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房产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9:41:03 75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证过户需要以下这些条件:首先办理过户手续的当事人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过户双方自愿,还有就是房产产权要清晰,有房产证,无抵押贷款。房子不是有过户时间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或小产权房。

办理房产证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一)房产过户需要以下的手续:

1、签订了合同交付定金的;去银行申请购房的贷款的;银行的指定的律师与申请人的谈话,审核的贷款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啊(包括身份证件、收入证明等等);

2、银行的指定阿评估师对出售的房产进行评估的,确定评估价值;

3、银行确定申请人的具备的贷款条件之后,发放贷款承诺书(银行按照评估的价格确定贷款的金额,所发放的贷款的额度一般是评估的价格的70%了);

4、银行发放贷款承诺书之后通知买卖的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买卖的双方同时到房地局办理过户的,递交相关资料,大多数情况下最迟应该在办理产权过户当日由买方向产权人支付首付款,也可以按照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首付款,部分银行要求贷款申请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暂时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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