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医疗救助救助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0 08:43:28 466 人看过

救助方式:

1、资助参合参保

资助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贫困人口、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和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其中,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贫困人口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参保资金;对其他救助对象,可视财力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部分或全部参合参保资金。当年年度内应及时完成资助下年度的参合参保工作。

2、实施住院救助

对救助对象中的重特大疾病及重症慢性病患者,视情实施医前、医中或医后救助。对已明确临床诊疗路径的重特大疾病病种,可采取按病种付费等方式给予救助。

3、规范门诊救助

重点针对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和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且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卫生计生部门已经明确诊疗路径、能够通过门诊治疗的病种,可采取单病种付费等方式开展门诊救助。

对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中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无法区分合规医疗费用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和各种保险报销后剩余的医疗费用确定,并按照本办法确定救助对象、救助比例、救助限额等规定实施救助。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要求医疗救助的申请不予受理:

1、非本市常住户籍的人口;

2、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原始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有效凭证的;

3、自行购买医院处方以外的药物以及虽有医院处方但没有在医保定点医院或药店购药且不能提供正规票据(在定点药店购药还需提供规范的药品清单)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4、因违法犯罪、自残自杀、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应由他方承担医疗费用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其他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救助条件的医疗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病历相关文章
  • 怎么申请医疗救助?医疗救助的范围是什么
    一、申请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凡患大病的农村贫困居民在申请医疗救助时,应在出院后的30日内,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可以受理申请)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申请书;2、身份证;3、证明本人身份有效的合法证明材料;4、医疗机构的诊断书(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病史材料等有关资料。二、审批1、由本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并张榜公示后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区)民政局审批。乡(镇)政府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2、县(区)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自递交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要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具体金额,由乡镇政府张榜公布;对不符合
    2023-02-18
    347人看过
  • 糖尿病医疗救助
    一、糖尿病医疗救助糖尿病属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可以申请国家慢性病门诊补助,申请成功后当年有效,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报销当年的门诊检查费用和药费。糖尿病人每人可享受200-600元的治疗补助,最高可达1180元。二、救助具体的范围(1)无劳动能力且既无法定扶养人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即“三无”人员。(2)因自然灾害导致伤病的农村灾民。(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有困难的城市贫民。(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伤病无业人员,60周岁以上的伤病无业老人和16周岁以下的伤病未成年人。(5)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及孤老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6)其他经各种救助仍有困难自负医疗费用的特困人员。
    2023-05-28
    121人看过
  • 浙江医疗救助财政补助
    一、浙江医疗救助财政补助使用范围根据《浙江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支出。第七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用于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发放低保金。第八条临时救助。包括临时救助支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其中:(一)临时救助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支出,包括:1.由于突发性、临时性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特别困难家庭的救助;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三老”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城乡低保边缘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3.其他符合规定的临时性救助支出。二、医疗救助的特点①由于救助对象是贫困或优抚者之中的疾病患者,即贫病交加者,所以很容易得到社会尤其是慈善者的捐助。②由于救助对象是病人,救助途径必经医疗机构,故医疗机构的医术、服务、价格等
    2023-05-28
    131人看过
  • 合肥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及医疗救助办事指南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对象:(一)农村五保对象;(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大病医疗救助形式: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
    2023-05-29
    351人看过
  • 烟台市各类医疗救助对象可享受以下救助待遇各类医疗救助对象可享受的救助待遇
    孤儿、城市“三无”对象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重点救助对象,由区财政部门统一全额资助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规定比例的普通疾病、重特大疾病(参照居民大病保险有关规定)住院救助以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甲类统筹大病和乙类慢性病门诊救助。(备注一)区民政部门管理的享受原工资40%定期定量救济的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以下简称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由区财政部门统一全额资助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规定比例的普通疾病、重特大疾病(参照居民大病保险有关规定)住院救助以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甲类统筹大病和乙类慢性病门诊救助。(备注二)未满14周岁(含)的儿童享受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和唇腭裂医疗救助。(备注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介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0%至130%之间的家庭)成员,享受规定比例的普通疾病、重特大疾病(参照居民大病保险有关规
    2023-05-29
    198人看过
  • 医疗救助一次性援助额度
    标准如下: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海市10级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
    2023-07-04
    255人看过
  • 天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扩大医疗救助标准提高
    为减轻困难家庭医疗负担,天津将调整医疗救助有关政策,如提高医保报销档次、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医疗救助标准等。天津市民政局拟定的《关于调整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减轻困难家庭医疗负担的意见近日经天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根据该意见,天津将提高农村五保对象和纳入低保特困中的重度残疾人、单亲、失独、城市“三无”人员的医保报销档次,由按照居民医保最低筹资档次参保报销改为按照最高筹资档次参保报销。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在现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和农村供养对象的基础上,将未享受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和月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150%,领取物价补贴的低收入家庭人员纳入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制度覆盖面。提高医疗救助标准。救助对象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医疗救助标准由2万元以下部分救助50%、2万元以上部分救助55%调整为2万元以下部分救助60%、2万元以上部分救助80%。通过实施分段救助进一步提高医疗费用支出较高救助
    2023-05-10
    415人看过
  • 医疗救助报销比例
