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权权利质权中的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的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9:05:26 247 人看过

一、什么是债权权利质权中的应收账款质押

债权权利质权中的应收账款质押是指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出质的一种质权形式。这些债权由于有一定的书面凭证作为记载而表征化和固定化了,一定程度上已经具备了物化的性质,而普通应收账款债权由于不具备类似的权利凭证作为表征,在权利的公示、权利的期限及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要素方面仍存在不确定性。

二、应收账款质押的特征

应收账款质押的特征如下:

1.可转让性

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是依照法律和当事人约定允许转让的。如当事人在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贸易或者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基于该基础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权利是不可以转让的,基础合同的权利义务只及于合同双方。

2.特定性

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的有关要素,包括金额、期限、支付方式、债务人的名称和地址、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基础合同的履行程度等必须明确、具体和固定化。

3.时效性

用于设定质押的应收账款债权必须尚未超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超过,便意味着债权人的债权从法律权利已蜕变为一种自然权利。一方面,银行在选取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时应确保该应收账款债权尚未超过诉讼时效;另一方面,在融资期限内也要对应收账款债权的时效予以充分关注,及时督促出质人中断诉讼时效。

三、应收账款质押的适用条件

应收账款质押的适用条件如下:

1.仅接受现存的应收账款质押,不得以将来的应收帐款出质,即债权人在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的义务已经完全充分履行完毕;

2.仅接受全额质押,原则上不接受部分质押;

