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保留的性质是什么?各国学者对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有不同的看法,但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基于所有权转移的观点;第二类是基于债务担保的观点;第二类是基于所有权的特征。在所有权转移理论的基础上,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停止条件所有权转移理论,认为所有权保留是一种停止条件所有权转移。这种观点是德国、日本和台湾的普遍看法。另一种观点是“部分所有权转移说”,认为在保留所有权的买卖中,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支付买受人价款后,部分所有权也将转移给买受人,使出卖人与买受人享有同一物份。基于债务的担保功能,有三种观点:一种是“质权说”,认为出卖人保留的所有权与质权的性质相同,买受人因交付标的物而实际取得所有权,而出卖人仅保留标的物不占有的特殊性质的质押,用于担保未付的债权价值。第二种是“担保物权说”,认为出卖人通过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来保证价款的足额支付。此时,出卖人手中的所有权实质上是实现债权全部价值的担保物权。这一理论被德国民法理论界广泛采用。三是“担保物权说”,认为所有权的保留实际上是担保物权的保留,出卖人保留的所有权是对所售货物的担保物权的设定。根据所有权的特点,有两种学说:一种是以英美法系区分所有权理论为基础的法定所有权理论。也就是说,出卖人保留的是法定所有权,其目的是保证价款的支付。买受人不履行债务的,可以按照法定所有权收回标的物,是标的物的法定所有人;受益权随着标的物占有权的转移而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享有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付款后取得合法所有权。另一种是有限所有权理论,认为出卖人保留的所有权是有限的,出卖人保留所有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自己的价款得到支付,这与担保物权的其他功能是一样的。但是,从法律角度看,所有权人的地位与担保物权人的地位明显不同。从当事人的主观故意来看,出卖人保留所有权的目的也是期待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所有权保留,是指在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商品交易中,财产所有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将对物的占有转移给对方,但在另一方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或者完成特定条件下的生育转移法律制度之前,仍然保留该财产的所有权。所有权保留是通过延迟所有权的转移来保证出卖人的付款请求权的一种担保方式。因此,根据其自身的要求,其设立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以担保为目的的债权的有效存在;
产生债权的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合同具有所有权保留条款;标的物已经转让保留对对方的所有权。任何一项要素的缺失都不能有效地产生所有权保留。本文认为,在这三个要素中,最关键的问题是合同中是否存在产生债权的所有权保留条款。保留所有权条款纳入合同的方式与其他合同条款纳入合同的方式是否有区别?关键在于是否必须明确纳入保留所有权条款。在这个问题上,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学术观点并不一致。今天,通过这篇文章,我相信你一定很清楚。如果我们的交易完成了,我们就不能直接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我们必须等到交易完成。我们有这个权利,我们必须使用它。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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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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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是什么性质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8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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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1-03-201、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享有的单独所有权 如“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一般是村集体组织,但在照顾既成事实的情况下可以是乡(镇)集体组织或村内不同的集体组织”。又如集体土地所有权应以法人模式来规范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即所谓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成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有村内部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三类。这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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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保留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3所谓所有权保留,是指在中,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买受人先占有使用标的物,但在双方约定的特定条件成就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待条件成就后,再将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一种交易方式。从性质上讲,该方式是作为债权的担保,但由于出卖人将标的物所有权控制在手中,标的物却已于先前转移给买受方占有使用,因缺乏物权的公示手段,导致涉及所有权保留的纠纷日益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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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所有权保留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4所谓所有权保留,是指在中,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买受人先占有使用标的物,但在双方约定的特定条件成就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待条件成就后,再将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一种交易方式。从性质上讲,该方式是作为债权的担保,但由于出卖人将标的物所有权控制在手中,标的物却已于先前转移给买受方占有使用,因缺乏物权的公示手段,导致涉及所有权保留的纠纷日益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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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所有权保留”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25所有权保留是指在移转财产所有权的商品交易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财产所有人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于对方当事人,但仍保留其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待对方当事人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或完成特定条件时,该财产的所有权才发生移转的一种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