    一、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大病医疗救助在不同等级医院就诊,其报销比例会有所区别。具体如下:1、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在400元以下的,是不设起付线的;2、在二级医院机构就诊,其医疗补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75%~80%;3、在三级医院机构就诊,其医疗补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55%~60%;4、在省三级医院就诊,其医疗补助的比例可以提高至55%。其中,门诊统筹乡、村的医疗补助分别挺高到65%、75%。5、儿童先心病等8种常见大病,新农合的补助病种定额为70%,如果是肺癌等12种大病,其新农合的补助病种定额会力争达到70%。二、所需的材料事实上,大病医疗救助主要针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政府供养的残疾儿童、因患病造成的贫困家庭等。如果申请大病医疗救助一般需要提供的资料有: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医药费发票、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下岗职工提供失业者、退休或在职
    2023-05-10
    258人看过
  •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指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给予医疗费用补助(农村医疗救助也可以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救助制度。(一)救助对象: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救助对象为具有当地户口的以下人员:1、农村五保户;2、城乡低保户;3、百岁老人;4、其他特殊困难户。(二)救助类别:日常门诊医疗救助、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特大疾病门诊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大病医疗救助、资助参合、参保。(三)救助标准:1、日常门诊医疗救助:对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保户中的一类人员需长期维持院外治疗的,每年由市民政局救助门诊费用200元。2、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对患高血压(心、脑、肾合并症)、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脑血管意
    2023-06-07
    267人看过
  • 谁能得到医疗救助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家庭成员、特殊贫困被扶养人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医疗救助的方式有:(一)对救助对象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2)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给予补助后,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及其家庭自筹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给予补助。医疗救助申请应当向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公布后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家庭成员和特困扶养人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在残疾人医疗救助方面,《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的意见》进一步要求,按照规定将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重度智障患者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并将其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应当给予补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
    2023-05-31
    57人看过
  • 芜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流程
    申报时间:当年11月10日之前,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即国家开发银行的借款学生到生源地所在地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农村商业银行的借款学生到经办银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救助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实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初拟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领导小组审批。3.县(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领导小组审批、公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救助名单及救助金额,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4.贷款偿还: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县(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领导小组核准、公示无异议后的救助名
    2023-05-29
    326人看过
  • 海难救助中被救助方在救助结束后应如何对救
    被救助方在救助作业结束后,应当根据救助方的要求,对救助款项提供满意的担保。在不影响前述规定的情况下,获救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应当在获救的货物交还前,尽力使货物的所有人对其应当承担的救助款项提供满意的担保。在未根据救助人的要求对获救的船舶或者其他财产提供满意的担保以前,未经救助方同意,不得将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从救助作业完成后最初到达的港口或者地点移走。受理救助款项请求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在合理的条件下,可以裁定或者裁决被救助方向救助方先行支付适当的金额。被救助方根据前述规定先行支付金额后,其根据上述规定提供的担保金额应当相应扣减。一、地震房屋受损怎么办地震后房屋受损如果能修缮的,可以向政府申请修缮的补助款,如果变成危房不能居住的,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进行相应的救济。根据我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
    2023-06-27
    319人看过
  • 芜湖市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2、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2023-12-15
    498人看过
  • 海难救助的形式包括纯救助吗
    海难救助的形式分为纯救助和合同救助。纯救助是指船舶遇难后未请求外来援救,而救助人自行救助的行为。合同救助是根据双方签订的救助合同进行的救助。合同救助是目前救助的主要形式海难救助的构成要件1、存在海上危险。海难救助必须发生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而且,被救助的船舶或其他财产必须处于真实的危险当中。2、救助标的是法律所认可的。船舶是海难救助中最常见的对象。海商法特别规定,船舶是指该法第3条所指的船舶以及与其发生救助关系的任何其他非用于军事的或者政府公务的船舶。因此,如果是船舶间的救助,救助的一方必须是海商法第3条规定的,20总吨以上的并非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另一方则可以是任何非用于军事的或者政府公务的船舶,包括内河船和20总吨以下的小船等。海难救助的对象限于财产,对人命进行救助是人道主义的行为,是每个人应有的道义责任,因此,对海上人命的救助不应适用海难救助的相
    2023-06-12
    361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历
    词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病历
    相关咨询
    • 医疗救助采取哪些方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7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 省医疗救助方式有几种啊?申请医疗救助的对象具体有哪些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门诊医疗救助。(三)住院医疗救助。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 医疗救助和大病救助有什么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4
      如果你买的是重大疾病保险,你只要凭门诊病历,符合重大疾病保单条例,就可以直接去保险。理赔报销,具体情况,你可以咨询投保的保险。客服。
    • 大病医疗救助能补助多少钱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26
      对于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其报销比例也会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门诊统筹乡、村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65%、75%; 2、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其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是不设有起付线标准的; 3、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75%-80%; 4、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55%-60%; 5、在省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
    • 贫困户医疗救助政策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9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规定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建卡贫困户由县扶贫办按照一档标准(2018年缴费标准180元人)进行全额缴费参保。 2.病人在医保目录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标准(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次,二级医疗机构300元次,三级医疗机构800元次),按照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40%的比例进行报销。年最高报销限额为8万元人。 (二)大病保险报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