3.债权人应对应收账款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债权,无其他抵质押行为。

3.用于设定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是依照法律和当事人约定允许转让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0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应收账款质押相关文章
  • 应收账款怎么质权
    应收账款质权指的是以应收账款设定的权利质权。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应向购货单位或顾客收取的款项,实质是一般债权,是许多企业的一项重要财产。为利于企业融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允许以之出质。设立此质权,应签署书面质押合同,向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并应将设立质押的事实通知应收账款的付款人。一、民法典规定不动产上可以设定质权吗不动产上不可以设定质权。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设定质权的是动产和以下这些权利:(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二、权利质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书面质押合同仍然是办理相关质押手续的必经环节。不能因为有登记手续而疏忽书面质押合同。(二)对于新型权利质押的登记,必
    2023-06-28
    66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的概念与特性
    (一)应收账款的界定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九编中,应收账款被界定为:对任何售出或租出的货物或对提供的服务收取付款的权利,只要此种权利未由票据或动产契据作为证明,而不论其是否已通过履行义务而获得。以其为蓝本设计的各个国际示范法中也多借鉴这个概念,如《美洲国家组织动产担保交易示范法》中将应收账款定义为:担保债务人所享有的向第三人主张或向第三人收取现在或未来到期的金钱付款的权利(可能基于合同,也可来自合同之外)。在现代应收账款融资实践中,一般将应收账款定义为“金钱债务形式的、不以流通票据为证的一种无形资产”,包括“现有应收账”、“未挣得应收账款”和“未来应收账款”。[1]在我国,应收账款更多的是作为会计学的概念在实务中使用。它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或代垫的运杂费等。[2]应收账款的发生是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为扩大业务量,把产品
    2023-02-23
    437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率是多少?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防范是怎样的
    一、应收账款质押率是多少?在各银行信贷规模仍延续2012年偏紧状态的当前,建行中山分行向本报称,该行在国内保理等供应链融资业务方面安排了充足的信贷额度,并进一步优化了业务流程,从审批到办结实现了一天化流程作业。所谓的供应链融资,是指银行通过审查整条供应链,基于对供应链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信用实力的掌握,对其核心企业和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由于供应链中除核心企业之外,基本上都是中小企业,因此供应链融资产品基本是支持中小企业。记者了解到,目前建行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包含了订单融资、动产融资、仓单融资、保理、应收账款融资、保单融资、保税仓融资等近十大产品。中山建行称,为支持实体产业发展,建设银行在信贷规模安排上对供应链融资做了大幅倾斜,融资企业无需担心信贷规模紧张的状况。而且供应链融资业务还具有效率快捷和成本低廉的优势,无需抵押和担保,根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
    2024-01-08
    354人看过
  • 如何质押应收账款
    企业向银行申请应收账款质押,一般要经过哪些步骤呢?上述中国银行人士表示,应收账款质押有5个步骤。一是企业向银行提交这项业务专用的贸易融资或保函业务申请书。二是银行为企业核定应收账款的有效质押金额,企业与银行签署《信用证或承兑交单托收项下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如果有效质押金额不足以覆盖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金额部分,银行向企业加收保证金,或占用授信额度,或落实其他付款担保。三是银行办理应收账款的质押登记,确保质权有效性。四是银行为企业办理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五是质押应收账款到期日早于企业所办理的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对外付款日或到期日,并于到期日正常收款的,银行将款项转入企业保证金账户,在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对外付款日或到期日从该账户中直接对外支付或偿还银行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将余款(如有)支付给企业。如质押应收账款到期日晚于所办理的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对外付款日或到期日,银行可应企业
    2023-06-12
    201人看过
  • 要怎么去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
    一、要怎么去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由于应收账款质押的标的为请求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权利,故将此类“请求给付金钱的权利”如果依照实现质权的一般规则来寻求实现,即通过拍卖或变卖方式再转化为金钱,既存在将作为一般等价物的金钱特定化的困难,也无实际意义,更没有经济上和法理上的价值。因此,在与我国采取类似立法的国家中,多数都支持质权人直接要求次债务人直接付款。例如,台湾地区的民法典物权篇第九百零五条即规定:“为质权目标物之债权,以金钱给付为内容,而其清偿期先于其所担保债权之清偿期者,质权人得请求债务人提存之,并对提存物行使其质权。为质权目标物之债权,以金钱给付为内容,而其清偿期后于其所担保债权之清偿期者,质权人于其清偿期届至时,得就担保之债权额,为给付之请求”。类似地,德国民法典第1282条第1款即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债权,而债务人只能向质权人履行给付”。日本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也规定:“质权
    2023-05-06
    421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方式,应收账款质权纠纷的管辖范围
    一、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方式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方式是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在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后,需要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质押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质权人和出质人信息、应收账款的描述、登记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二、应收账款质权纠纷的管辖范围应收账款质权纠纷的管辖范围是:质权一般通过当事人之间签订质押合同并经依法登记而成立,发生在质押当事人之间的质权纠纷的基础关系是质押合同,此类案件的管辖一般应依照质押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管辖法院。对于与第三人之间就质权发生的纠纷,其管辖可以依据质押标的物的性质和产生纠纷的基础法律关系来确定管辖。三、赊销余额与应收账款余额的区别如下:1.作用不同赊销余额主要是用来存钱、取钱、转账的公司账户;而应收账款
    2023-06-08
    451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四
    应收账款质押
    (二)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质押担保;(三)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由甲方自由处分。第七条专用账户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专用账户,质押应收账款的回款资金应直接支付至该专用账户,为乙方债权提供质押担保,且乙方有权扣划该账户内资金用于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无须提前通知甲方;在债务人全部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前,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该专用账户内资金进行支用、划转或做其他任何处分。开户行:专用账户户名:账号:甲方应在应收账款质押通知书中将上述专用账户通知应收账款付款人,要求其将全部应付账款付至上述专用账户,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通知应收账款付款人变更应收账款收款账户。如果应收账款付款人将任何应收账款付至上述专用账户款项以外的账户或通过其他方式向甲方付款,甲方应将收到的款项付至上述专用账户。第八条质权的实现一、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
    2023-06-08
    253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应收账款质押权的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应收账款质押权的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六条规定,权利质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是什么应收账款质押属于权利质押,以应收账款做质押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1、有价证券。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基金份额、股权。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3、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4、应收账款:登记设立。质权自
