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三个试点省份之一,各县(市、区)都开展了试点工作。”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如基层反映的任务重、投入大,还存在一些遗留问题。我省对此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赵*清指出当前农村综合改革的重点。省农委主任孙向东回答说,省农委近期将分三部分召开调度会,解决认证进度和资金安全问题。同时,我省还将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针对历史遗留的一些问题,孙向东表示,土地所有权要坚持政策底线。底线是以第二轮签约为基础。测绘面积不与农业补贴挂钩,测绘中多余的土地面积不能归集体。具体解决办法需要民主协商。村民小组可以成立理事会,尊重历史,面对现实,防止矛盾激化。
改造900万吨危旧仓库。请问,作为六大粮食调出省之一,我省在缓解粮食收储压力、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张×委员的问题也是农民特别是种粮大户最关心的话题。
“目前,在粮食收储过程中,我们也感受到了很大的压力,出现了高仓满储的现象。”省粮食局局长牛*杨说,为了解决粮食销售问题,我省先后出台了放宽不完善粮食指标、临时收储等政策。去年上半年以来,我省开始实施危险仓库改造规划,涉及仓储能力900万吨,其中维修300万吨,功能完善200万吨,恢复重建400万吨,这将有效缓解粮站库容不足的问题。牛*杨说,一些地方出现排长队卖粮的现象,也与种粮大户的基础设施跟不上有关。比如雨天,没有粮食储备的地方就会出现恐慌。下一步,有关部门和主体还应加大仓储、烘干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一些企业盲目追求超规模经营,管理跟不上,经营状况不理想,少数地方出现拖欠现象。”今后如何监管?应该采取什么样的风险防范措施来加强约束和监督?”孙向东代表就此提问时说,我省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对于工商资本下乡转移,要抓好上限控制、资格审查、合同审查、退出机制等。”总的来说,要注意“两个现代化”,即防止非粮食作物的转化,严禁非农业的转化。严禁以土地出让为名从事其他建设,严禁在出让土地上从事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私人会所,严禁在基本农田上挖塘种树。”针对吴平提出的设施农业用地审批难的问题,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孙为民表示,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对于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改变了土地性质。如果上面有建筑,可以通过单独的指标来解决。”今年,我省在出台建设用地计划时明确指出,各市县要按照不低于总量2%的标准,保障新农合经营主体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全省总面积不低于2%超过4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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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过程中承包人改变土地用途的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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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如何流转,国有土地流转过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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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即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保留土地承包权,而转让土地使用权。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无疑将成为开启城乡一体化的一条新路径。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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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中承包方的承包流转问题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4土地承包转让合同中,可以标明“土地合同期满后,续包时土地,土地的承包合同,出租合同,转让合同,转包合同各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其共同的标的物是指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土地的所有权人)把土地已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收回吗,因为债务原因无奈将家中土地经营权转让,现在想收回不知有没有法律依据。请教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依合同转让,那么想收回的话,只有和对方协商解除合同了。通过招标、拍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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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纠纷如何处理问题?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7一般有诉讼时效的.现在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性质是分歧的,有的认为是民事合同,有的认为是行政合同.个人认为,因为村委会不是行政机构,因此村民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本身应属民事合同.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合同,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都有有关时效的规定.如果承包合同是村民间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那无争议的属于民事合同,当然也有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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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在土地交易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和法律问题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3首先,您的土地流转合同中说的土地性质是什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那么您与对方之间的土地转让是合法有效的;不需要村委会盖章; 其次,如果您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那么对于集体经济土地,您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流转,而不能对外,且此项流转必须经村委会同意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是无效的; 再次,该土地性质是农用土地还是商业用地也是关键。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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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转让流程工业土地如何转让过户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9首先要看你们公司地块的具体情况,针对一下情况,对转让有明确的规定: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政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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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生纠纷的要如何解决?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6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在土地流转纠纷中,当事人协商、双方调解、仲裁机构裁决、法院诉讼等解决方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这一规定,解决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可以采取四种途径,即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