

1、挂牌结束后,交易所将《确认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局规划用地科,完善手续;

2、市国土房管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或用地批准文件;

3、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或收费凭据到交易所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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