    2023-06-19
    140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什么意思
    一、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什么意思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意思是指企业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帐款收款权向银行作还款保证,但银行不承继企业在该应收账款项下的任何债务的短期融资。贷款期间,打折后的质押应收账款不得低于贷款余额(贷款本金和利息合计)。当打折后的质押应收账款在贷款期间内不足贷款余额时,企业应按银行的要求以新的符合要求的应收账款进行补充、置换。二、应收账款催收流程应收账款催收流程如下:1.货款到期前的几天,销售人员应电话通知或拜访欠款单位负责人,掌握其还款意愿。电话预约相关负责人,先告知其结款日期,并在结款日按时前往。根据掌握到的具体状况拟定相应措施。2.针对已经产生的欠款成立专门清欠工作组,加大催收力度。特别是对一些信誉较差,欠款时间长,金额大的客户,应指定专人催收,或及时交付法务部门处理,对于故意拖欠或缺乏清欠能力的客户,必须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三、应收账款催收函怎么写应收账款催收函要写明下列内
    2023-09-10
    293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要哪些材料,应收帐款质押的设立程序
    一、应收账款质押要哪些材料1、申请人和担保人各自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公司)章程、《贷款卡》;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三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月度财务报表;4、抵(质)押物清单、产权证明(原件)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或保证人愿意提供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5、表明真实贸易背景的经济合同和相关单据;6、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决议书;7、明确付款金额、方式与期限的应收账款证实书。二、应收帐款质押的设立程序1、以应收帐款出质的,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根据《民法典》第440条及446条有关
    2023-06-25
    233人看过
  • 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的规定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一、股权出质可以变更股东吗?股权出质能办股东变更,但是需要经质权人同意。《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二、民法典中质押的股票能否转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外,质押的股票不能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6-26
    73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的业务要求
    1、质权人及出质人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并取得电函、挂号信等书面回执作为质押合同附件。2、由于应收账款作为普通债权没有物化的书面记载来固定化作为权利凭证,质权人对于质物主张质权的依据主要依靠上述要素来予以明确。因此,对质押合同关于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的描述,作出尽可能详尽的描述要求,且对应收账款的实际价值作出客观评估。企业的销售合同、各种产权的许可证及交通设施的收费许可证的详细内容必须列入质押合同,并对质物的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3、应收账款质权是以一种请求权担保另一种请求权的实现,质押担保中质权人的债权能否实现,最终依赖于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即其全部责任财产的多少,因此,选择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应为一些资金雄厚的企业,实现较为可靠的优良应收账款,要掌握债务人的详细情况,准确评定信用程度。4、应收账款项下的产品己发出并由购买方验收合格;购买方资金实力较强,无不良信用记录;付款方确
    2023-03-20
    280人看过
  • 次债务人如何对抗应收账款质押权人?
    不能对抗,债务人质押债权是不需要次债务人同意的,债权可以依法转让的,并且经债权人同意的,就可以质押债权,但需要通知债务人。应收账款质押人可以要求次债务人直接付款以实现质押权,由于应收账款质押的标的为请求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权利,故将此类“请求给付金钱的权利”如果依照实现质权的一般规则来寻求实现,即通过拍卖或变卖方式再转化为金钱,既存在将作为一般等价物的金钱特定化的困难,也无实际意义,更没有经济上和法理上的价值。因此,在与我国采取类似立法的国家中,多数都支持质权人直接要求次债务人直接付款。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可以将质押的应收款拍卖、变卖价款或折价后优先受偿来实现自己的应收账款质押权。但是在实际情况下,法院也可能判决质权人直接要求次债务人(即出质人的债务人)向其支付应付给出质人的应付账款,而无需对应付账款进行拍卖或变卖。“应收账款”可以用作质物,故应收账款作为一种新的担保方式进入了市场的视野。同时,
    2023-06-26
    134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的设立原因是什么
    (一)市场经济中的信用风险市场经济中,根据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市场主体是理性最大化者,市场主体在从事市场活动时的目的在于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构成完美的市场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市场信息的完全、有效性。然而,基于时间和其它因素的限制,市场主体并不能掌握市场中的所有信息,经济生活的复杂多变以及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风险。正是为了防范并规避市场风险,信用才成为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条件,信用制度的存在,使得人类的合作得以不断扩展。信用体系的不健全、信用缺失必然成为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障碍。具体到融资业务,贷款人在放贷时需要考虑放贷资金能否收回的风险。贷款人在是否放贷、放贷额度等方面是有所选择的,问题的关键在于贷款人如何找到信用度高、能够按期还贷的借款人。在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由贷款人逐一审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不免费用过高,放贷后的监督合同履行的成本更为高昂。而且,贷款人因审查借款
    2023-06-12
    30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应收账款质押是指生产型企业以其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的授信,即银行应供应商要求,以贷款方式承购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并由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债权转移后,银行负责应收账款管理和债权回收。... 更多>

    #应收账款质押
    相关咨询
    • 出质的应收账款权利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5
      应收账款质押权自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收账款质押的,质权应当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 质押中的应收账款指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3
      在法律上,应收账款是一种债权,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
    • 应收账款债权质押需要登记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2
      应收账款债权质押需要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应收账款质权的方法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31
      当事人要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构,因此,在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后,各当事人需要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质押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质权人和出质人的基本信息、应收账款的描述、登记期限。
    • 应收账款对质押的要求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05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应收账款质押,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据此,应收账款质押以在法定机构办理登记为生效要件,否则,即使当事人签署了应收账款质押的书面合同,也不能产生质押担保的法律效力,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