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9:22:59 456 人看过

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

6、单方行政行为与多方行政行为。

除了以上的行政行为外,还包括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与程序性行政行为等多种类别。

一、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行政行为是指享有行政权职能的组织,即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构成行政行为需要四个要素,第一为主体要素,主体必须是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第二是职权要素,必须运用行政权。第三是对象要素,行政行为针对的是行政相对人。第四是法律要素,该行为必须是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从属性、单方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无偿性等特征。包括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

二、羁束行政行为如何理解

羁束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

凡是法律规范对行政行为的内容、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都作了详细、具体、明确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办事的行为就是羁束行政行为。

如税务机关征税,只能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征税范围、征税对象等进行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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