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船舶名称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10:42:52 357 人看过

一、钦州船舶名称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

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

【规范性文件】《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19号)

第三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名称不得与核定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经船舶登记机关核定后方可使用。

二、钦州船舶名称核准受理条件

船舶已经取得船舶识别号

三、钦州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钦州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期限

承诺时限2工作日;

法定时限2工作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6: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贺州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贺州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九条用于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十六条用于维修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中华人民共
    2023-05-18
    471人看过
  • 酒泉船舶名称核准什么时间办/省级办理
    一、酒泉船舶名称核准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二、酒泉船舶名称核准要办多久承诺时限1工作日法定时限2工作日三、酒泉船舶名称核准办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政务大厅省交通运输厅窗口)。四、酒泉船舶名称核准法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规范性文件】《船舶名称管理办法》第三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名称不得与核定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经船舶登
    2023-05-18
    311人看过
  • 景德镇市船舶名称核准在哪办理
    一、景德镇市船舶名称核准在哪办理江西省景德镇市景兴大道26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D1区4号港航分局窗口二、景德镇市船舶名称核准法律依据1.《船舶名称管理办法》第七条船舶取得船舶识别号以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申请登记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申请核定船舶名称:(一)现有船舶,由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租赁外国籍船舶的承租人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二)新建船舶,由船舶建造人或者定造人向拟申请登记地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未确定拟申请登记地或者为境外定造人建造的,船舶建造人向建造地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5号)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三、景德镇市船舶名称核准受理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船舶已经取得船舶识别号。(二)不予批准的情形船舶未取得船舶识别号。
    2023-05-14
    345人看过
  • 梧州船舶登记设定依据是什么
    一、梧州船舶登记设定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7月3日国务院令第38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
    2023-05-14
    438人看过
  • 新余市船舶名称核准流程有哪些
    一、新余市船舶名称核准流程有哪些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4、送达阶段责任:将审查决定送达申请人.二、新余市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条件船舶已经取得船舶识别号。三、新余船舶名称核准法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规范性文件】《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
    2023-05-18
    207人看过
  • 钦州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流程怎么走
    一、钦州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流程怎么走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3.责任科室承办人审查。审查合格的,核发准考证4.责任科室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公布成绩5.责任科室负责人提出初审意见6.业务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7.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制作渔业船员证书并通知申请者缴纳费用后送达证书或书面告知不同意决定二、钦州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办理条件曾在军用船舶、交通运输船舶等非渔业船舶上任职的船员申请渔业船员证书,应当参加考核。经考核合格,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换发相应的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渔业职务船员证书。渔业船员证书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证书有效期满,持证人需要继续从事相应工作的,应当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换发证书。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职务知识技能更新情况组织考核,对考核合格的,换发相应渔业船员证书。三、钦州渔业船舶船
    2023-05-18
    270人看过
  • 贺州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贺州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八条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渔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其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给渔业造成损害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通知渔业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5号)第三十八条事故调查机构应当及时、客观、公正地开展事故调查,勘验事故现场,检查相关船舶,询问相关人员,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二、贺州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需要什么资料船舶污染事
    2023-05-18
    125人看过
  • 威海市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威海市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六条第二项:船舶检验分别由下列机构实施:(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二、威海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办理材料1、船舶检验申请;2、内河船舶检验证书博;3、经船检认可的船舶修理技术资料;4、更换材料和设备的船用产品合格证书;5、其他相关资料。三、威海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的申请条件《船舶检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号)第五条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按照A、B、C、D四类从事船舶法定检验:(二)
    2023-05-14
    388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船舶依法登记是为了取得船舶的什么权利?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船舶登记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来实施的。具体的有所有权登记:取得所有权、处分权。国籍登记:取得航行权,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不得在我国水域航行。抵押权登记:抵押权属的行政确认。光租登记:对光租合同的行政确认。:对所有权、抵押权、光租合同的转移进行行政确认。
    • 船舶登记需不需要上船核查什么是船舶登记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12
      要的。船舶登记是赋予船舶以国籍和权利义务的行为,即对船舶享有某种权利的人,向国家授权的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经船舶登记机关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船舶予以注册,并以国家的名义签发相应证书的法律事实。
    • 船舶超载的危害有哪些法律依据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5
      船舶超载泛指船舶超核定载重线装载货物和人员。船舶超核定载重线装载货物和核定载客人数载客,由于不可抗力,如在突遇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其抗风能力和机动性大大降低,易导致船舶翻覆、搁浅、碰撞、发生机械故障等水上交通事故,造成人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损失。 对于船舶经营人来说,超载可以带来短期的经济效益,但从长远来看,其忽略安全的行为必定产生危害后果。陕西紫阳县“12·17”沉船事故就是因为船舶超载而引
    • 船舶所有权登记有没有法律依据?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13
      律师解答 船舶所有权需要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取得、转让以及消灭船舶所有权的,应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不得对抗第三人。如果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个人共有的,也应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非机动船舶计税依据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04
      一般非机动驳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非机动驳船,是指在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驳船的非机动船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明确,非机动驳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