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一家浴室足浴师小丽(化名)为达到报复同行周某的目的,竟串通朋友小强(化名),虚构周某在该浴室卖淫向警方谎报警情,之后小强又将这一虚假信息在当地网络论坛发布。2月3日下午,宿松县公安局依法分别对小丽、小强作出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和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两百元的决定,并立即送拘留所执行。
2月1日中午,宿松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匿名举报,称县城一家浴室内有人卖淫嫖娼。辖区孚玉派出所接到指令后,迅速组织民警赶至现场,未发现报警情况。随后,当地两家论坛先后出现一条内容相同的帖子,发帖人称其在2月1日当天去浴室洗澡看到里面有人卖淫嫖娼,卖淫女叫周某,并质疑公安机关内部有人充当保护伞。
帖子发出后,宿松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督察大队会同刑侦大队对发帖人反映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经调取该浴室当日洗澡人员的登记记录,以及走访相关工作人员,排除当日该浴室有卖淫嫖娼行为。
办案民警经进一步调查,查明匿名报警和发帖者均为宿松县孚玉镇小强,此人现年30岁。在民警的追查下,小强供认他在小丽的授意下谎报了警情,并在网上发布了虚构内容的帖子。
经查,小丽与帖文中的周某都在浴室做足浴师,因业务竞争产生矛盾,遂萌生报复周某的念头。于是,指使小强依照其虚构的谎言拨打110报警并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使周某因此出丑。
明知是捏造事实,仍拨打110报警,并在网上发布质疑公安机关内部有浴室保护伞的帖子,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小强的行为同小丽一样,均构成谎报案情,且情节较重。2月3日下午,宿松县公安局依法分别对小丽、小强作出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和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两百元的决定,并立即送拘留所执行。
-
一男子微博发布景谷地震虚假信息被拘留
481人看过
-
虚假报警是否会遭受拘留
416人看过
-
女子为报复出轨丈夫报假警换来5天行政拘留
386人看过
-
传播发布虚假信息罪
379人看过
-
肇庆一网民因发布虚假恐怖信息被拘
312人看过
-
涉嫌报假警男子被拘留
430人看过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
政治散布虚假信息被行政拘留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3政治散布虚假信息被行政拘留说明被拘留人的言语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需要给予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
复印件虚假合同报警立案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
-
微信发布虚假信息犯罪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1-06-22微信发布虚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认定为犯罪,否则只能是一般违法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
-
上网散布虚假信息是否会被刑拘?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警方提示,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对此将坚决依法查处。
-
报假警拘留最少几天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51、5-10以下的拘留。 2、情节严重的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等处罚。有下列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