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19:54:26 420 人看过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第三条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第四条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治安保卫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第五条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第六条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第七条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第八条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二)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五)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六)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四)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五)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第十条对出租或承租的单位违反规定的,依照本规定第九条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同时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月工资两倍以下的罚款。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被处罚人和单位对依照本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注:1995年3月6日公安部令第24号发布

租赁房屋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具体说明“应负责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和其他违约”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不能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予以履行;

(二)债务主体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与合同质量不符,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不明确的,受损害方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承担损失的各种费用。

3、“损害赔偿和其他违约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违约责任。它不存在“应承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的请求。

房屋租赁协议中的违约应该支付多少钱

(一)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金额不限。违约金一般根据双方预测的一方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大小确定。

(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如果违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减少违约金。

(三)“不超过20%”系指主合同标的物金额的20%,但只能适用于押金协议,如果约定的保证金数额比主合同金额的20%高20%,则法院不得予以支持。

当承租人看到房东提供的租赁合同时,有必要查看违约条款和清算损害赔偿金的清算。如果违约是不合理的,应立即提出。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第五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警告。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第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规定没收。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行政复议条例》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照本条例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第三条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预。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复议机关,是指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本条例所称复议机构,是指复议机关内设的负责有关复议工作的机构。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九)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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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9日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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