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中对分包单位应该怎么付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0:52:17 491 人看过

建设工程中对分包单位的付款方式可以通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也可以由业主直接支付。

一、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计算方式是什么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计算方式一般如下:从建设工程开工当天算起,到验收竣工且验收合格截止时间。实行施工总承包,由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建设工程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团体险,简称为建工意外险,又称为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该险种是由施工单位进行支付的,由于是以团体的形式进行缴费,而且属于冷门的险种。

二、工程质量责任状怎么写

建设工程最重要的就是工程的质量问题,因此在工程的建设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对工程质量责任进行明确,此时需要书写工程质量责任书明确负责人。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质量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质量责任,特订立工程质量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由此可知,在工程质量责任书上需要体现工程质量目标以及发包单位、承包单位以及分包单位关于质量方面的责任。

三、工程款可以直接找甲方吗

工程款是否可以找甲方,需要根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一般分如下情况:

1.业主建设方作为发包方的时候,如果欠付总承包方工程款,承包方是可以直接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其支付欠付工程款的。

2.业主建设方虽然作为发包方签定施工总包合同,并已将工程款,按照双方总包合同约定支付完毕,但是总包方将工程分包给分包人,而总包方却未按照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进行工程款支付,这种情况下分包方是不能找业主建设方要求支付工程款的。

3.业主建设方作为发包方与总包方签订施工总包合同,约定了付款条件,按照合同约定还未满足业主付款条件,但是作为总包方的承办方与分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已经满足工程款付款条件,这个时候总包欠付分包人工程款,这种情况下分包方是不可以要求业主建设方支付工程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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